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署一个名 判赔一千元

魏永征 黄挽澜

当前,报刊转载他人作品十分混乱,有的不署作者姓名,有的不给作者付酬,最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著作权案,给那些乱转乱摘者敲了一记警钟。

1998年初秋,成都《巴蜀质量跟踪》杂志刊登了本社记者李某拍摄的12幅摄影作品,题为《“人市”“卖力”不“卖人”——九眼桥劳务市场聚焦》,画面内容是反映成都九眼桥劳务市场去四川打工者的实际状况。1998年11月20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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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监狱这样索赔合理吗?

魏永征

 

岳阳监狱也许连自己没有料到,一篇使用了他们名称的虚构的文学作品将会给它带来数十万元的收益。

岳阳监狱又名湖南省建新农场。有位名叫高子川的专科学校学生,写了一篇《女狱长和男囚徒的生死恋》,在去年第2期《黄金时代》(广州)上发表,并被《特区时报》(海口)转载。还有《美化生活》(上海)等数家刊物也发表了这篇作品。文章以女副监狱长姚欣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说了她同求学时期即已相爱、后因商贸受骗失职而在本监狱服刑的犯人王志刚之间的“恋情&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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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有什么“精神损失”

 

某交警支队向《南方周末》索赔18万元,判赔“名誉损失费”2万元;某监狱向《黄金时代》等几家刊物索取“精神损害赔偿金”更是可观,每家达50万元至80万元,判赔7万元至12万元,总额有数十万元,还不包括实际的经济损失。不过,这还都是一审判决,被告上诉还要打二审。

赔偿是什么?赔偿就是对损失的补偿。有损失,才要赔偿,没有损失,就谈不上赔偿。
公民在遭受名誉侵权时除了索取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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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学友维权有理

魏永征

哈尔滨市自由撰稿人盛学友在传媒界有一定知名度。几年前,他关于某儿童遭继母虐待致死、某列车高价倒卖卧铺票等系列报道曾经产生很大影响。1997年1月,他却因涉嫌介绍贿赂罪被检察院刑事拘留,次年3月又宣告无罪释放。对于此案的是非,本文不予评说。

1998年8月,盛学友一纸诉状将某杂志社记者关某和5家新闻单位推上了被告席。因为关某在1998年2月在某报发表《人生败笔》一文,内称盛学友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此文后来又被多家报社转载。盛诉称,此文给自己造成很大的打击。他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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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薄为文”的代价

黄挽澜 魏永征

 

  刊于杭州出版的《江南》"九十年代新作家小说专号"上的中篇小说《我的大学》引发一起名誉权纠纷,由于是老师控告学生的官司,相当引人注目。小说的作者不仅受到民事制裁,而且三年苦读即将到手的硕士文凭因受到学校记过处分而化为泡影。到底他在小说中是如何"侮辱、丑化、漫骂"别人的呢?

  作者詹某在小说中以第一人称写到:"教师们也个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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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人”同性恋”岂能无损名誉?

黄挽澜 魏永征

  居然莫名其妙被人称作"同性恋者"!受害者X一纸状书将作家F告上了法庭。

  事情的原委得追溯到七年之前。那时的X任北京某歌厅经理,同时又身兼爱滋病热线咨询员。1993年2月14日,X在歌舞厅举办了一个名为"男人的世界"文化沙龙活动,活动的目的旨在预防爱滋病。作家F采访了参加这次活动的有关人士,撰写了题为《同性恋在中国》一书,并由吉林人民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全国发行7万册。F在该书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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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东娜的肖像到哪里去了?

