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实名制和滥用身份证现象
今年初,有主管部门长官引用《电信条例》第五十九条不得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的规定,说明微博采取实名制有法律依据,这是对法律条文的曲解。
入网实名制已经基本监控了互联网用户
所谓入网,是指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从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向社会开放时起,邮电、公安等部门一些规定就要求用户向接入商办理计算机入网必须使用有效证件登记备案,与接入商签订协议等。我们每个家庭到通讯公司办理电脑接入手续时必须交验身份证或户口簿,并且在申请表格上填写有关身份信息,然后取得相关密码。也就是说接入互联网一开始就采取了实名制。行政法规还规定服务商必须保存用户上网信息并且在公安等部门需要时提交。政府就可以藉此掌握所有家庭互联网用户的身份信息及其动态。在一些大的单位用户,如校园网,现在普遍采取个人密码上网。在网吧,数年前就实行用户身份证登记。政府有关部门要获知上网个人的身份也是不困难的。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