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媒体时代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

——谨此纪念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的亡灵
魏永征  代雅静

天津塘沽瑞海危化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满一月,余悸犹存,余痛难消。据人民网报道,截至9月5日17时,天津港爆炸事故遇难人数为161人,12人失联。这些无辜捐生的亡灵不能没有代价。

从信息传播的角度说,这场事故宣告了在融合媒体时代传统的突发事故信息发布模式的彻底破产,也显示了我们新闻媒体及其从业者在转型过程中不懈努力的成效。正视错失,发扬成效,改进对于突发事件的应对办法,也许可算是对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尽到些许慰藉。

一、统一和及时

说到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人们不能不想到《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3条的规定: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这条法律,不能说就是限制了媒体的报道权和公众的知情权。因为领导职责和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政府部门(以下简称政府部门)掌握了事件最重要最全面当然也是最权威的信息,他们发布的信息应该是最真实最可靠,可以避免由于众说纷纭,信息失真,甚至谣传横行,摇动人心,影响整个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进行。

但是有的政府部门只盯住“统一”两个字,信息掌握在我的手里,我不发布,其他媒体即使通过其他途径获悉了,哪怕是证据确凿,无可置疑,也不准发布。兴许还发一条禁令,名之曰“依法”,因为法律上确有“统一”两字。

这种做法,在传统媒体时代,也许是行得通的。所有传统媒体都有上级,都归到一个口子,把住这个口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句话、一个字也漏不出来。上世纪数十年间,就发生过很多灾祸而人们一无所知,直到如今才慢慢透露出来,令人大吃一惊。

在融合媒体时代,这就难了。管得住自己属下的,管不住别处的;管得住传统媒体,管不住众多的千姿百态的自媒体;哪怕是管住了自媒体所在的空间,要服务商对不遵守“统一”规则的信息格删不论,也赶不上网络转发瞬息万条的高速度。

812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现场蘑菇云视频,房屋倒塌、汽车残破、高架断裂的图片,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疯传。但是天津本地媒体却集体失语,没有蘑菇云,没有二次爆炸,还要说公众高度关切的空气质量“未见异常”。面对他们集体装睡,网友对天津市新闻办官方微博“天津发布”大声疾呼快醒醒!直到13日凌晨3点52分,“天津发布”才后知后觉发布第一条有关爆炸的信息,距离事件发生已过去4个多小时,网上各种不实信息、恐慌情绪已在发酵。最早从天津电视台上看到关于爆炸的报道是次日(13日)早上7点钟,天津卫视《今晨播报》栏目中的一条消息,距离事件发生近8个小时。之后,天津媒体跟进报道,但报道力度仍旧维持在一般事故报道范围内。网友对此嘲讽道:天津早新闻播报事故新闻一分钟,市长说话画面占40秒,其他新闻均无涉及。天津二套:每日笑吧。天津三套:电视剧狄仁杰。天津四套:炒菜节目。天津五套:外国搞笑录像。天津六套:法制中国。天津公共频道:港片夺命金。天津国际:求职节目。天津卫视播放韩剧更令舆论哗然: “全世界都在看天津,天津却在看韩剧。”

不能以此责怪天津媒体,他们是被“统一”了。就在事故发生前的几个小时,《天津日报》报道市领导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市新闻舆论工作……做到所有媒体‘一把尺’;必须讲责任,在政治上有担当,在社会影响上有考量,在工作细节上把好关……”

天津突发灾祸初的新闻发布会果真就是这样“一把尺”:集中在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群众善后安置几个方面;对人们迫切想知道的问题,诸如爆炸源头是否确定、危化品与小区建设距离问题、谁负责统筹指挥救援、现场存在多少氰化物等或置之不理或语焉不详,以致新闻发布会多次在记者提问环节无端中断。政府部门“不清楚”并不能阻止媒体和自媒体对有关信息的披露与传播。事故发生后,媒体迅疾披露了“危险化学品仓库与周边建筑、交通干线应至少保持1000米的红线”的规定。14日,腾讯财经《滨海“伤城”24小时:曝危险品靠近居民“绿色通道”》一文披露天津港城市规划中“化工围城”问题,爆出环保局下属机构开出绿色通道,为不符“1000米规定”的危化品仓库拿下环评。16日,《新京报》率先向公众披露爆炸现场存放700吨氰化钠;《新京报》《5次发布会都有哪些官员出席?》一文则追问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去哪儿了。官方之外,媒体报道步步逼近真相。

