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新闻出版署官员关于记者证的谈话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员近日就发放新闻记者证和“网络记者”的合法性等问题,向记者发表谈话,是一件很有分量的官方表态。在2009年《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我曾经写过一篇《微型新闻记者法出台》,主要是指出这件部门规章不是一般的对发放新闻记者证作程序上的规定,而是从制度层面上就我国新闻记者资格和权利义务等作出规范。看了总署官员的谈话,感到我当初对“办法”的理解不错,他的看法有许多与我文中观点相同。例如: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0-02/22/content_13023560.htm

第一,肯定了新闻单位的设立和新闻记者的权利来自国家授权。谈话称,采访权是国家授权新闻机构代表最广大的人民利益行使公民知情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是新闻机构赋予新闻记者的一种职务权利。而商业网站不是新闻单位,没有批准合法采访和首发新闻的资质,所以不可以采访新闻。这也是符合事实的。我国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的设立一律实行许可制,新闻记者资格也是通过发放记者证的途径实行许可制,许可制就是(对普遍禁止的)解禁与(就一般人不能享有的)授权的结合。所以并不是基于什么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等人所皆有的普遍权利。

第二,指出了新闻记者的工作是一种职务行为,具有公务性质。这种公务性质是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为新闻记者采访活动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的根本原因。这也为前一时期有关新闻记者采访报道是不是实施公务、新闻记者可否成为索贿受贿等渎职罪的主体作出了明确结论。

第三,指出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同公民个人的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一样的。新闻记者活动既然是职务行为,必定要受到职务上的约束:必须严格遵循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党的宣传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执行所在新闻单位提出的新闻报道要求,依法持证从事采访报道活动。所以不能把新闻记者的新闻报道等同于普通公民的日常言论。公民言论不能违法,但是不能要求他们遵守宣传纪律(很多纪律公民不知道,比如我就不知道),也无法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没有学过,像我这样专业人士除外),官员还没有提到共产党党性原则和各新闻单位自律性规范,我想这更是不言而喻的,自然也不能要求普通公民遵守。

第四,明确肯定了新闻采访权利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既然新闻采访必须持证进行,那么没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就不可以进行新闻采访。我在“微型”一文中说在我国“公民记者”“独立记者”并无合法地位。这位官员说得更为肯定:所有以“网络记者”名义进行的新闻采访活动,都是非法的,大家可以拒绝采访,也可以向新闻出版总署举报,以便查处。

另外我发现这个谈话具有前所未有也是我未能想到的新意,就是把新闻记者的权利与公民宪法权利和人权联系起来:

“新闻记者行使的采访权和报导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代表了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代表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感到,这是官方就新闻传播领域的公民宪法权利的罕有表述。但是这个表述太简单了,我很不理解。这里提出来供思考,也向新闻出版总署的官员请教:

首先,前面已经说过,官员明确说:新闻记者的权利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从我刚才介绍表明,这种不一样是指,新闻记者的行为要受到更多的约束。那么官员这个“代表”之说是不是意味着,公民言论出版自由也要这样压缩到新闻记者权利的范围呢?

其次,宪法是写着公民权利的一张纸(列宁)。宪法所要调整的重要内容就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政府是人民授权建立的,政府这种“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资格和程序是由宪法所规定的。人民同时必须保留自己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目的,正是为了防止政府权力对于公民权利的过分限制和侵犯。那么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还可不可以请专门的機構或群体来代表呢?生命和健康权可以代表吗?人身自由可以代表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代表吗?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以代表嗎?怎样从理论上来阐述这种“宪法权利代表论”呢?

再次,《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是一件部门规章。它来源于国务院关于确需保留的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33项的授权。这项授权的内容仅仅是“新闻记者证核发”。“办法”就新闻记者资格和权利义务等等制度性的规定,并不在授权范围之内,如果说,这还是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固有职权,那么现在又同公民宪法权利挂起钩来,人们不能不问:一件部门规章,有规制公民宪法权利(例如把宪法权利交给特定人群或机构来“代表”)的权限吗?

谁有以教我?

