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望京SOHO诉神棍公司侵害名誉权案

在中国传媒大学2019十大传媒法事件评论会演讲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原告望京SOHO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被告神棍科技公司开设了一个名叫“神棍局”的专讲风水的公众号,这家公号发表文章说望京位于某地的房产风水不好,有煞气,会遭遇滑铁卢,等等。望京起诉神棍侵害名誉权,北京朝阳法院判决侵权成立,神棍赔偿望京因此蒙受的经济损失20万元。我们知道,看风水本来就是骗人的鬼话,神棍局公开散布毫无根据的言论无端攻击望京公司,构成侵权,案情本身不会有什么争议。

可以讨论的是法院判决,判词对于被告行为违法的论证:说被告言辞并没有提供事实依据,有的用语有贬损性,所以具有侮辱、诽谤的违法性。

我以为这样说是不够的。

看风水的言辞怎么可能有事实依据呢?所谓看风水,就是将特定地点的地形、朝向、光照、水流等等同特定人的命运兴衰联系起来,预测他和他的家族的未来,这当然毫无科学根据。判决回避了看风水这种迷信、反科学性质。爱科学载于我国宪法。社会公认看风水是一种迷信行为。从上世纪到本世纪,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多个文件都有禁止宣扬看风水的规定。如1989年新闻出版署《关于部分应取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宣扬封建迷信”的出版物,第一条就是“以看相、算命、看风水、占卜为主要内容的”。 1999年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出版物的通知》,也规定“不得出版借研究民俗、传统文化之名,宣扬看相、算命、占卜、看风水等愚昧迷信、伪科学的出版物”。2009年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规定视听节目要加以删除的,也有“宣扬看相、算命、看风水、占卜、驱鬼治病等封建迷信活动”。就在本案宣判前三个月即2019年1月,这个所谓知名风水自媒体“神棍局”就已经被永久封号。事实表明,宣扬看风水本身就是应该受到处理的违法行为。

说别人风水不好,具有贬损性,会遭到起诉,构成侵害名誉权。那么说别人风水好,会交好运,当然不会遭到侵权起诉,难道就合法吗?不,同样是违法行为。比如宣扬什么地方房产风水好,住户可以发财致富,房产商自然不会起诉侵害名誉权,但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同样可能受到惩处。

这家神棍科技公司利用两家所谓风水自媒体大肆宣扬看风水牟利、融资,可能还会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等问题,这当然不属于民事案件审理范围,但法院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珠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出具司法建议书,请他们进行调查处理。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看风水、算命之类迷信活动,沉渣泛起,有所滋长,相信这种迷信事项的人还不少,甚至还有名人,严重污染了我们的网络空间。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理应注意此类动向,及时进行有效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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