可见,《突发事件应对法》“统一、准确、及时”三者是一个整体。政府部门要实现“统一”发布突发信息的主动权,是以“及时”为前提的。什么叫“及时”?就是抢在其他信息渠道之先。权威不是靠强权维持的,只有及时而准确地发布信息,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发布信息,又阻止不了别人传播信息,就等于自己放弃了发布信息的主动权。有些管道不那么准确的信息却能畅通无阻,其根源还在政府。以“统一”为理由,不让媒体及时报道,那是政府违法。

如果有政府部门出于某种利益考虑,有意掩盖和隐瞒有关信息,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突发事件应对法》里早有规定了。

二、谣言和真相

政府不能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却要指责别人造谣,这是逻辑的颠倒。

天津爆炸事故发生后,各种谣言也在网络空间轮番爆炸。有人总结出爆炸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发生的十大谣言:“天津人事变动”、“天津市区空气污染”、“有害气体扩散”、“CNN记者在华报道被官方人员阻止并殴打”、“8岁男孩需要RH阴性A型血”、“微博寻人”、“呼吁为血车让路”、“呼吁周边人群赶紧去医院检查身体”、“乙醚罐爆炸”、“一小区全灭”。

谣言缘何如此肆虐?

我们熟悉奥尔波特提出的经典谣言流通公式:谣言=重要性×不确定性(Rumor = Importance × Ambiguity)。天津大爆炸震惊世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信息饥渴之间,产生各种谣言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突发事件中谣言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并非简单地无中生有,而是依据真实的内核所产生的“集体想象”。

就说流传很广的一个帖子吧:网民“命运中的漏网之鱼”于14日在QQ空间中发文称“消防大队死亡11个中队400多人,两次爆炸全部阵亡,总计死亡人数1300人。”帖子被大量浏览、转发。

据说是谣言。确实有不真实成分,至今为止查实死亡人数还不到200,哪里来的数百上千?这不是夸大灾情吗?但是后来的事实表明,最先进入现场的消防员确实有10几个中队,确实绝大多数都悲壮捐躯,只是人数并没有那么多。在局外人看来,“中队”嘛,几十人总有吧,数百上千就这样推算出来的。这能说是造谣吗?

还有一个“谣传”称,瑞海公司在现场存放了700吨氰化钠,已在爆炸中荡然无存。这么大数量的剧毒品泄漏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可以毒死全中国人。这种谣言,简直可以定性为制造、传播恐怖信息。但是很快传出,瑞海一名负责人自首交代确实存放了700吨氰化钠,并且官方宣告查证属实,只是尚未全部寻获。而“荡然无存”则系误传,至于“毒死全中国人”,那显然是看了谍战片中特工咬碎一个细小胶囊立即死于非命的推想,在信息真空之际,这种推想算不算造谣呢?

如果一开始就如实披露业已掌握的信息,告诉人们最终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还会有诸如此类的谣言吗?

我们应该严格区分谣言和故意造谣。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谣言的成因是一样的,但其影响则有很大不同。像死了上千人、毒死亿万人之类的谣言在口耳相传的现实空间人们说说是常见的,而到了网络空间经过频繁转发其影响就大不一样。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客观归罪,还是要坚持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客观统一的认定原则,只要不是故意编造谣言或是明知谣言而加以传播,就不应动辄使用国家暴力,轻易追究造谣的法律责任。

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那么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的政府部门,对于谣言的猖獗一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奥尔波特在《谣言心理学》中指出,谣言的隐含意义,可能比表面的意义更重要。相信、传播何种谣言是个人意念、欲望的投射。比方说,瑞海的总经理名叫只峰,这是个非常少见的姓氏,而天津市一位原副市长也姓“只”,难道前者是后者之子?还有“瑞海”恰好是一位前领导的兄长的名字,而瑞海董事长也姓李,难道是这位前领导的亲属?这种推测、臆想确实有些荒唐,但是一出事情就往往要挂钩到官方,这种思维定势的背后是对官方的不满,是一种情绪的宣泄。长期以来,权力寻租现象让民间积累了有权必腐的印象,当爆炸事件发生后,这种情绪转移到具体事件上来。就是专业的新闻记者也未能“免俗”,在记者会上大声追问:“只峰是谁?”

