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念斌冤案看上海报纸

作者附记(8月27日):

本文发布后,新民晚报副总编辑裘正义发帖指出《新民晚报》在前一天对念斌案已有报道。查《新民晚报》在22日A12版确实刊发报道(见图),体现了下午出版的晚报在时效性方面的优势。我囿于思维定势,习惯以为晚报总是晚于早报,只看23日,没有查22日,致使抹杀了新民同仁的报道成果,谨此致歉。IMG_20140827_073114_910

这样文中所说上海主要报纸除早报外集体沉默的说法就要打折扣。不过本文主题乃是揭示澎湃和东方早报,网报结合,先后呼应,在念斌案报道上打了一个漂亮仗。这符合中央倡导的媒体融合的大方向,体现了上海报业的希望。彭湃登场以后,表现不俗,令业界刮目强看,也引起有的人嫉恨。海外有的媒体甚至制造谣言,谎称澎湃“挨批”,提出“澎湃还能澎湃多久”,我们决不上当。

所以本文继续保留。

 

念斌被控投毒杀人案,先前只在自媒体上断续有所反映。8月22日午前,不经意间,我的平板上推送出一则报道:“念斌蒙冤8年被宣判无罪”,我眼前一亮,定睛再看:

“耗去8年的青春,又一位蒙冤者迎来自由的时刻。

“2014年8月22日上午9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

20140823A01_brief“在周永康‘命案必破’的批示下,在被指‘竹签插肋骨’、‘小榔头敲身’的刑讯下,在疑罪从有、疑案从拖的审判下,这位福建平潭的小杂货店主,被视为投毒杀害邻居两名幼童的凶手,先后4次被判死刑。

“一再迟到的正义到来了,大司改的颦鼓敲响了。”

无论是这条新闻发布的快速,还是它蕴含的思考和文笔,都令我必须关注一下它的作者:“澎湃新闻马世鹏、李云芳”。

当天,澎湃连续推出四五条重头报道,包括念斌律师张燕生得体而深邃的谈话、念斌律师张、斯等人的正式声明、念斌家属主要是那位可敬的姐姐的谈话以及念斌出狱的现场报道等等。

23日早上,《东方早报》和《新闻晨报》同时放上我的餐桌。东早头版是念斌出狱与家人团聚的通栏大幅照片,下面:《人民日报官微追问‘念斌案’:谁制造了冤案?》,翻过来两个整版,报道者还是马、李两位,不过进一步体现了纸媒编排特色。

然后打开晨报,奇怪,什么动静也没有啊,我怀疑自己粗心,仔细查找一遍,确认这条全国关注的新闻在晨报缺席。

23日下午,《新民晚报》送到,我留了神,翻阅一遍,也没有。

有朋友告诉我,《解放日报》和《文汇报》也没有报道。我找出解放一看,果然。我家没有文汇,但是我想不必查了。

我还顺便上《上海观察》作了一番观察,也没有。

为什么呢?难道哪级主管部门下了封口令了?不可能啊。人民日报、新华社的新媒体难道不是同样在那里发消息、发评论吗?澎湃发布第二天东早照登不误,说明一切正常,上海那些主要报纸不予报道纯属自主行为,不存在外来干预。

是顾虑这是会“闯祸”的“负面新闻”?这件判决,说明中国司法毕竟坚持了正义,纠正了冤案,虽然迟到,但终究值得称道,特别是最高审判机关,坚守底线,捍卫人权,功不可没,读了澎湃新闻的开头,令人振奋,哪有一点“负面新闻”的味道?

是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纠错新闻?澎湃新闻揭示了这件判决,涉及清算主管中国公安和政法十多年之久的周永康反法治的倒行逆施,涉及人们对一个多月以后的中央全会如何推进法治中国的憧憬,远远不只是念斌一个人的冤案问题。

是顾忌会触及批评新闻不得跨地区、跨领域的禁条?此案的关注早已超出福建范围,是一件全国关注的重大新闻,就算上海报纸记者足迹不出上海市,那么新华社的统发电讯可不可以据以报道?人民日报的评论可不可以转载?上海市民和评论家在自媒体上贴出的优秀评论可不可以选登?那些当年的“皇甫平”(其中一位如今还在岗)、如今的“吉方平”们可不可以一试锋芒?

