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典型报道的问题

 

典型报道是新闻报道的一种重要方法,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人们所熟知的典型人物,如50年代的黄继光、邱少云,60年代的雷锋、王杰、焦裕禄,80年代的栾菲、蒋筑英、罗健夫、张海迪,90年代的孔繁森、徐洪刚、徐虎等,他们能够家喻户晓、众所周知,首先是依靠新闻媒介的广为传播,乃至成为一种精神象征和行为标尺,典型报道功不可没。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典型报道还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呢?回答是肯定的。但是由于典型报道也出现一些问题:拔高、一般化、面目雷同、虚假、与读者不贴近等,特别在“左”的思想泛滥时期,一些假典型曾经造成很大的祸害,所以典型报道的名声不大好,至今有的人对典型报道还有怀疑。我们研究得也很不够。我粗略查阅近几年的主要新闻专业期刊,研究典型报道的论文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所以四川《新闻界》开这个会是很有意义的。
一、主观和客观
现在人们常说新闻是信息,这话不算错,但不确切。我们应该说新闻的本质是信息。信息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花开花落,风起云涌,是信息;人类社会的信息,现在最热闹的是股市信息,瞬息万变,制成图表打在屏幕上,大家争着看。
但是新闻并不等于信息。新闻是经过报道的信息,就是说,客观的信息只有经过报道,才成为新闻。信息是客观的,报道则是人的主观活动。首先是怎么会被报道?那就必须被感知,没有被感知的东西不可能被报道。其次是为什么报道?客观信息被报道的只能是少数,是经过选择的,选择就有一个主观标准、主观意图,主观标准、主观意图不同,选择报道的信息也不同。第三是怎么报道?报道就是表述,表述就是人的主观活动,受主观的影响就更多了。感知、选择、表述,就是主观施之于客观的过程。即使是对一些最简单的事件的直观的笔录式的简讯,也不可避免带有主观性。
所以,就新闻活动的范围而言,没有人的群体活动或在人的群体活动之外,就没有新闻。人的感知以外的世界是否存在或有意义,唯心论和唯物论争论了上千年;然而新闻确实只能在人的感知范围内存在。客观的信息只有被感知、即进入人的主观领域才有可能成为新闻。新闻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与主观不发生关联的的客观信息不会成为新闻。离开人的主观性去发掘新闻的本质的企图也许是徒劳的。
典型报道是带有强烈的主观性的新闻报道。首先是具有明确的目的、意图和针对性,许多新闻典型是自己显示的,也有是报道者特为寻找的,就是编辑部或者更高的领导部门,有一个宣传意图,然后找到典型来报道,不管那一种,报道某一典型都是经过反复研究的,报道这个典型要说明和解决什么问题是很明确的。二是报道者通过对报道对象的了解和体验,形成了一定的认识和情感,倾注到自己的报道之中,典型报道不仅要告诉人们是什么,而且要努力告诉人们为什么、说明了什么。三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报道者通常要调动各种表现手段,主要是文学手段和科学(理论)手段,文学手段使报道具有感性的、形象的效果,科学手段通过分析和综合来揭示典型的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或者着重采用一种,或者两者并用。所以,典型报道是一种创作,具有著作权意义上的独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说,同一个新闻典型,有多少个记者写就会有多少篇不同的典型报道。完全否认新闻的主观性,把新闻等同为纯客观的事实,那就会否认典型报道的合理性。如果我们的新闻全部是直观的笔录,即单纯事实消息,那么新闻媒体就会变得非常单调。
梁衡提出典型是集中反映事物本质的信息[1],这话看怎么理解。集中并不是许多信息的简单叠加,象股市信息的大屏幕那样;集中是报道者对信息的整合,其目的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因而有一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报道中的典型与生活中的典型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或者说,两者蕴含的信息并不是完全一样的。前者比起后者,一方面是少了,典型事物大量的日常一般表现都被舍弃了,另一方面是多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当经过精心选择的有关信息被集中在一起时,即使报道者不加上任何评论,也会产生新的信息,这就是关于典型事物所代表的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的信息,也就是反映其本质的信息,这种信息是报道者对于典型的认识通过报道的外化,是报道者主观的东西,但是它揭示了客观的典型的本质,所以并不是外加的,而是真实的。这就是为什么经过报道的典型比生活中的典型更受到关注、更感人的缘由。