另外一个被传得沸沸扬扬的谣言也是如此。网络流传一则题为“CNN记者现场直播,强制被删”的视频,称有外籍记者在天津爆炸现场采访时遭遇官员阻拦并强删视频。这则短视频在极短时间内刷遍朋友圈,背后助推的则是民众对当局新闻封锁不满的情绪。

透过谣言,可以看到公众心之所系、心之所向,所以面对谣言并非总是唯恐避之不及,而应正视谣言,积极回应。正如法国学者卡普费雷在《谣言》中所说的那样:“谣言既是社会现象,也是政治现象。谣言是对权威的一种返还。它揭露秘密,提出假设,迫使当局开口说话。同时,谣言还对当局作为唯一权威性消息来源的地位提出异议。”

事实上,当8月19日新华社调查报道《新华社独家起底瑞海公司:谁是神秘控制人?》一出,将瑞海高层与各方的联系图公之于众以后,上述谣言立即烟消云散。而当记者在发布会上大声追问“只峰是谁”之时,居然无人出来正面回应,而是一哄而散,官员们这种回避态度只能是对谣言推波助澜。

当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查有实据的恶意造谣,应该绳之以法。
三、政府和媒体

此次爆炸事件,为政府危机公关鸣起警钟。处在舆论风暴眼上的是天津政府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和天津官媒的集体失语。新闻发布会“不清楚”“不了解”“不掌握”奇葩地被当作关键词,而且多次延迟发布、连续六次记者会莫名其妙地中断,官员面对记者支吾其词、答非所问等等,不仅使人想起古罗马学者说的“塔西佗陷阱”(Tacitus Trap)——即指政府部门一旦失去公信力,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诚然,在融合媒体条件下,传播速度快,传播主体多元化,突发事件预留应对时间有限,给政府危机公关带来极大挑战。但是正如一些评论所指出的那样,政府公关不力还暴露出政府体制的重大缺失,即天津港的“两个婆婆”问题,在行政功能上,天津港隶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在港口业务上归交通部管理;在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由交通部委托天津市安监局管理。这种看似权责明晰的双重管理体制,容易形成权力真空。一旦出事,就会出现互相推诿、无人担责的怪相。天津爆炸事件发生后,连按惯例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设立的总指挥部都建立不起来,网络评论也各执一词,有说该天津市管,有说该交通部管。还有公安和港务局两个不同系统的消防员如何统计的问题。这些问题直至事发五天后李总理到现场视察后方才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一群官员,面对记者问到危险品仓库依照规定究竟应该同居民区距离多远时,竟然面面相觑,莫知所对,是不懂吗?谁都知道,利益牵扯、责任分担、言多必失,这些现实考虑使得官员只能一个个成为鸵鸟。

但是政府别的管不了,对于信息仍然是一堵二删,自己发布不出像样的信息,也不准媒体发布。据艾利艾智库8月13日文章,某值班编辑下达网站报道纪律的截图在微信群、朋友圈传播,包括只准转发新华网、人民网、北方网通稿;及时删除微博、微信、新闻跟帖等互动环节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不自采新闻、不擅自直播等。政府发布信息严重滞后,但在监控、删帖动作却十分迅疾。24小时内,当事件开始逐步呈现在公众视野,很多质疑和展现现场的帖子都被和谐了。

与政府部门捆绑在一起的官媒也难逃传谣—辟谣的怪圈:

人民网8月15日13:04报道了“天津港爆炸点三公里内人员被要求紧急疏散”;就在同一天,中国新闻网20:05的报道却是:“天津港事故发生地方圆两公里范围内群众撤离”为不实消息。

这一怪圈消费的是民众对公权力的信心,伤害的是政府、媒体的公信力。每次突发事件,都不乏政府掩盖、媒体无良的骂声,形成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的对立。

我们的新闻媒体定位为党和人民的喉舌,承担党所赋予的正确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等重大使命,它们当然具有相当的应对危机、传播信息、引导舆论等等的能力,应该得到党和人民的信赖。天津事件发生后最初几天的情况表明:当政府部门面临危机,一筹莫展,捉襟见肘甚至互相推诿之时,恰恰是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主动出击,见难而进,满足了民众的信息饥渴,应该说,正是它们帮了政府部门的大忙。

《新京报》在天津爆炸翌晨,紧急临时将消息换上头版。报纸以及旗下新媒体平台,包括手机版数字报、动新闻、官微、微信公号,全媒体联动,还原爆炸现场,独家报道瑞海国际,八问天津爆炸事件,对逆行英雄做人物特稿,从现场救援到相关防护知识,及时披露了官方所“不清楚”的危化品数量,起底涉事企业及其负责人,廓清了人们关于瑞海国际的想象。

