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们在良好的媒介环境中成长
正如本书(《未成年人保护视域下广电媒体新闻责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开头所言:未成年人代表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如果说,每个人的成长和存在总是有赖于两个环境:亲身经历的环境和媒介环境,那么,前者往往有一定限度,而后者则可以呈现更为广袤而深邃的世界,对于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拥有的知识及能力产生尤其重大的影响。而每个人降世之后,最先通过媒介获取的信息形态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文字而是音像。所以,作者选择广电媒体与未成年人保护这个课题加以研究,确实独具深意。
本书以许多篇幅和事实揭示了当下广电媒体难以适应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的诸多差距,其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传播科技带来的传播形态的颠覆性改变。传统的广播电视的传播是单向、线性的,一般说来孩子们往往会同家里成年人一起收听收看。网络传播则是交互性的,个人可以在自己选定的地点和时间收取各种信息包括广电节目。至于移动互联网成为信息的主要传播渠道,更是结束了以往家庭成员共同接收广电节目的局面,每个人包括孩子们都可以独立持有自己的接收终端,选择自己需要和喜欢的内容。成年人对孩子获取信息的最后把关不复存在。据2020年4月CNNIC第45次报告显示,在我国现有9.04亿网民中,10岁以下的小网民占了3.9%,我们不妨想象这数千万娃娃拿着手机或平板获取信息的壮观,他们当然不会去浏览那些长篇大论,而主要是音像或游戏,并且通常不会与大人共享。本书正确地把广电媒体定义为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传统媒体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所创设的基于PC端或移动端的互联网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客户端等新媒体。书中显示,在众口喧哗的网络空间,作为主流媒体的电台电视台的覆盖率、影响力大有衰退之势,为了争夺受众(用户),迎合某些不正当的趣味和需求,广电节目质量和品位出现下降的趋势。书中列举目前广电节目中与未成年人相关内容存在的种种问题,包括缺乏对未成年人独立人格的尊重、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这些问题发生在人人都在线上拥有单独获取内容能力的传播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具有颇大的尖锐性和警示性。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