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孔子》

电影《孔子》(香港片名《孔子之决战春秋》),拍到这样,已属不易。但有人把它說成與《阿凡達》“對決”,那根本不屬于一個數量級。

孔子是个学者、思想家,他既不是帝王将相,也不是才子佳人,生平没有太多戏剧性的事情。

他的真正政治活动,也就是在鲁国当中都宰、司空和司寇,以及摄相事(代理宰相)那一段。电影集中写了他这一时期与鲁公和三桓其中主要是与季孙氏的关系,是于史有据的。特别是齐鲁夹谷之会和堕三都,也许就是孔子最重要最有刺激性的政绩了。有戏可编,还不错。“路不拾遗”之说,无法用戏来表现,只好通过别人的嘴说出来。至于孔子与阳货的一段纠葛,虽然以前说得很多,但是扯进来可能太复杂反而枝蔓不清。诛少正卯,虽然《史记》有载,但是疑偽颇多,而且少正卯的形象过于抽象,很难纳入鲁国政治大局,舍弃也是对的。

孔子一生,除了母亲和妻子,没有别的女人,而一部电影,没有女人是不行的。此外唯一的女人就是南子,虽然她在孔子一生中其实并不重要,但是电影还是得表现,并且抬到主角地位。这一段我以为是失败的。从前林语堂编《子见南子》,两人讨论性解放,那是“戏说”。我看电影,先看到南子制止卫灵公的太子接纳鲁国叛臣的建议,说了一番政治见解;孔子又对学生说卫国的权力可能不在卫君手里,心想电影大概要把南子表现成一个政治女人了,这不是不可考虑的,在春秋时代女人干政的事情有好些。但是两人见面,南子劈头就问,仁者爱人,不知夫子爱不爱我这样名声不好的女人,完全背离了南子作为国夫人的身份。接下来是两人近距离对视,旁边一个侍者也没有,似是无情又有情,暧暧昧昧的,也完全不合情理。还硬把“《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套到这种场合,不伦不类。这是电影的严重败笔。

孔子流亡以后,就没有多少戏了。他的基本生平都知道,也不会有悬念,就这样在电影院坐到结束。

孔子思想的核心概念是“仁”,“仁者爱人”是他的伦理思想,“克己复礼为仁”是他的政治思想。所谓周礼,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则天下有道,那一套。孔子同季孙氏、同齐国的斗争,主要是出于他的政治思想的推动。但是这套政治思想,当然不好表现。电影主要是从表现“仁者爱人”,从反活人殉葬开始,但是这同后面的政治活动并不接榫,看不出孔子思想的脉络。

电影是艺术,允许虚构,颜回、子路,都不是在孔子流亡的时候死的,现在这样表现自然也可以。

最后鲁国当政者承认当年排挤孔子错误,敦请孔子回国,孔子到了国门,流泪下拜,亲吻故土,爱联想的人们不知又会联想什么。

19 Responses to “看电影《孔子》”

  1. 大学社改制 进入最后阶段

    2010年02月01日 11:25:00 毛丽冰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

    如果清产核资结果未完成批复,接下来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等程序将无法进行下去。

    按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原定计划,2009年12月除有特殊原因的大学出版社外,应该全部完成转制任务。2010年,如果一切进行顺利,大学社的转企改制,或许就应该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朱杰人所谓的“后改制”时代。大学出版人在一起讨论得更多的是如何发展、如何做强的问题。

    1月26日,华北地区大学社会议在北京召开,大家仍然在热烈讨论改制的问题。据了解,进入第二批改制计划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大学社,大部分已经完成了清产核资,正在等待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批复,对于许多大学社社长而言,除了早日完成改制,更关心改制后的退税政策能否落实。

    希望优惠政策尽快落实

    上海一位大学社社长指出,退税优惠、自主用人权、现代企业管理是大学社体制改革能享受的切实利益和好处。但是,对于部分出版社而言,企业化管理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实行,并采用了企业编制的员工进入制度。或许,退税政策就是最具有诱惑力的一个条件了。