澎湃,这家去年崛起的上海新闻网站,利用新媒体快速、滚动、形象等独特优势,率先在8月13日凌晨1点21分启动直播,每隔几分钟就更新一次,其中,有网友的现场图文、视频,有来自官微的权威发布,有澎湃记者从前方发来的消息,也有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新闻报道。澎湃的“问吧”栏目让亲历者和前方记者一道参与问答,让读者及时洞察事实真相,不随谣而动。

事实证明,主动或者被迫与政府捆绑在一起的,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媒体的功能;倒是不同程度上突破那些条条框框的,积极进取,有所作为,以自己的独家报道,配合政府部门应对了这场危机。

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媒体呢?
四、专业媒体与自媒体

融合媒体时代,自媒体异军突起,打破了专业媒体一家独大的舆论格局,形成专业媒体和自媒体并存的新格局。两类媒体各有优劣,联动互补,共同拼凑出事件全貌。

灵活、主体多元的自媒体有丰富的信息来源,满足了公众对第一手信息的渴求。事件亲历者通过手机拍摄现场图片、视频上传微博微信,充当天津大爆炸中现场信息报道“第一人”。微博上一位灾民撰写的长微博《天津塘沽大爆炸后三十小时记》讲述其亲历爆炸的经历,获得了100万+的阅读量。而澎湃的“问吧”栏目让亲历者直接参与回答,成为最可靠的一手信源。而一些专业问题,如危化品危害与防护、城市建设与规划、消防救援、法律赔偿等议题,专业人士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逆袭专业媒体。如自媒体“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发文详解瑞海物流是一家怎样的公司;自媒体“众和教育司考”从找谁赔、如何赔、保险公司责任等方面详细回答了天津爆炸事件涉及的9大法律问题。

自媒体成为专业媒体的信息源,专业媒体引用或据此跟进报道。自媒体传播主体众多,无事前审查之忧,在时效性、报道内容丰富性上大大超过专业媒体。新浪新闻中心主编在接受刺猬公社采访时说,微博用户相当于事件中最早最直接的“记者”,通过博文描述的种种信息,可以带领用户直接体会到爆炸发生时的感受。

但自媒体把关人缺失,往往有未经证实的道听途说混淆视听,人们看了往往将信将疑。而专业媒体由于按照新闻专业规范核实求证,一经传播,遂成确信。自媒体还有碎片化、深度解读能力有限等缺点。在此次事件中,最有影响力、最具深度的报道还是来自专业媒体,《新京报》、《财新网》、“南都”、“中青报”、澎湃新闻等。新华社《起底瑞海公司:谁是神秘控制人?》,披露瑞海错综复杂的掌门人。“中青报”《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的“红顶中介”》,挖掘瑞海安评机构“中滨海盛”与当地安监、消防部门暧昧的合作关系,何以安评“一路绿灯”。“界面”则将更多笔墨放在深度内容的发掘与原创上,如《是什么样的公司让瑞海过了安评关?》、《瑞海背后的神秘人与中化天津贪腐案》等。而在技术手段上,专业媒体此次启动了全媒体的特殊效应,比如“澎湃”做出H5页面《互动地图 | 直击天津滨海新区爆炸案现场》模拟现场,《新京报》用动画视频呈现天津爆炸现场冲击波有多大,《财新网》在8月13日启用无人机航拍呈现灾后现场图景。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自媒体不可能成为一门职业。面对突发事件现场,自媒体用户拥有可遇而不可求的独到优势,但是他们并不具有深入调查,揭示事件的全貌,回答深层次问题的专业能力、水平以及必须具备的资质,这种任务只能也必须由专业的新闻记者来担当。事故发生后10分钟,中央台“中国之声”就派出三名记者白杰戈、刘飞、杨博宇连夜赶赴天津,之后《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的网络直播间实时滚动救援最新情况,截至13日中午,阅读量即破10万。《新京报》10位一线记者经过七个不眠之夜的努力,率先披露爆炸现场存放有700吨氰化钠,天津港公安局前领导之子被指瑞海隐形股东等重磅新闻。《新京报》100多条原创新闻,2亿点击量动新闻,多条10万+阅读量的微信文章,彰显了专业的新闻记者不可替代的价值与功力。

是的,我们已经处于“处处都有媒体,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但是这不等于就不再需要专业的新闻记者了,相反,由于信息爆炸的结果,他们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
五、维稳与追责