 

8 Responses to “读新闻出版署官员关于记者证的谈话”

  1. 新闻出版总署行政官员来谈记者证发放和“网络记者”采访权问题,本身就有点荒谬。
    前者算是中国特色的问题,似乎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谈体制内记者“发证规则”,还算其职责内的事情——这是传统;
    后者则超出了这种行政管制的传统——互联网时代出现的“网络记者”本身就不是传统体制的产物,再用“记者证”的有无来规管各类记者采访权的合法与否,必会引发观念冲突、法理冲突甚至宪法问题。
    应然与实然、法理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不可谓不小,但滚滚前行的时代,新生的观念与事物会不断碰触现实的底线,会不断让传统规制呈现“制度不能”,原先不存在的会出现、模糊的会清晰起来,以往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会让人认真推敲、继而最终被突破或被抛弃——
    以“记者证”来赋予采访权、将采访权限缩为体制内新闻宣传人员的专享“权利”,因此记者还分真假、宪法权利更被虚置或者被行政人员来越位解释,如此等等观念和做法,最终也不会不改变,因为普世的法理我们都接受了,还会让在政治意识形态里存在的这些“思想地带”成为我们贡献给文明大家庭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永久存在?

  2. 反复思考,觉得这是媒介规制与现实冲突的一个典型例证。
    我们的传统媒介规制,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意识形态安全。所以断然拒绝赋予“网络记者”采访权,其动机十有八九出乎此。
    但在互联网时代,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无法遏制,传媒规制所面临的挑战无法回避。
    就说媒体吧,现在的格局早不是党报党刊党台一统天下的时代,媒体的阵容已经空前扩张,以前难以想象的网络、手机、移动电视以及依托互联网而存在的博客、播客等微内容传播都在延伸着媒体的边界。不仅阵容空前庞大了,电信、广电与出版业三大产业之间的界限也在不断被打破而趋于模糊、消失乃至融合。这是一个“大媒体”的时代。
    而我们的媒介规制还在延续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规制思路,实行行业纵向规制,不同行业之间壁垒森严、行业内部也禁令密布。不仅不能顺应媒介融合之趋势,也禁锢了媒介发展。
    在同样背景下,国外媒介规制趋于放松准入,以促进竞争,促使观点和意见的多样化,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同时促使媒介进一步做大做强。
    为应对媒介融合,中国的传媒规制改革时不我待,势在必行。一味收紧规制之网,把本来每个公民都一体享有的“寻求、获知、传递信息的权利”限定于区区“有证记者”,不仅与法不合、而且逆势而动,做的是规制者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本来我国各网络就在行使广义的采访权,尽管通过政府规章或者红头文件、纪律,可以不允准非新闻机构的网络采集新闻),如此行为除了遭人诟病、让自己尴尬,就是耽误了中国传媒产业的发展、阻挡了中国人权的生长发育。
    放松规制必然会影响意识形态安全吗?规制者的这种潜意识是虚假意识,这种命题也不会是一个真命题。

  3. 文化产业步入发展新时期 促内需作用日益凸显

    2010年03月05日 14:51:00 周玮 白瀛 璩静 来源:新华社

    新华网北京3月1日专电 近期相继举行的地方两会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各地在绘制新年度发展蓝图时,正不约而同地把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作为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寄望文化“软实力”发挥更大、更强的“硬功夫”。

    北京、海南、甘肃、宁夏等省区市更为明晰地规划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湖南具体谋划以网络、动漫、会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文化消费前景,广西则明确提出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扩大消费的重要途径……

    可以说,近年来尤其是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逆势上扬”的不俗成绩,使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文化产业既是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同时还以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受益时间长的特点和优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之一。

    文化产业步入快速发展新时期

    2009年是牛年,但最火的却是“喜羊羊”。据统计,《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电影票房过亿元,漫画书发行量突破200万册,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相应的DVD、网络授权、电影图书、玩具产品、食品饮料等也陆续跟进,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衍生品。不久前,《喜羊羊与灰太狼》写进了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创意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令人瞩目。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在新时期的比较优势,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2009年9月,国务院公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是文化产业进一步快速发展的重要政策“推手”。根据规划,“不断适应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热点”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重点。

    加强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文化部门举措连连。2009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了对出版产业的资金支持;文化部分别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涉及资金76.03亿元……2009年,中央财政对2008年国家重点出口文化企业奖励5800万元,许多地方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出口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

    在这一年,动漫产业、电影电视、演出市场、新闻出版等亮点频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增长20%左右。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动漫出版、网络游戏出版和数字印刷等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超过750亿元,比上年增长42%。电影票房攀升到创纪录的60亿元,比前一年增加17.85亿元。其中,仅2009年国庆黄金周的短短7天里,以主流电影为主体的中国电影票房就创下2.2亿元的成绩。