    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社的社长,询问体制改革工作是否已经完成。一位社长接到电话,直接表示,“我们社内的清产核资早已经完成了,财政部还没有批复下来,只能等着了”。另一位社长刚参加完大学版协华北地区大学社的会议,他告诉记者,到现在也只有少数几家出版社真正从程序上完成改制,该社的改制方案在去年5月已经获得总署批复,已经将清产核资报告上报到教育报和财政部,但“等了几个月还没有批复,着急着呢”。

    如果出版社的清产核资结果没有批复,那么接下来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等程序将无法顺利进行下去。更有社长对是否还能继续享受优惠政策表示怀疑,他提出,早改制早享受退税优惠政策,如果一月份拿不到批复,2009年的所得税退税的优惠大概就享受不到了。

    同时,也有出版社对财政部的批复还未下来表示理解,一位大学社社长就表示,尽管心里面着急,但是政策问题的协调需要时间,“时间的推后,可以理解”。京外教育部直属高校大学的出版社有几位负责人就认为,出版社早些年就已经按企业化模式进行运作,改制对他们而言就是换块牌子,改个名称,而作为小规模的出版社一年所产生的利润也不多,退税的吸引力不是很大,“根本不着急”。另一位出版社负责人则表示,该社在2004年就从当地工商部门领取了企业法人执照,当时就已经完成公司化改造了,这些年其实就是按企业在进行运作。

    后改制时代的困惑

    既定程序的进行虽然受到阻碍而暂时搁浅,大学社改制的工作仍在按计划进行着。这其间,财务流程、人事改革、校社关系的处理等工作仍在各家出版社进行着。当然,清产核资的审批并未对大学社的未来规划和发展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如今,各种问题呈现出来的实质或许更多的集中在大学出版人自身的观念上。

    苏州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吴培华认为,如今大部分大学社面临的经营教材教辅和学术专著的出版理念、原有单一的系统发行渠道、与学校关系的处理等问题,都源于自身的传统观念。在这个过程中出版社如何转变从“人治”到“制度”的问题是关键,吴培华提出,部分大学社的改革、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社长个人的因素和魅力在操作,这样的领导体系是很不稳定的。

    华东师大社的六家分社裂变模式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一年多下来,不断有人质疑这种大刀阔斧的改革方式,并关注着其显现出来的成效。朱杰人坦言,接下来的两年还在继续“踩地雷”。如今的地雷或许更多,数字化出版的大胆尝试、人文大众图书的出版、分社模式是否如愿稳定的发展……朱杰人把大学出版人面临的困难如同堂吉诃德的风车大战,他认为体制是风车,改革者们是一群堂吉诃德,当中国出版界的堂吉诃德们终于迈过了这道坎的时候,改制以后横在他们面前更难逾越的大山能否轻松迈过去,还值得出版社高层深入思考。

    做强是所有出版社的共同心愿,在大学社中,以往“做大做强”的口号如今似乎更宁愿被“做专做强”所取代。在几番联合之路未能经受考验并受挫折之后,大学社们似乎已经放弃了形成联盟、联合体,甚至集团一体化的道路。如今,更多的大学社是在探索如何利用已有优势,将学术与市场更好的结合,将专业化做得更巧妙、更精到。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蔡翔就坦言,该社近年来每年保持20%以上的利润增长率,改制后出版社继续将新闻和传媒专业做得更高品质,学术打造得更精湛,与市场的结合逐步密切,这就是将本职工作做好了。

    来源 :出版商务周报

  2. 完全没觉得这部戏有任何特点,据说火,也不见些烧痕,不过有些庙堂之人倒是觉得他不错,当年砸了个粉碎几十年后又把他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拿回来捧着,连孔夫子都不是当年的孔夫子了。
    若是权当commercial movie看看笑过便算了。坏就坏在他既想商业又想文艺,就像张爱玲写小团圆,既想热切,又欲保持一贯清冷的笔锋,结果变成了有些词不达意的抱怨。
    我正坐等《艋舺》上映,不知香港会不会播,与其挖些千百年以前的历史,不如认真讲讲还能确切回望得到的故事。

  3. 国有电信企业将可制作除时政之外广电节目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9日18:44 新华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推进三网融合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 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并审议通过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近日,记者就社会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负责人。

      问:国家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推进三网融合,要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大力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信息技术创新,加紧培育和建立合格的市场主体,构建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和改进网络与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文化舆论宣传管理体系,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加强统筹规划,着眼长远发展,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确定合理、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稳步推进网络建设、业务应用、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三网融合模式,走中国特色的三网融合之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努力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问: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有什么样的进程安排?

