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永远澎湃!

澎湃登场,风正一帆悬,乘流而下,来势不凡,令人刮目相看。

即若此次念斌冤案,8月22日9时宣判念斌无罪,澎湃在第一时间连续推出重头报道,非但反应神速,而且立意高远,有引导全局之功,收振聋发聩之效:

第一,这些报道充分显示了我国司法体制在维护公平和正义方面的功效。是的,冤案总是不好的,人们要求追查冤案制造者的责任也是正确的。但是报道显示,本案得以纠正,根本上乃在于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坚守法治底线,在于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司法审判和核查制度。报道结合案情,阐述了我国法律早有规定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和“疑罪从无”,以及新刑诉法有关证据的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是纠正此次冤案的依据所在。澎湃记者访问张燕生律师,张律师表示首先要感谢法官,这既是她的风范,也说出了实情。

第二,这些报道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政法领域“去周化”的问题。周永康掌管我国公安和政法工作十有余年,他的严重违纪行为,虽然有待查明公布和追究,但是他的倒行逆施是一个客观存在,是人们可以感受到的。念斌冤案就是在周永康把持下出现的一个典型事例。报道不失时机地点出了周的反法治指令,显示了这个指令在实际工作中的严重危害,足以发人深思。

第三,这些报道表现了人们对于即将举行的四中全会的向往和憧憬。中央决定四中全会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念斌案件报道显示,我国已经基本上解决了有法可依,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冤案纠正的保证;目前主要解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方面的不足是出现冤案的根本原因,这四句话十六个字就是法治的精髓。这起案件显示了我国法治的航向,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是为全会做出了舆论上的铺垫。

所以,滂湃的报道内容虽然是纠正一起冤案,释放一位蒙冤的好人,但是人们看到的并不是阴暗面,而是对国家未来的希望和信心。

澎湃一马领先,东早紧紧跟上,23日的东方早报以两个版面集中报道此案的方方面面,以纸媒的特有功能,让读者细细咀嚼品味,思考本案的深邃内涵。

不是说媒介融合吗?澎湃和东方早报的相互配合和呼应,不正是体现了媒介融合的一种有效方式吗?

说来也巧,念斌案件报道是澎湃正式登台正好一个月推出的好戏。我们可以说了,什么是澎湃精神呢?这就是全力关注公众所关注问题的精神,就是坚持正确领航导航的精神,就是以舆论推进社会健康发展的精神。

这种精神,也正是全国有作为图进取的媒体的共同精神,不存在什么特殊和偏离。澎湃对念斌案件的报道,在大方向上,与全国媒体完全一致,如果有“特别”的话,就是时效快一点,站得高一些,看得深一点,仅此而已。

澎湃登场才一个月,就有人出来冷嘲热讽了。我们看到,境外有的媒体公然无中生有,造谣污蔑,提出“澎湃还能澎湃多久”。他们要怎么说,有他们的自由。但是事实将会粉碎他们的“期待”或者“担忧”,这是肯定无疑的。

澎湃,将会永远澎湃。

2 Responses to “澎湃,永远澎湃!”

  1. 魏教授,“新闻审判”既然指的是新闻媒介在报道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侵犯人权,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那么有许多案件一审过后改判被认定为“新闻审判”,那么此时就不符合这个概念中的“正在审理中”这一原则。是这样吗?

  2. 我们媒介从来就是司法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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