上海主要报纸除东早外对念斌案集体沉默,我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我离开上海去外地工作已经十有四年,对于如今上海各家报纸的老总们已经完全不熟悉。京、港、粤的同行,说起上海媒介往往会很客气地评价:正宗,稳健,听招呼,中规中矩,这些都是正面话语,人家真的是肯定。但是听得多了,听出其中也蕴藏着潜台词,就是固步自封,缺乏进取精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不是这样呢?长处往往与短处共生,对比京粤媒体,仔细一想,多少存在这样的问题。

念斌案的集体沉默就是一项表现。

报业危机到来比我们预想要快得多。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2013年的数据表明,相比2012年,全国报业营业收入下降8.9%,利润总额下降11.7%。上海报业如何?没有分地区的数据,但是有一项“总体经济规模”的比较,上海解放集团排名下降了两位,文汇新民集团的排名下降了一位,而浙报、川报的排名则有大幅度提升,看来两集团面临的危机在全国报业居于水平线之上,这也许是2013年秋当局决定将两集团合并来促进报业转型的一个重要原因。

又是一年过去了。上海报业究竟将会向何处去?念斌案报道的一枝独秀和多数沉默,都可以使我们想到很多很多。

 

 

6 Responses to “从念斌冤案看上海报纸”

  1. 民晚报数字报
    福建高院宣告念斌无罪
    今天凌晨3时56分,念建兰在微博上公开了一张念斌的照片,并配文字:“再过两小时天将亮了,盼平安归来”。上午,她又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感谢上苍,念斌无罪当庭释放!”发微博的是念斌投毒案被告人的姐姐。
    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念斌投毒案8年来历经8次审理10次开庭,被告人念斌先后4次被法院判处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最高法6次批准案件延期审理。今天上午悬案最终判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念斌是福州平潭人,1976年出生。他与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丁云虾曾分别租用澳前17号陈炎娇相邻的两间店面,经营水果、食杂等同类商品。2006年7月27日晚,陈、丁两家用餐后6人同时中毒,丁云虾一对儿女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警方检验显示,两人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警方从念斌食杂店通往案发现场的门把手上检出氟乙酸盐离子碎片,认为念斌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6年8月8日,念斌供述,将浸泡过鼠药的水倒入丁云虾家烧水的铝壶中,想让丁云虾“肚子痛,拉稀”。“命案”12天内告破。
    2007年2月,福州检察院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福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然而念斌当庭翻供,控诉办案人员对他刑讯逼供。因为扛不住刑讯,念斌一度咬舌自尽。在逼供下,他做出了有罪供述。
    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判决念斌死刑,福建省高院第一次二审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当念斌再次上诉时,2010年4月,福建省高院第二次二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该案被移交到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2011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第三次判处念斌死刑。该案又一次进入二审程序后,福建省高院数次延期审理,迟迟未判。在最高法两次批准延期审理之后,福建省高院才于2013年7月第一次开庭。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为了此案专门召开专家研讨会,在座京、港两地专家一致认定:念斌案当年的毒物检验质谱图显示,根本没有氟乙酸盐成分。张燕生还指出了警方侦查中的大量疑点,并找到了不少新证据,包括警方“意外发现”的毒物鉴定原始数据和中心现场照片。
    今天上午,法院最终宣判,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8年来,为弟弟喊冤几乎成为念建兰生活的全部内容。如今40岁的她依然单身,被问到自己的未来,她想到的是终于“让侄儿有了个完整的家,告慰了父母,我该平平淡淡过完我的余生。”
    但念斌最后在哪里安顿,念建兰也不知道。“平潭的家里连一口锅都没有,念斌无罪释放,也是无家可归。” 王文佳 整理

  2. 正义别来无恙,谢谢指教。
    新民晚報对于此案在22日A12版就已先予报道,我忽略了,无视新民同仁的辛勤成果,谨此郑重致歉。
    當下熱議媒介融合,报网配合,各展所长,应是一种融合方式。东早与澎湃在这方面确有特色。即若对于此案,网络先发消息,纸媒则可以发挥深度报道和评论的优势。今日东早沈彬《念斌和辛普森之间隔着N个赵作海》,就是一篇颇有深度颇耐玩味的好文章,这类文章似以纸媒传播更为有效。

  3. 新民前一天就发了

  4. 此事确有“提示”
    发到福建媒体的提示是,除指定媒体外,不报道不评论

  5. 上海没有

  6. 鸡不能在半夜叫,对于本案也不能随意抢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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