      答:三网融合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10年至2012年为试点阶段,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改造,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探索建立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调整完善网络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规划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用户权益保护等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2013年至2015年为推广阶段,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问:三网融合中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有什么具体内容?

      答: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将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电信企业颁发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

      问:在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方面有何具体举措?

      答:一是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整合。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提高网络承载能力和综合业务支撑能力,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技术管理系统和业务支撑系统。积极推进各地分散运营的有线电视网络整合,采取包括国家投入资金在内的多种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研究提出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方案,作为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负责对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二是推动电信网宽带工程建设。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光纤到户,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三是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研究制定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办法,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和传输方式的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网络等资源的高效利用。符合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要求的网络建设,要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投资计划。

      问:在三网融合环境下,如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答:一是要切实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二是要依靠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提供支撑。

      问:如何在三网融合过程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答:三网融合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融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强信息技术产品、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技术研发和制造,研发适应三网融合业务要求的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等基础产品,开发双向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庭设备等应用产品,推动宽带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充分考虑行业应用实际和技术路线特点,加快制定适应三网融合的网络、业务、信息服务国家标准,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国际化。

      问:为推进三网融合工作顺利开展,国家会采取哪些配套措施?

      答:一是加强政策扶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和产业化专项,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扶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引导三网融合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和相关行业应用相结合,大力开发信息资源,鼓励内容产品创新和业务形态创新。对三网融合涉及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加快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善法律体系。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法律体系。制定完善广电、电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为广电机构从事电信业务、电信企业从事广电业务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措施,加强电信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的电信监管体制。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运营机构转企改制,培育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全国统一运营的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广电监管体制。

      问:推进三网融合近期有什么工作安排?

      答:近年来,部分城市的广电、电信企业先行开展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网互联网接入等试验,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产生了积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积累了有益经验。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明确试点阶段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完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试点地区和主体,尽快启动相关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广电电信业务互相融合。各地区、各部门也将按照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相关职责任务,促进三网融合工作开展。

  4. 節目制作(時政除外)本來就是向社會開放的。
    只要符合節目制作規定的條件,就可以申請許可證。
    信息產業下屬的是國有企業,以前就不存在禁止的問題。這不是一個新的政策。

  5. 国务院对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严肃处理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记者朱立毅)近日,国务院对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93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另有58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起特别重大事故及责任追究的基本情况是:

    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建设单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大型礼花焰火燃放活动;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问题监理不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温板问题监管不力。

    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罚款300万元。

    2009年2月22日,山西省焦煤集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屯兰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这是一起由于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作业规程,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而导致的责任事故。4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屯兰矿矿长尹根成、总工程师张文昌等6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屯兰矿党委书记常俊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西山煤电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侯水云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能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山西焦煤集团董事、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建胜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行政记大过处分。依法对屯兰矿罚款400万元。

    2009年5月30日,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0人死亡、7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19万元。这是一起由于事故发生单位及施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突措施不落实,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作业规程,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责任事故。39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同华煤矿矿长易政、同华煤矿副矿长张倔刚等8名事故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3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同华煤矿副矿长、党委委员张春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彭志强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母元林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松藻煤电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龙建明记过处分,给予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侯行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重庆精工监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中全开除党籍处分。依法对能投集团罚款200万元,对重庆精工监理公司罚款30万元。

  6. 文化部明确今年文化体制改革六大重点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5日17:0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5日电(记者周玮) 中国文化部日前公布2010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六大重点。

      一是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促进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入推进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深入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大力发展演艺、动漫、文化娱乐、游戏、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重点文化产业。

      二是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着力培育演艺领域新型市场主体。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推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志愿者到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演艺服务,探索建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群众的文化援助机制。

      三是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着力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推动全国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下城市整合现有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推动公共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服务合同外包、社会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

      五是积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创新思路、途径和办法,大力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文化“走出去”。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设立全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库、文化贸易产品信息库,搭建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平台。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体系,调整充实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全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体系。

