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讲从传媒法到版权法
2019年5月26日,在本世纪初法律系建系时曾受聘来此任教和指导学生的魏永征教授重返故地,应邀为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师生作了题为“从传媒法到网络法”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律系副教授张鸿霞主持。
讲座伊始,魏老师首先介绍了传媒和传媒法的概念。他讲到,大众传媒的概念最初产生于一百多年前,也就是上世纪20年代以后,传播学的产生形成了传媒这个概念,数百年来从印刷术、报纸、照相、电报发展到电影、无线电广播、电视等,人们发现这些媒体具有共同特点,即由特定组织发起、经过特定介质、向不特定公众传播。这就是大众传播(Mass Communication)。大众传播在人类文明史上产生了重大的革命作用,而它的基本特征是从传者到受者,单向、线性。控制传者也就控制了传播的内容和走向。在我国,传媒法调整的基本关系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公民有自由,媒体归国家。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