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媒法研究的源流与前景”高峰论坛作主旨发言
杨林、周丽娜整理
在7月8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举行的“中国传媒法研究的源流与前景”高峰论坛上,国内著名传媒法学者魏永征教授应邀作了题为《传媒法研究著作一览图》,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版的传媒法学术专著为主线,梳理中国传媒法四十年来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魏永征教授通过power point制图(略),显示各部图书,从人格权、表达权和舆论监督、传媒法框架、广播影视法、网络传播、域外研究、法与道德七个方面,对传媒法的历史发展进行回顾和综述。
以下为魏永征的主旨发言内容:
很荣幸参加此次高峰论坛,我的发言卑之而无高论,就是摆一个图书架看看传媒法研究和发展。先做一个解释:新闻法、新闻传播法、传播法、传媒法、媒体法,这些称谓通用,不必深究。再有,现在传媒法研究中的传播,以前专指大众传播。如今,在网络空间,除了大众传播外,还有向公众传播(communication to the public)、社会化传播(social communication)等新形态;而这些传播形态的共同特点是具有社会影响,所以需要有法律规制。还要说明:传播是指信息流动的形态,而不区分信息的内容;诸如新闻、文艺、学术、娱乐等,那是以内容为区分的,任何内容在社会流动,都需要经过传播,从而也需要有一定传播媒介。我今天讲的传媒法或传播法,是调整所有具有社会影响的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传媒法研究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国家组织进行的《新闻法》立法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是传媒法研究的发源地,我国最早一批有关传媒法研究文章就发表在该所出版的《新闻法通讯》上,共出版20多期,70万字,涉及当时有关传媒法研究的主要问题,表达自由、诽谤、更正和答辩、注册制还是许可制等等问题,都有讨论。不过有人说,这是我国唯一的有关传媒法研究的专门刊物,这就不对了。请看:这是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策划出版的《传媒法与法制新闻研究》,自孙江担任院长以后,由原来的《法制新闻研究》改版,2016年以来每年出版一卷。这是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和政策研究中心推出的电子刊物《传媒法律与政策通讯》,双月刊,8年内共出版了48期,可惜到去年停刊。另外,近年还有陈绚先后与她的几位博士生编撰的传媒法年报,收集记载每年重要的传媒法事件。
关于已出版的传媒法研究的著作,为了介绍方便,按照形成先后,做了七块图。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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