魏永征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对于肖像图片的"换头术"变得非常简单易行,由此发生的纠纷时有所闻。前些年,舞蹈演员周洁的头像被嫁接到一个半裸的女性侗体上印上了一本非法出版物的封面,周洁气愤地诉诸法院,可是因为不知道被告是谁而无法成讼,至今也没有看到作案者被查获的消息。今年初,女模特谢东娜发现北京概念久芭公司在它所承办的一次男模选拔赛的宣传材料上印有她和几位同事的合影照片,但是原应属于她的身体却装上了别人的头脸。谢东娜起诉久芭公司侵害了她的肖像权,索赔100万元。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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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的人格尊严也受保护

 

  因犯受贿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的某国有企业的D厂长,刑满释放后又上了公堂。不过这回他是原告,并且打赢了官司。被告是一家刊物和一位记者,他们发表的报道D先生犯罪的通讯侵害了他的名誉权而被判处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终审判决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作出的。

  揭露犯罪,天经地义。即使这篇通讯是在一审判决后发表的,一审判了D有期徒刑七年,二审对有些事实重新作了认定和改判,这是记者和刊物当时无法预见的,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新闻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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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台当被告的思考

近年来,在有些地方,电视节目滥插广告,观众意见不小,但又无可奈何。西安市民王某起诉西安有线电视台在节目中违规插播广告一案,经法院一审认定西安有线电视台侵权成立,判决向原告赔礼道歉三次,并赔偿经济损失700余元。标的不大,却备受关注,因为本案开创了以受众起诉、法院判决来维护受众合法权益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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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无禁区吗?

 

  某报登了一篇文章,批评一些广告,如在城市的十字路口竖起画面表现大马路的广告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广告做进公共汽车候车棚里把乘客挤到外面去日晒雨淋等,结论是现在还是"广告无禁区",所以要加强广告立法,云云。其实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设立成文《广告法》的国家之一。该法已规定有不少广告"禁区",如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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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桂英挂帅》是谁改编的?

黄挽澜 魏永征

  读者看到这个问题,一定以为这是一起著作权纠纷,其实却是一场名誉权之争。

  豫剧《穆桂英挂帅》早已家喻户晓,而去年河南作家梅淑贞在《河南戏剧》杂志上披露了这出名剧背后鲜为人知的"悲剧":50年代,应领导的要求,作家崔炎寿把豫剧《老征东》进行了整理改编,定名为《穆桂英挂帅》。《穆》剧演出后,大获成功,并获得毛主席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穆桂英的扮演者马金凤也因此一举成名。由于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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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刊》和《太原日报》和解好

魏永征

 刚刚通过电子信箱向《中华新闻报》发去今年第四篇评论"评论官司"个案的文章,就得到了又一起"评论官司"和解的消息。这就是《诗刊》诉《太原日报》名誉侵权案。此案受到社会关注的程度丝毫不逊于前面几起评论案。

 《太原日报》在今年1月4日的第5版发表一篇署名文章:《<诗刊>:你要堕落到几时?》,引起《诗刊》严重不满。后者认为这完全是对《诗刊》的侮辱和诽谤,严重侵害了《诗刊》的名誉权,于4月8日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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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严拒违法广告!

魏永征

不久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广告侵害名誉权、姓名权的案件,被判处承担责任的不仅有做广告的广告主,而且包括刊登广告的两家报社。

1997年8月至10月,南京市下关激光医院连续在当地的两家报纸刊登广告,说是有"周康教授率领专家组来宁为眩晕症、头痛患者会诊,时间定于8月8日至8月18日"、"上海脑科医院以周康教授为主科研组研制出头康宁、镇晕宁等中药系列方剂"等。届时一些患者前往求诊,但却不见周教授踪影,他们被告知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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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典型的“媒介审判”案件

最近一些报纸集中报道东北某地发生的幼女“小兰”(化名)受到不法摧残的案件报道,使我们又一次看到了“媒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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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依法维护收视权

  《民主与法制画报》7月9日报道的河南新乡有线电视台一而再、再而三中断转播节目插播广告是严重违法行为,也是侵权行为。新乡市广电局的处罚过轻,新乡市郊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则是是非不分,是错误的。
地方电台、电视台必须完整转播国家规定必须转播的节目,不得插播广告和自办节目,是从80年代大规模发展地方广播电视事业以来一贯的规定。早在1984年广电部关于县市建立电台、电视台的暂行规定中,就规定转播要"准确及时、完整无缺,不得掐头去尾和中断插播"。1993年中宣部、广电部发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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