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持采编和经营两分开的制度
马年岁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查处《中国产经新闻》等媒体违法违规案件发布通报,这是去年4月以来总局的第五次反腐通报。
检视五批通报共查处案例31个,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其中11例属于单个从业人员违法乱纪、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其余20例都与新闻单位混淆采编和经营业务有关:向采编人员摊派发行、广告业务,下达创收指标的有之;任用采编人员兼任经营人员,利用采编优势开展经营业务的有之;任用经营人员或商业公司从事采编业务,在采编活动中进行“创收”的有之;与社会上的商业公司合作,以宣传报导交换商业利益的有之;以承包合作等方式,将媒体采编业务领导权转让给商业公司的有之。而个人腐败11例中也不乏在采编活动中非法牟利。联系去年检察机关查处央视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兼任广告中心主任大肆受贿,21世纪传媒集团向下属媒体和采编人员层层下达创收指标进行新闻敲诈等案件无不表明:采编和经营混同是造成新闻腐败的最大漏洞。也可以说,采编和经营不分本身就是一种新闻腐败。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