温总可以道歉,媒介为何不可以?
昨天新华社播发了温家宝总理就自己谈话中关于岩石分类表述的错误做出更正,向广大读者致以歉意的亲笔信件,网上反映强烈。温总出身地质专业,岩石分类本是他的专业本份,当了多年政治家,一时口误,完全可以理解,也不见得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但是他如此郑重其事,表现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对广大读者的负责精神。 Read more…
昨天新华社播发了温家宝总理就自己谈话中关于岩石分类表述的错误做出更正,向广大读者致以歉意的亲笔信件,网上反映强烈。温总出身地质专业,岩石分类本是他的专业本份,当了多年政治家,一时口误,完全可以理解,也不见得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但是他如此郑重其事,表现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对广大读者的负责精神。 Read more…
《建国大业》是一部颇具创意的影片。仅从全片邀请一百七十多位明星出演这一点,就大大提升了影片的号召力。我照例去看早场,破天荒第一回,客满了,比前年《色戒》还红。很多港人就是冲着这些明星去的。 Read more…
人们应该记得两年前甘肃兰州一位迷上歌星刘德华的女孩杨丽娟由于未能达到结交刘德华的目的而导致她的父亲在香港跳海自杀的悲剧,这件事被内地和香港的媒体炒得太热了。而事件的余波一直延续到今。据9月22日《南方日报》报道:杨丽娟终审败诉,案情是她状告《南方周末》2007年4月12日《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一文侵犯她和她的父母名誉权,现在广州中院终审判决驳回。 Read more…
阿扁夫妇双双获刑无期,这类人物判刑入狱倒不是破天荒,不过还是有不少看点: Read more…
昨日三位港记之事,曾荫权特首主动发表谈话表示“十分关注”,“我会一直跟进事件,各位可以放心”。香港五家新闻记者行业组织,包括爱国爱港的新闻工作者联会在内,都发表声明抗议或谴责,也是前所未有的。值得深思。 Read more…
澳门,一家四口惨遭灭门,法国老丈人高德乐千里迢迢从巴黎赶来料理后事。他问警方何时可以破案,不得要领,决定自己行动,为女儿一家复仇。他并非等闲之辈,以前也是杀手,一手好枪法,但年迈且头脑留有子弹时而神志恍惚,所以洗手不干。有“鬼”、“柱”和“肥佬”三名杀手奉主子乔治冯之名到酒店枪杀一对情人,正好被高撞见。高以全部家产为代价,委托这三人寻杀凶手。他们很快找到凶手在香港,一交手发现原来也是乔治冯的麾下。“鬼”等信守承诺,杀死了他们的同党。冯知悉后,又派人来港与“鬼”等交战,全部杀光。身在异国、语言不通,而且从未见过乔治冯的高德乐却得到“鬼”的女友帮助,设奇计到澳门将魔首击毙。 Read more…
前天,新华社报道:因为在网上发帖举报一个镇的书记而被以涉嫌诽谤罪起诉后获释的段磊,领到了国家赔偿款1万6千多元。说这是一个“新进展”。
我看了这条消息,一点也没有振奋或轻松之感。这位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在网上贴了一封“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举报镇党委书记腐败,不到一个星期,就立案侦查、刑拘、逮捕、起诉,关了150天,在舆论的压力下才获释放,也就是一天赔100元。那些“从重从快”制造冤假错案的责任人,最多也就是记了一个大过。两相比较,是否有些比例失调? Read more…
约翰John和凯特Kate,一对中产夫妇,已有一子一女,太太又怀了第三胎,产后不幸夭折。为了慰籍缺失的心灵,两人决定到孤儿院去领养一个女孩。他们看中了一位名叫艾斯特Esther的女童,举止得体,言谈有礼,画画十分不错,据说年方9岁。于是履行了手续,成为亲生的儿子丹尼Daniel和聋哑的小女儿玛欣Maxine之间的第二个女儿。 Read more…
20日《大公报》在内页右下角刊登一则不起眼的报道,说近日香港有媒体报道所谓“《人民日报》记者逃港”的消息。经了解,消息中的当事人邱明伟,既不是《人民日报》的记者,也非《人民论坛》的记者,邱2008年4月应聘担任《人民论坛》时政专题部副主任,该部是负责广告发行的经营部门,邱专职从事广告发行等经营工作,聘期一年。邱在工作一年后合约期满未获续聘,原因有二:一是未完成经营任务。二是邱不是采编人员,却多次擅自到河北、辽宁等地采访,违反了经营人员不得从事采访活动的规定。邱已离开该杂志四个月,期间邱个人所作所为,全属其个人行为,概与杂志社无关。 Read more…