    数据显示,在北京、江苏、深圳等地,文化产业增长速度已超过经济增速,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区域经济中新的支柱产业,使原有的经济结构悄然发生变化。文化产业从探索、起步、培育,如今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文化产业拉动内需作用日益凸显

    迅猛发展的文化产业,提高了文化消费意识、培育了新的文化消费热点,在为文化产业拓宽市场空间的同时,也为拉动内需创造了条件。

    2009年,广东、湖南、江苏等省份文化产业创造的GDP占到其省GDP总值的5%以上。云南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引人注目的“云南现象”。以雪山作背景、用蓝天作幕布的大型原生态歌舞《印象丽江》,2009年观众总数同比递增200%;《云南映象》已先后在国内外演出300余场,总收入达1.2亿元……

    与此同时,日益加大的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也为拉动文化消费、培育文化市场提供了重要条件。

    2008年,中央财政投入2亿元,安排125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实施重点文化建设项目,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有了明显增加。全国各地也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了一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公共文化建设。

    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围绕构建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现代传播体系,继续实施数字化战略,有线、无线、电台、电视台和电影的数字化,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启动了36个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电台、电视台还着力构建采、编、播、存、用一体化的数字技术新体系。

    越来越大的产业规模,客观上对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塑市场主体、创新管理方式、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提出了迫切要求;而不断深入的文化体制改革,也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2009年,宁夏组建的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当年就出版图书(含电子图书)2927种,比上年增长104%;实现销售收入1.38亿余元,比上年增长123%;2008年11月,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相声频道改制成立相声节目制作公司,相声广播的收听率翻了一倍,广告收入“水涨船高”,2008年和2009年分别达到3498万元、3995万元;转企改制给河南歌舞演艺集团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2009年演出营业额突破千万元,是2006年演出收入的5倍……

    扩大内需,文化产业应更有作为

    国际经验表明,越发达的国家,文化消费比重越高,文化产业对GDP的贡献也越大。

    正如许多专家所指出的,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在经济不景气时对文化产业采取的种种措施不仅以文化产业拉动了内需,缩短了经济危机时间,更促进了国家软实力建设。

    “美国自上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后开始树立‘文化大国’形象,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并延续至今,文化产业已成为美国第二大支柱产业,美国本土最大400家大型公司中,72家是文化领域公司。”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宋建武说,日本的动漫和电子游戏产业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发展迅速,在国内形成了完整成熟的产业链,带动电影、电视、音乐、出版、主题公园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有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人均GDP达到3266.8美元,现阶段文化消费总量为7000亿元左右,而正常的文化消费应该在4万亿元左右,缺口达3万多亿元,增长空间极大。

    “与欧美等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经济指标相比,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只是起步阶段。”文化部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认为,我国文化消费增速快但总量低,市场供给能力还远远不够。

    显然,让文化产业更有所作为,市场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也要跟进。政策体系匮乏、不配套等问题,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正着手研究解决。

    业界人士也纷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江表示,从长远来看,国家应大力支持地方二、三线城市及广大农村的院线发展,资金缺口可由民营企业通过各种办法来融资;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聂震宁认为,必须打造完整的文化产业链,特别是要搭建电视、网络、出版发行、文化产业主题公园等文化衍生品的发展平台,文化企业要实现文化产品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的新突破,以有力拉动文化消费……

    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面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重任,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为扩大内需开辟一条新路径,应当也必将更有作为。

    来源 :新华社

  4. 报刊体制改革方案正制定 100家文化企业或上市

    2010年03月09日 14:36:00 胡薇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将全面启动非时政类报刊转制,并着力打造“四个一批”的报业发展目标。相关内部人士透露,目前报刊改革的具体方案仍在调研起草阶段,届时将上报中央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011年年底前完成转制

    李东东指出,报业改革发展要着力打造“四个一批”:即建立大型龙头学术期刊集团,建立一批以报业集团、期刊集团为基础、整合多种媒体的大型传媒集团,建立专业性强的精品报刊集群,建立一批以中央主流媒体为核心、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型综合传媒集团,构筑中国报刊业集约化发展的新格局。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王国庆表示,深化改革是加快报刊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动力,实现集约化集团化发展,既是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是调整报刊产业的必然要求。要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跨地域、跨媒体的战略整合,做优做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传播力的大型传媒集团。