  7. 国务院原则通过《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2010年02月12日 10:04: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了作品登记制度,明确了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月24日-26日在北京举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重要任务是为即将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做准备工作。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继续审议国防动员法草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8. 文化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亮点

    2010年02月10日 16:40:00 张玉玲 来源:光明日报

    ——专家学者热议“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2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对加快经济方式转变重点工作提出“8点意见”,其中,第七点专门谈到了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快开拓文化市场。”

    研究文化产业的专家们敏感地注意到了这一点,热议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他们指出,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中,在中国经济新一轮深刻变革中,必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亮点

    “从去年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再到今年总书记的第七点意见,党和国家对发展文化产业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说,总书记的讲话对文化产业寄予厚望,对文化产业界振奋极大,文化产业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高国民素质和文化水平,满足群众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铸造与经济大国相适应的文化大国的必然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认为,从我国经济自身的内在发展需求上看,“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还是靠重化工业拉动,但目前重化产品已经告别了短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必须要有新的产业来接替。从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看,国际上在倡导向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转型,我们应该抢占全球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制高点。文化产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新亮点。

    “文化产业是典型的绿色经济、低碳产业。”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陈少峰副院长如是说,文化产业以创意为动力、以内容为核心,其发展主要依靠精神成果和智力投入,而不是物资形态的资源。同时,文化产品无论在生产还是消费过程中,都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是“朝阳产业”。

    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刘玉珠认为,中国人均GDP在2008年达到32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对文化的需求也会出现“井喷”。按照发展需求,我国文化产业应该达到4万亿元的市场规模。然而现在我国的文化产业规模还不大,缺口很大。他指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作的贡献还很小,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美国的文化产业占到整个GDP的25%,1/4的GDP是靠文化产业来创造的;日本也达到了20%;而我国只占到2.6%。其中虽然有统计口径的差异,但就总体而言,我国文化产业要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还需要我们做出不懈的努力。

    据了解,在美国每年评选出来的400家最富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业;日本所评选的400家最富公司中有81家是文化企业;而中国的500强企业中,没有一家文化企业。再如,中国有5400多家动漫企业,可动漫生产能力一年能超过2000分钟的只有11家。可见,我们的文化企业总量偏少,基础薄弱,发展空间巨大。冯飞说,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对经济总量的带动大,二是对结构调整的贡献大,三是创新能力提升作用强,四是最重要的,就是有市场需求。而文化产业正可以满足这四点特征,能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中国经济增长找到新的增长点。

    突破障碍,开拓文化市场

    总书记的讲话进一步强调,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加快开拓文化市场。对此,研究文化产业的学者们纷纷献计献策。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齐勇峰研究员认为,要通过文化体制改革,放开经营性文化产业市场。事实证明,最活跃的领域就是从文化市场上相对放开的领域,比如电影业,80%的投资是民营资本,电影市场也就比较繁荣。应进一步突破障碍,让民营资本、社会资本、业外资本进入经营性文化产业。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认为“文化与经济互生互动,文化与资本的对接,能使文化企业突破资金瓶颈,做大做强。同时,可以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效传播中国优秀文化。”

    “我国要变文化资源大国为文化产业大国,关键要在文化产能上创新。”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皇甫晓涛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通过文化产业和金融的结合、文化产业和技术的结合,抓住未来近20年的黄金机遇期,实现中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来源 :光明日报

  9. 蒋建国:早改快改真改 打造出版“中国号航母”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近日谈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新闻出版强国建设

    2010年02月04日 10:56:00 张贺 来源:人民日报

      站在由大变强的关键节点,我们有的同志觉得现在的日子“还不错”,不愿早改;有的认为之前的改革“差不多”,不善快改;有的生怕未来的创新“推不动”,不敢真改。继续深化改革,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到政治方向不迷失,价值观念不丧失,文化阵地不丢失,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利益不损失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提出了未来1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新闻出版强国的目标。这是我国发展大局的迫切要求,是中国新闻出版界向全世界发出的一声呐喊。

      改革是强国之路,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动力。今天,我们已经步入新闻出版大国的行列。为什么过去我们做不大?为什么今天我们做大了?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始终不渝地坚持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今后十年,我们要由大变强,出路也只有一条,就是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