面对突发灾祸事件,政府首先关心的是稳定;老百姓特别关心的是问责。

稳定当然是迫切的,但是稳定来源于了解真相,一声巨响,漫天烟火,情况不明,原因不知,谁能稳定下来?说白了,亲人生死未卜,那才是最难受的时候,一旦水落石出,亲人已经捐躯,痛定思痛,倒反而会平静下来。所以面对突发事件,追问比感动更重要,只有不懈地寻求真相,才能求得根本的稳定。

廉价的歌功颂德无助于稳定,只会激起人们的反感,从而引发新的动荡。正如新浪专栏作者王石川在《天津爆炸事故没到感动的时候》一文中提到:在这个沉痛而又沉重的节点,我们又看到了“灾难无情,爱满津城”,又听到“大爱无疆、心系一方”,又有人赞叹“最帅的逆行,最美的人”,以及“满满的正能量,为天津人点赞,为塘沽祈福”。熟悉的煽情套路,廉价的感动“彩排”,又来了!

灾难面前,祈福与祝愿无可厚非,但是过度过多煽情的文字,消解的是问责的力度。无论是对死难者还是对生者,最好的告慰就是让悲剧不再重演。

有网友引用有关工业安全的“海恩法则”(Heinrich’s Law):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那么,天津特大爆炸事故之前,工作上要有多少麻痹疏忽、有多少不当审批、为多少安评开绿灯才引发了这桩重大灾祸。

因此,问责绝对必要。李总理到达现场,一席话掷地有声:

“这起事故涉及到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章行为,一定要彻查追责,公布所有调查结果,给死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

当总理以最明确最肯定的语言作出回答之后,人们还有什么可说呢?群情趋于平静,局面也就走向稳定。

问责还在进行之中。基本上,人们议论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意见认为瑞海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就能够轻易通过经营危险品运输仓储的合格检测,取得经营许可证,超越法定距离在居民点附近建造危险品仓库,没有更大的来头是不可能的,背后一定有大老虎,李总理说要一查到底,就是要查出这样的大老虎;另一种意见认为瑞海的违法经营固然严重,但也不排除就是这几个不法商人,凭仗自己的各种“关系”,逐个通路子,“过五关斩六将”,成就了这番“事业”。在网络上,这样的不同意见现在已经可以自由传播,不受屏蔽。

究竟如何?一切有待调查。但是这样的讨论无疑是有益的,总理的讲话表达了中央的决心,而舆论的压力将会推动有关部门坚决落实一查到底。
六、文字和图像

媒体融合,文字和图像,静态和动态,各种手段也都融合起来,一篇报道,既有文字,又有视频,还有现实的录音,成为常态。

视觉形象比文字具有更大的震撼力。我们见到有些即时拍下的爆炸发生的录像,“蘑菇云”冉冉升起,还传出轰隆隆的声音,令人久久不能释怀。

但是,对于灾祸报道,不能一味追求视听形象。人从来是第一位的,视听形象可以表现损毁的房屋、汽车、桥梁,还有那么令人久久不能忘怀的爆炸留下的大坑,并且还会变色;但是镜头不能对准伤者、难属,特别是死者的遗体,这是全世界公认的新闻伦理要求。

纵观此次流传的各种信息,我们没有见到此类令人恐怖、惊扰,也会给受难者造成第二次伤害的镜头,表明这个伦理原则已经深入人心,值得欣慰。

还是有一个插曲值得思考:美国CNN记者在天津市某家医院外,用手机视频作连线直播,报道爆炸事故,突然遭到阻止而中断。CNN播出录像时,主持人含糊地说了一句:“我们记者在中国进行报道时遇到这样的阻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由此传出CNN记者受到官方干扰的流言。从录像看,记者只是以医院为背景,说了几句送往医院的人数已有数百并且还在不断上升这样的话,并没有拍摄死伤者和难属。但是当他把手机对准医院的时候,就很难保证进出医院的伤者和难属不会进入他的镜头。阻止CNN报道的群众说话很不客气,或许还有人试图抢夺摄影器具。但是设身处地,这些处于极大不安和痛苦中的难属,在怀疑自己已经被摄入镜头之时,表现出近于失控的激动情绪,应该予以体谅。

后来CNN澄清他们这次报道受阻并非来自中国官方,而是被死伤者的亲友所打断,这表现了尊重事实的专业精神。但是似乎还遗漏了一个问题:这场记者与死伤者亲友之间发生的小风波,即使属于误会,按照新闻专业规范来衡量,究竟是谁之过呢?
刊《新闻界》2015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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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积极学习教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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