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咸猪手”与“人肉搜索”的侵权风险
读新颁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第12条
魏永征 崔 月
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颁行《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第12条,就保护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作出规定。“咸猪手”事件,特指今年初夏在上海地铁车厢内发生的一起骚扰女性事件。本文试通过分析这起事件,就“司法解释”對“人肉搜索”設置的底線作一解读。
“咸猪手”事件凸显“人肉搜索”的两面性
肇事人王某酒后乘坐地铁,在座位上两次故意触碰旁边站立的女乘客吕小姐裸露大腿外側,被在旁乘客拍成视频上传,引发网民激愤声讨,迅速“人肉”出他的姓名、供职国企、职务和中共党员的身份,新闻媒体也纷纷跟进,电视台连续播出《斩断伸向女性的咸猪手》《姐姐妹妹站出来》 ,找到了受害人前往报警,肇事人以在公共场所猥亵女性被处以行政拘留,所在公司将他“双开”,舆论称赞网络传播的威力,称之为 “被骚扰女性的维权范本”。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