      改革的全部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解放思想不停息,才有改革步伐不停滞;只有改革不停滞,才有发展无止境;只有真解放思想,才能真解放生产力。继续深化改革,迫切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改革意志、明确改革方向、瞄准改革重点。

      今天,站在由大变强的关键节点,我们有的同志留恋既得利益,觉得现在的日子“还不错”,不愿早改;有的满足小打小闹,认为之前的改革“差不多”,不善快改;还有的畏惧新的挑战,生怕未来的创新“推不动”,不敢真改。对这样的同志,我们要促一促,让他们意识到,改革是不可逆转的大势。既然非改革不可,就要争取早改,早改早主动;就要争取快改,快改快搞活;就要做到真改,真改真得利。

      中国正在融入世界,世界正在融合中国。陈毅元帅曾写诗说:“清风明月不用买。”而今,由于碳排放问题,“清风明月”也在全球进行买卖。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深化改革,我们的改革就必须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为取向,确立市场主体、用好市场资源、实行市场配置,从会“买鱼”到会“钓鱼”再到会“网鱼”,从推广到深化,从普及到提高,从求多到做强,真正打造出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全球竞争的新闻出版“中国号航母”。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需要我们有激情更具理性,有目标更知途径。要在改革中做到,政治方向不迷失,价值观念不丧失,文化阵地不丢失,国有资产不流失,职工利益不损失。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才能把我们党的意识、国家意志、民族价值,把我们的事业、产业、企业,乃至把我们每个干部职工的利益,做大、做强、做优,而不是做小、做弱、做劣。

    来源 :人民日报

  10. 总署2010年“一号文件”解读

    2010年02月04日 14:46:0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1

    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深度融入产业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使得产业大发展的谋篇布局在新一年深入展开。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为例,《指导意见》在肯定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新闻出版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具体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领域与方式,并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

    政策扶持日趋明朗

    《指导意见》在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中明确提出: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

    这一政策被业界认为是2009年改革指导意见使民营书业浮出水面的延续和规划发展的进一步明确。新闻出版总署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认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已成为出版业的生力军,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生产力,因此,在政策上要予以正视、引导、规范,并促进它的发展。”范卫平同时指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优化新闻出版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明确政策。

    对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方式与途径,范卫平说,《指导意见》明确了几条路径:一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二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三是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四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

    对于这些政策扶持,业界人士认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已经不仅是浮出水面,它的发展、规划与运作已经纳入行业发展的整体布局。这给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打了一针“强心剂”。

    民营书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民营书业特约观察员张守礼说,以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有了明确的政策引导,发展将更加规范、有序。

    山东世纪金榜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泉认为,《指导意见》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合作,是一个令国有和民营双赢的引导性政策。张泉说,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号称机制灵活,但有些是简单的“夫妻店”,不是机制灵活,而是基本没有机制,缺少制度建设和企业文化。相反,很多转企改制之后的国有出版发行单位,领导者思路活跃,制度灵活,且有一定之规。因此,民营与国有出版发行单位合作也将促进自身的制度建设,走规范发展的道路。

    在采访中,一些民营书业观察员分析认为,在国有出版发行单位转制基本完成的大背景下,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出版单位合作,对双方来说都是发展的新机遇。在国有出版单位向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在市场中成长起来的、以创意著称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无疑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利于其在规范化发展中做强,并参与到出版业“造大船”的过程中,共同打造大型出版企业。而对于国有出版单位来说,双方资本、资源的重组,有利于强化专业特色,增强竞争力。

    政策开放让产业发展更健康

    在《指导意见》中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业者最为关注的是,明确提出了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方式与途径。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将进一步培育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出版特色,有助于在双方合作中造就一批专、精、新、特的出版企业。

    在感受政策开放的鼓舞中,有些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相关人员提出,对于《指导意见》没有提到的出版领域,有没有可能在未来发展中进一步放开?比如,国有与民营目前合作较多的社科图书领域。

    另外,对于《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的政策,也引起了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关注。曾参加2009年法兰克福国际书展的英国新经典出版社社长、北京求是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勇军就表示,这一政策令他备受鼓舞,他计划2010年尝试在法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家开办独立运作的分公司,把该公司的图书销售到更多的国家。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2

