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如何预防虚假名人故事

魏永征

本月初,在芭蕾舞剧《白毛女》中饰演喜儿而闻名的舞蹈家茅惠芳,从她旅居的美国远涉重洋飞到上海来打一场名誉权官司,成为上海媒介的一个热点新闻。由于被告提出管辖地异议等原因,延期审理。从媒介已经报道的案情看:某刊物发表《"喜儿"茅惠芳浮沉录》,披露所谓茅惠芳"利用美貌和名气",同康生、张春桥等人勾搭,从戏剧舞台跳上政治舞台最后跳进监狱的故事。茅得知后十分愤慨,对作者及发表、转载此文的十一家媒体提起侵权之诉。茅惠芳当年在上海的领导、同事纷纷表示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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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可以假扮嫖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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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轻信你的镜头

魏永征

某电视台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最近碰到一件麻烦事:他们台播放了一个有关家庭暴力问题的节目,先是介绍两起控告丈夫虐待、殴打妻子的讼案,接下来是某咨询机构接受妇女咨询的一些谈话场面,其中有一位妇女泪流满面的形象(没有说话),为时三秒钟。现在这位妇女和她的丈夫找上门来,声称他们夫妻和睦,并没有这类暴力问题,这样处理有损他们的声誉。这个节目是别的电视台提供的,现在也无法弄清楚这个镜头是怎么做进去的。但他们决定本着息事宁人的精神,道歉并给以一定补偿,算了。他征求我的意见,我以为可以。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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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案访谈录(上)

被访问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魏永征
访问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资深记者徐迅律师
访问时间:2000年6月10日下午
访问地点:北京西郊颐泉山庄2222室

刊《为清白而战--希望工程跨世纪大讼战纪实》,徐迅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
摘要刊载《中国法律》(香港出版)2000年第3期

 

中国青基会在香港和《壹周刊》打了一场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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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案访谈录(下)

三、公正评论抗辩:支柱之二

徐:我赞成。现在说说诽谤法的第二个支柱好吗?

魏:第二个方面就是"公正评论抗辩"(defence of fair comment)的问题。

公正评论有几个基本条件:第一是出于公众利益发表了意见;第二是基于一定的事实发表了意见;第三,所发表的意见不一定很客观,带有个人感情上的色彩;第四就是不具有恶意。按中国人的理解,就是不能有侮辱、谩骂。

在 "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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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无偿使用七年又蒙抄袭恶名

魏永征

他在1991年写了一篇题为《苦柚》的散文,发表后颇获好评,还获得了全国性的奖励。到前年,忽被指为抄袭之作,并且言之凿凿,是抄自小学语文课本第八册。他赶紧找来课本一看,这可不是他的《苦柚》!事实不是他抄袭了课本,而是课本"悄悄地"收入了他的作品却"遗漏"了他的署名。

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业余作者从此开始了同出版社的漫长交涉。是非很清楚,错在出版社,后者也向作者道了歉。但是事情并未迅速了结,双方争议要点简单说:就是出版社愿意支付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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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为何不适用著作权法

新闻法讲座之二十
一说新闻媒介与著作权
魏永征
    我们已经讨论过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和批评权(舆论监督权),有关的法律规定还很不完备,人们谈论得比较多。新闻记者还有一项重要权利,法律上已经有完整规定,但是在讨论维护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时,业内人士却很少提到它。这就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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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为何成为“大口袋”

魏永征

山东电视台记者孙震博状告山东省海阳市政府侵害名誉权获胜,使得每个新闻工作者都有一种扬眉吐气的兴奋感。同为新闻界中人,我又何能例外。但出于职业习惯,在本案判决出来之时我却又抱有一点疑问。最近,被告方面已将赔偿款送交孙君,此案完全成为历史。这样来写文章探讨就只具有学术上的意义。

我的疑问是此案是不是属于名誉权案件。据报道,海阳市府被判定侵害了孙君名誉权的言论,是写给山东电视台的一封信,同时抄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广电厅、烟台市政府、电视台《道德与法制》栏目负责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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