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业务许可与新闻自由
2017年5月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第一号令发布部门规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引起一些网络用户的关注,有的网站以“下月起微信公号未经许可禁发新闻”为标题报道有关消息[1]。国家网信办作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办事机构终于获得部门规章制定权,而它发布的第一个规章就是规制新闻服务,可见对此重视。但是这件规章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对以前部门规章在新形势下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本文对此作一简要回顾和评述。
设置互联网新闻业务许可的回顾
“党管媒体”是我国新闻媒体制度的一贯传统。在前互联网时代,所有新闻媒体都直接隶属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或党领导下的工、青、妇等组织。互联网兴起以后,最先入网的也是官方的传统新闻媒体[2]。在本世纪初的一些重大新闻事件如国内的南丹矿难、国际的美国911恐袭事件等,网络新闻传播都产生了非常广泛的、传统媒体所不能企及的影响。与此同时,一些商业网站也加入了传播新闻的行列,由于它们与网民联系广泛、机制灵活,在新闻传播上甚至有后来居上之势。如1999年4月一架韩航货机在上海虹桥起飞时失事坠毁,新浪网十数分钟后就发布了简要消息。[3]此后搜狐、网易等也都各有建树,甚至还发生过某件事哪家网站报道领先的争执。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