    集中优势资源助推产业腾飞

    产业要发展,政策、资源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至关重要。在《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义》)中,提出了9项具体政策保障措施,除了用好、用足国家支持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外,还专门把科学配置新闻出版资源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明确提出对跨地区发展的新闻出版企业、优势新闻出版产业,以及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在出版资源上将给予倾斜的政策。

    此举一出,立即引起业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普遍认为,把政策、资源向优势地区、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是新闻出版总署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一项实实在在的举措。

    改革不到位不予配置资源

    改革的目的是发展,发展的目标是做大做强。早在去年3月, 总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专门提出要“打破按部门、按行政区划和行政级次分配新闻出版资源和产品的传统体制”,“对真正转制到位的出版单位放开出版范围、书号、版号等,支持其发展。”在今年出台的发展指导意见中,又作了明确要求。

    “总署在推动体制改革、产业发展问题上制定的这些政策,要求我们的行政审批工作要更加注重科学配置出版资源,更加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改革、促进发展,并具体落实到一个个审批事项上。”新闻出版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余昌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他认为,对转企改制改革到位的骨干企业,在新办期刊和配置其他出版资源时,总署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和支持。比如,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是高校出版社最早完成转企改制的企业之一,总署在2008年一次批准其创办《纳米通讯》、《生物芯片研究》两个刊物之后,去年又批准其创办了《汽车安全与节能》杂志。而对于应该转企改制而没有改制或者改制尚不到位的单位,在申请创办期刊、连续性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物等方面,总署则不予配给新的出版资源。他说,最近有两家应该转企改制而没有改的中央部门出版社,总署不仅没有批给它们新的刊号,就连申请出版连续性电子出版物也不予批准。

    正如柳斌杰署长所说:“对于真正转制到位的出版单位,已经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出什么书、出多少书是企业的事情,都应由企业自己来决定。只要出版企业能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把握正确的出版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依法依规经营,政府没必要做过多地限制。就是要彻底打破旧经济体制那一套,要给他们松绑,让他们在市场上平等竞争,加快发展步伐。”

    资源向优势地区、产业、企业集中

    事件一:2009年9月,改革有力度、发展有活力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提出,要与法国阿歇特集团在北京成立合资公司,从事图书的批发业务,总署综合业务司特事特办,与外事司、办公厅等各个环节联系,以最快的速度,几天就办完了《关于同意凤凰阿歇特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从事图书批发业务的批复》。

    事件二:山东是民营书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在全国民营书业10强中,山东民营书业占了4家~5家,山东民营书业公司的教辅读物发行量占全国教辅市场的一半以上。根据出版资源向优势地区倾斜的政策,总署综合业务司在山东已有3家民营总发行企业的基础上,按照发行的图书内容健康以及年发行码洋、发行品种、企业员工数量等标准进行审核后,2009年又批给山东金榜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天城书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海澜天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3家民营书业公司出版物总发行权。

    以上两个事例,只是新闻出版总署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地区做大做强,在出版资源上给予优先配置和政策倾斜的一个缩影。余昌祥认为,在出版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地区倾斜的问题上,总署的态度是坚决的,这是行政审批中始终把握的一个基本指导性原则。

    实际上,对于大型出版传媒企业,总署一直鼓励他们能够实现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发展,因为这是新闻出版改革的方向、产业发展的趋势,也是转变经济方式、结构调整的需要。这次《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骨干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和跨所有制重组,在三到五年内,重点培育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新闻出版企业,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出版传媒集团。”柳斌杰署长也多次讲到:“在出版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总署能给的支持政策一定坚决给到位。”

    对于优势地区的优势产业,总署这几年也加大了支持力度。据余昌祥介绍,广东的光盘复制业占到全国60%,但近年来只读类光盘出现了市场萎缩、产能过剩的现象,因此,总署决定不再审批新的只读类光盘项目,并且对新引进的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也从严控制。“不审批新项目本身就是对已有企业的一种政策扶持。”余昌祥这样说。