昨日,小马探望南部高雄县小林村,这个800人的小村在十天前的风灾中被泥石流活埋了500人,几乎全村覆没。
小马一进村,就陷入幸存者包围之中。人们纷纷指斥他来得太晚,干什么去了。一位大娘,指着小马鼻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叫骂,似乎面对做错事的儿子,不知道她的唾沫有几多飞溅到那张马脸上。那么随扈警卫到哪里去了?叫她退后三步不行吗?面对深陷家破人亡之痛的灾民,我相信已经事先关照,不可出来护驾,以免激起更大民愤。 Read more…
魏永征记:舒泽池先生对虐待“网瘾”少年提出了“恶三角”的说法,希图社会注意,采取措施,制止此类摧残人权现象。舒先生问我,此类事在法律上有何说法。我国保护人身权利的法律是很齐备的:虐待、侮辱、伤害、杀人、致人死亡,不论故意还是过失,都需承担刑事的、民事的以及行政的责任。即若此类所谓的“中心”、“营地”,既然收费,而且不菲,就是十足的商业经营行为,那就必须有营业执照,依法纳税。既然说是治疗,治疗机构必须取得行政许可,从事治疗的人叫做医生,医生也是必须拥有资格证书的。既然说是教育,教育机构也必须取得行政许可,从事教育的人叫做教师,而教师也必须拥有资格证书。总之这些专业机构都不是阿狗阿猫想办就可以办的,这些专业人士也都不是阿狗阿猫想当都可以当的。至于使用什么电击、什么脉冲,那都是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必须有许可证,有的地方使用的电击仪器早已宣布停用,使用者又是哪里弄来的呢?违法生产者又在哪里呢?而使用者居然连这也不知道,足见他的“专业水平”是否有资格“治”少年的“病”。所以,对于此类大江南北一哄而起的“事业”,只要当地政府想管,是不难的。怕只怕政府出于种种原因,甚至与“恶之花”、“恶之源”们有着种种说不明道不白的牵扯,这就非我辈所知了。“三角乎,四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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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部长关于green dam的谈话中,有一个说法,叫做“过滤效果达到90%”。
这个说法真的有些费解。
大凡用百分比来表述,即便是毛估估,也应该交代清楚分母分子是指什么。比如一件事情向100个人游说大约90人表示赞成,我们可以说宣传效果是90%。100个鸡蛋从夏天储藏到秋天大约10个臭了,我们可以说保存效果是90%。这个过滤效果是指过滤什么呢?“不良信息”?“色情信息”?“淫秽信息”?有具体计算或者起码的估算吗? Read more…
“戒网”悲剧的始作恶者——晒一晒T专家
第一,网瘾不是病。
“羊角兽”和无数“集中营”凶徒固然可恶,始作恶者却是提出《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的那位T专家,正因为他,才为对孩子的种种电刑和折磨打开恶的大门。我在这里毫不夸张、恰如其份地说,T专家正是恶之源头。
看了左边报纸这个标题,想起10年前写过的一篇文章:《记者不是警察》,是说记者不要越位去从事像警察侦查那样的事务,引了法国“新闻记者规范”的条文“不要把自己混同为一个警察”来支持。那么记者客串警察可不可以呢?第一反应,自然更不可以。《人民警察法》明文规定,警察的服装、标志、器械和证件,其他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使用,没有规定记者可以例外。 Read more…
这个题目,原来是有几行草稿的,后来没有写下去,是因为看到一些报道,说到近来泄密事件太多,党国高层意图强化保密制度,想自己写这样的违拗文章真是何苦,也可说是沉默螺旋效应吧。当时正好发生力拓(Rio Tinto)被国安指控窃取国家秘密案件,政府发言人也作了同样的宣示。我与一位小老弟讨论说这不应当是国家秘密案件,而是商业秘密案件,一样办罪,而政府比较主动。小老弟说我方是国企,行业公会也是国家的,你刺探我方的秘密,当然就是窃取国家秘密了,这是我国制度与外国不同的缘故。想想小老弟说的也有道理,故而决定不写,三评为止。今天报载,力拓四白领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而被批捕,表明高层(这样的案子一定要经过高层)也是在不断调整自己看法的,所以还是把”四评”写出来。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