    据介绍,新闻出版总署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报刊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计划于2010年年底前,力争完成中央和中央各部门首批经营性报刊的转制工作,201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制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出版领域改革的推进将有利于我国传媒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而大型传媒集团的打造将有望打造一批“国家队”传媒上市企业,传媒板块有望“扩容”。同时,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宏观背景下,文化产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

    100家文化企业或上市

    “不仅会出现华谊兄弟、奥飞动漫之类的创新型上市企业,大型传媒集团的发展也有助于主力的上市。”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锋对本报记者表示,随着平面媒体的改革和网络媒体的发展,未来3年内估计会有100家文化企业上市。“上市可以改变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脱离资本市场的现状,把文化企业放入金融体系中,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可以放大文化财富效应。”齐勇锋说。

    事实上,据记者采访了解,不少出版社在转企改制之后都透露出上市的意向。中国出版集团总裁聂震宁此前曾对本报记者表示,今年年底将登陆A股主板市场进行出版内容和发行的整体上市。

    来源 :上海证券报

  5. 中央和地方拨资金支持中央出版社转制

    2010年03月08日 10:48:00 章红雨 曾革楠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0年,国家将拨专项资金推进中央各部门(单位)148家经营性出版社转企改制。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根据大会议程,大会印发了《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10年,对于文化体育与传媒,国家将支出314.49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7.9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6.53亿元。

    记者注意到,尽管比2009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0.73亿元,下降1.9%,但是其他方面支出增长9.5%。关于这9.5%资金的使用,报告指出,将继续用于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推进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文化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强化新闻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中央各部门(单位)148家经营性出版社转企改制。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6. 刘云山: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20:3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3月3日至9日,中宣部在京举办第一期县委宣传部长培训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今天在同培训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十分重要、大有可为,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十分紧迫、任务繁重。要按照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抓好基层、打好基础的要求,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和提高。

      刘云山指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主体在基层,任务落实靠基层。基层工作做好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才能上下贯通、接到终端,才能走进群众、深入人心,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创新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学习机制,更好地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动力。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着力在认知认同、融入贯穿、引领整合上下功夫,推动核心价值体系通俗化、大众化。要把舆论引导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支持媒体采访报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要把精神文明创建的任务落实到基层,更好地覆盖到社区、企业、学校,延伸到村镇、集市、农户。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刘云山指出,长期以来基层宣传文化工作者在一线默默耕耘、敬业奉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传播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付出了不懈努力,为繁荣发展宣传文化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刘云山希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一是认清大势、把握大局,及时掌握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全局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勤于学习、勤于思考,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在学习思考中增强思想政治素养、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树立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意识,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服务群众中引导群众。四是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善于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五是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把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脚踏实地、持之以恒抓落实,使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7. 民营视频网首获“新闻牌照” 可以播报时事新闻
    2010年05月13日 08:09:30  来源: 新京报
    就在一线视频网站纠结于影视剧版权的时刻,民营视频网站激动网昨日(12日)宣布获得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即新闻牌照),并称将在视频新闻方面加大投入。

    记者注意到,这是国内首家获得新闻牌照的民营视频网站,也是首家宣称将从新闻和资讯角度发力的视频网站。这意味着激动网将可以播报时事新闻。

    在此之前,视频网站用以吸引流量最主要的手段是影视剧和分享类的短片。据国内某知名视频网站高层透露,影视剧等视频内容目前为视频网站贡献超过80%的流量和收入。

    昨天,包括优酷、土豆在内的其他一线视频网站均对此消息未予置评,但都表示“目前尚未拿到新闻牌照”。

    激动网相关负责人称,在资源布局上,激动网获得了中央电视台、北京卫视、东方卫视等全国100多家电视台的内容授权;内容建设上,激动网在国内率先以频道化进行运营,开设了新闻、财经、娱乐、体育等近20个内容频道。

    “视频新闻比图文新闻更有现场感、画面感,比电视台新闻又有丰富和互动的优点”,激动网副总裁兼总编辑陈志华称,激动网同时将展开一系列的媒体内容建设。除了保持影视引进之外,将投入5000万元用于视频新闻资源的拓展。(记者彭梧)

  8. 我国延续了多年的“通讯员”居然是非法的了,是没有采访权的了,5555。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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