    资源倾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业界不少人认为,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亮点有很多。从政策、资源优先配置来看,新闻出版总署将对大型骨干出版传媒企业,在出版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对转制到位的出版单位,在出版范围、书号、版号等方面不予限制;支持大型出版传媒企业异地建立有出版权的分支机构。从产业投入的角度来看,则将充分利用国家支持的重点出版工程建设、设立专项出版基金等契机,采取招投标、政府采购、定向资助等手段支持公益性出版单位出版优质公共文化产品。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谭跃认为,对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的政策、资源倾斜力度进一步加大,必将引领新闻出版产业实现新的跨越、新的发展。

    在谈到支持重点骨干出版企业优先发展、加快发展时,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说:“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实施‘三个一批’的要求,打造中国出版业的‘航空母舰’。选择那些体制机制改革到位、整体实力较强、基础条件较好的出版企业集团,通过上市融资、资本重构、重点项目支持、出版资源倾斜等措施重点加以培育。”

    余昌祥则结合总署今后的行政审批工作谈了下一步的打算。他说,将按照《指导意见》精神,在行政审批中继续加大对大型跨地区骨干出版传媒企业的支持力度,不仅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数字出版等出版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鼓励其做大做强,而且进一步支持大型出版传媒企业在异地建立有出版权的分支机构,鼓励其实现跨地区经营。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真正转制到位出版企业的支持力度。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3

    印刷业如何进行结构调整

    印刷复制产业在新闻出版行业中所占比重最大,是《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所提五大“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该《指导意见》对印刷复制产业发展的要求,让印刷复制产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方法更加清晰。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王岩镔,目前就推动印刷产业结构性调整的措施,分4个方面对《指导意见》进行了开放式解读。

    推动技术进步 促进产业升级

    印刷业是一个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发展和升级的行业。因此,要调整产业结构,必须紧紧依靠技术进步。王岩镔认为,国内印刷业要跟踪国际印刷技术和工艺的最新发展,力争在数字印刷、直接制版、高速多色单张纸、卷筒纸胶印、凹印、柔印等关键技术和印刷新标准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尽快启动数字印刷和印刷数字化等重大工程,重点突破喷墨数字印刷、数字资产、直接制版、数字打样、数字化工作流程等关键技术,通过重大技术创新带动全行业技术升级。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基础上,加快装备自主化的突破。要引导国外大型印刷设备及原辅材料供应商在国内投资设厂,通过本土化生产,降低成本和售价。

    面对数字化的现状,王岩镔表示,政府鼓励支持数字印刷新业态的发展,《数字印刷管理办法》将制定出台。

    完善质量体系 增强竞争能力

    在印刷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方面,王岩镔认为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继续制定、修订完善印刷质量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形成较为完备的印刷质量标准体系。要监督印刷企业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健全印刷产品监督检测方法程序,研究制定印刷企业进货、生产、出货检验检测程序,健全检测机构职能,逐步提高印刷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印刷企业的质量水平。要继续组织好“3·15”印刷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以印刷质量为抓手,强化对印刷业的监管职能。

    发展环保印刷 淘汰落后产能

    绿色环保是印刷业目前需要关注的重点之一。对此,政府也有明确的要求。据王岩镔介绍,一是制定出台绿色环保印刷标准,通过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推动整个印刷业提升质量水平,进行结构调整,实现集约发展。二是注重培育印刷环保新产品,要建设符合环保要求、节约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好的印刷工艺流程,使用环保原辅材料,禁止使用有毒害副作用的原料,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三是淘汰印刷低端落后产能,要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明确技术设备淘汰标准,量化淘汰指标,加大淘汰力度。力争3年内淘汰一批技术装备落后、生产效率低下、资源能源消耗高的产能。

    建设印刷基地 培育骨干企业

    目前,印刷基地的建设正在推进中,政府也正在为《建立印刷示范基地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进行调研。在着力建设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3个印刷产业带的基础上,对全国正在建设的印刷园区进行评估、整合和调控,通过政策、区位、资源、市场和技术五大导向,推动印刷业资源集中,引导印刷企业集约化经营,提升综合竞争力。

    除了建设印刷基地外,政府还支持具有自主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引导具有先进印制水平、经济规模和效益突出、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骨干印刷企业和技术创新型企业、专业化配套企业和相关产业链优势企业成为印刷示范基地,培育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专、精、特、新为特点的不同印刷产业集群。通过骨干企业的示范效应,对分散的印刷产业链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印刷生产能力的合理配置,推动印刷产业的整体转型与升级。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4