但是,尽管如此,新闻典型仍然是客观的。不仅典型的人物和事件是客观的存在,就是它们所代表的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相对于报道者来说也是客观的存在。报道者对于典型报道的主观能动作用主要表现为发现。为什么他能报道你不能报道?为什么他予以这么突出的处理在你这里却是一般?关键在于人家发现了你却没有发现,没有发现这个人、这件事,或者发现了却没有进而发现它的意义。新闻典型不能制造。作为典型报道对象的人和事不能制造,其中蕴含的意义也不能制造,如果报道对象并不具有这种意义却出由于种种考虑(例如宣传上的需要)硬要装上所谓的重大意义,这种典型报道就是虚假的。
二、个别和一般
如果说,一般的新闻的功能是使人知道,那么,典型报道的功能就是使人认识。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讲了人的认识的两种途径: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抽象上升到具体[2]。在正常的认识活动中应当是前一条途径,在理论研究中则往往遵循后一条途径。这一论述对于我们研究典型报道是很有意义的。
任何新闻所报道的都是个别,都是特殊的、具体的东西。新闻并不直接宣传一般、普遍、抽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事实的特殊性越强,新闻所受到的关注性也越大。一般的普遍存在的事实不能成为新闻。宣传一般是评论、社论、论文的任务。硬要新闻直接宣传一般,新闻成为老生常谈,不成其为新闻。过去有些新闻,报道工人做工,农民种田,现在有些新闻,报道什么公司生产或销售什么商品,这些普普通通的事情,都算不上是新闻。
但在多数情况下,个别之所以可以进入新闻领域,是因为这个个别在不同程度上代表着一般,或者把许多个别整合起来可以认识一般。单纯报道个别的新闻也有,但多数新闻是不同程度上力图从个别中来体现一般。典型报道尤其如此。
任何典型都是个别和一般、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对立的统一。新闻典型既有很强的特殊性,又有很大的普遍性。普遍性不大的人和事,是奇闻异事,特殊性不强的人和事,是家常琐事,都不能成为新闻典型。典型报道,就是把最能体现普遍性而又最具有特殊性的事物集中起来,加以突出和强化处理,使之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典型报道的基本功能是以事(人)喻理。事就是事实,体现了特殊、个性、个别、具体、现象;理就是道理,体现了普遍、共性、一般、抽象、本质。对于典型来说,“任何个别都是一般”,[3]“无个性即无共性”,[4]典型报道就是要通过报道个别来体现一般,通过报道具有特殊性的事实来体现某些普遍性的道理。决定有关的报道对象是否成为典型的主要因素是它所具有的特殊性、个性而不是普遍性、共性。所以,我们搞好典型报道要突出它的特殊性、个性。但是,我们报道这个典型的目的,则是引导人们从个别上升到一般,认识其中蕴含的普遍性、共性,或启发思考,或激发热情,从而推动实际工作和社会的进步,这就是典型报道的舆论导向作用。典型的示范作用并不在于个别,而在于其中体现的一般。把典型报道的作用简单化,提出什么“某某做得到,你们为什么做不到?”这既抹杀了个别和个别之间的差异,也阉割了个别中一般的精髓,是违背认识规律的,即使是真典型,也会被糟蹋了。而每一件个别的特殊的典型事物所能包含的一般和普遍都是有限的。任何典型都是在一定时期、一定方面、一定范围存在的。从时间上说,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典型。从范围上说,特定典型往往只在某个方面或某个问题具有典型意义。任何典型都不可能穷尽一般和普遍,所以万能典型是永远不会有的。把典型报道的作用绝对化,要一个典型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成为典型也是糟蹋了典型。安岗曾以大寨为例说明这个问题[5]。
至于在进行典型报道的过程中,从抽象到具体的规律有时会起到重要作用。要掌握好一般(抽象)和个别(具体)这两头:掌握一般就要加强理论修养,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强化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这是存于心中的根底。这些抽象的东西是进行典型报道的思想指导。掌握个别就要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深入采访,捕捉和挖掘更多的新闻素材,这是见诸笔下的功夫。这些具体的东西是搞好典型报道的现实材料。没有前者,我们就站不高看不远,甚至典型站在面前也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没有后者,就是搞无米之炊。抽象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感觉到了的东西有时并不能真正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真正感觉它。怎样达到理解?只有经过抽象的思维,才能深刻地感知、选择、表述具体的事物。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想不应当绝对否定“主题先行”这样的情况,新闻媒介为了行使宣传和舆论导向的功能,“主题先行”有时是避免不了的。邓小平理论的原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及每一时期的方针政策等等,都是主题。这些主题是抽象的,但这个抽象本来就是来自实际并且是对实际的正确的抽象,而不是过去那种超越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虚幻的抽象;同时,还要把这些抽象的认识具体化,通过捕捉和挖掘具体的典型事实,来充实和发展抽象。如果头脑里只有这些抽象的认识,从抽象到抽象,随便用一些简单的事例来印证这些抽象,那就不成其为典型报道,甚至连新闻也不是。
三、传统和发展
典型报道,有人称为传家宝,就是说,是我们新闻工作的传统。这是不错的。可以说,自从中国共产党的新闻事业诞生以来,就是用典型报道宣传党的纲领路线世界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中心工作,来推动革命和建设事业。这个法宝今天还要用下去,这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时代在发展,典型报道也要发展。以往的典型报道,产生于革命战争和计划经济的年代,从内容到形式上都带有那个时代的特征。现在向市场经济转轨,典型报道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个重要的变化是传统的主要是宣传先进典型的模式被打破了。过去讲典型报道,几乎是先进人物的同义词。或者分为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好典型和坏典型,就象看戏要分好人坏人一样。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些重大典型都是先进典型,他们身上闪耀的共产主义思想境界,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情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道德核心,当然都是永恒的主题。今天和今后发现这样的典型都要大事宣传。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但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还报道了关广梅、步鑫生、年广九这一类典型。从个人素质角度说,这类人物跨度很大,各不相同,但是他们身上具有本质意义的东西并不是某种先进的思想道德品质,而在于他们的行为的改革意义和探索意义。报道这种典型,并不是着眼于表扬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事迹,而是客观报道他们的行为和经历所呈现的某种“现象”,并不是号召人们去向他们学习,而是要启发人们从他们的行为经历中进行思考,改变观念,调整自身行为,藉以推进改革开放事业。他们的行为有时会引起很大的争议,甚至很难用是好还是坏这种形容词来区分,而这种典型报道对于实际生活的积极意义也是无可怀疑的。我想可以称为思考型、问题型的典型。
报道这种典型的方式同报道那种先进典型正面典型无疑有很大的不同,要以更多的理性的思考、冷静的分析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这类典型。在简单地区分是好典型还是坏典型的情况下,人们往往习惯于报道好典型就专往好里说,集中写他的优点,致力于树立完美的、高大的、全面的形象,报道坏典型则相反。我们的先进典型是不写缺点的。这种方法,在单向度的计划经济社会里,至多造成某种拔高现象,使先进典型可敬不可亲,到了人们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就要闯大祸。一个典型事例便是对沈太福的长城公司的宣传,撇开沈太福收买个别记者进行故意的诈骗犯罪,这个宣传在整体上就是采用了传统的树立先进典型的专往好里说的手法[6],其后果是使成千上万人受骗上当。用这种宣传先进典型的方法来报道思考型典型,也会发生众所周知的副作用。因此在新时期,对许多典型报道来说,不仅要讲究信息的集中,而且要讲究信息的完整。
我们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我们的典型报道也应该是纷呈多样的。我们要报道先进典型,也要报道思考型、问题型典型,要报道重大典型,也要报道大量的比较普通的典型,要报道人物典型,也要报道事件典型,要报道正面典型,也要报道反面典型,在这方面,我们要做的、要探讨的还很多很多。

注释:
[1] 梁衡:《新闻原理的思考》,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10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3页、214-215页
[3] 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选集》第2卷,713页
[4]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四卷本,307页
[5] 安岗:《新闻论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52页
[6] 秦泽:《“长城”大骗局:新闻如何走入误区?》,《新闻记者》1993年第9期_

新闻界1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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