    “走出去”新政促更多企业迎来新机遇

    自去年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中国主宾国活动以来,“走出去”在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度,这与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引导密不可分。今年1月,新闻出版总署指导今年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一号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不仅在态势和机遇、发展原则、主要目标等方面对“走出去”工作给予了浓墨重彩的描述,更将这一工作单独列出一条,详细阐述推动“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深入开展的具体措施。

    预留“接口”

    为政策突破埋下伏笔

    新闻出版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司长张福海说,《指导意见》出台后,柳斌杰署长在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又将提高中国出版国际竞争力作为今后10年的行业主攻方向之一,并就加快“走出去”步伐、拓展发展空间作了具体部署。这两个文本将“走出去”工作提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构成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新闻出版业“走出去”的重要理论和政策依据,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措施,其规划内容必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

    围绕这两份文件,今后总署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项重点工作是抓紧制定“走出去”中长期规划。张福海说:“经过几年的积极探索,我们已经到了需要彻底摸清家底、总结‘走出去’有效经验、找出存在不足、提供比较明确的政策扶持的时候了,中长期规划要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对未来5年发展作出定量描述、对未来10年作出定性描述。”

    第二项重点工作是积极寻求“走出去”政策突破口。在《指导意见》和柳斌杰署长的报告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这样的预留空间,比如“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支持新闻出版企业以多种方式进入海外市场”、“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等,为未来制定新的推动政策留下了“接口”。张福海透露,特别是在扶持民营企业和数字出版企业“走出去”方面,要多做研究,寻求政策突破口。

    第三项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要强力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外图书互译计划、中国音像制品“走出去”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四大工程,进一步做好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服务工作。继续搭建有效展会平台,今年将把扶持重点放在希腊国际书展中国主宾国活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法兰克福国际书展三大展会上;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利用中英翻译人才培养项目、总署与拉加代尔活力媒体集团期刊人才培养项目等常态项目加大“走出去”人才培养力度;搭建有效信息平台,创设中外出版传媒集团负责人沙龙,实现国际大型传媒集团与国内出版集团直接对接。

    此外,总署还将进一步完善出版物进出口统计制度,改变以往民营企业出口、作家学者未经出版社转让海外版版权、数字出版物出口未纳入统计等相对滞后的统计制度,以便摸清“走出去”家底,为有关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

    民营、数字出版企业

    将获新机遇

    哪些企事业单位将从《指导意见》中获益?很多业者预计,在政府越来越重视发展民营企业、发展数字出版的当下,除了传统的出版发行单位,民营企业和数字出版企业也将在“走出去”方面直接受益于《指导意见》。张福海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更多出版发行企业拿出好的项目,积极争取更多图书和项目入选“四大工程”、国家文化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利用好总署等搭建的展会平台、人才培养平台。

    据介绍,在与政府直接资金扶持有关的项目中,仅采用项目管理方式资助外向型优秀图书选题的出版和翻译的“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去年总预算就达2100万元,实际支付1500万元左右,张福海说:“今年将进一步完善这一项目,并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此外,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每年的资助额也都在1000万元以上。在音像电子出版物方面,总署也有计划建立专门的“走出去”扶持基金,以进一步加强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此外,在扶持企业参加重点国际书展方面,有关部门将继续在展位、展台装修等方面给予帮助。

    民间力量也敏锐感觉到了即将开始的“大投入”。北京大学新闻学院特聘教授、《旅游卫视》频道总监靳智伟认为,输出中国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传播力、提高中国在国际问题上的话语权这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近两年中国政府的努力目标之一。由此,他得出这样的判断:2010年将成为传媒板块发展的关键一年,居3个关键因素之首的就是传媒国际化提速。他认为,信息就是资源,中国迫切需要通过媒介向世界讲述中国,国家将把“走出去”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因此,未来国家将有巨额资金撬动这一板块。而早在去年年底,若干民间私募力量已悄然向新闻出版业会聚,经由“走出去”而打开的海外“新兴市场”,使他们对这一行业的持续发展充满信心。

    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来自于政府在其他方面的推动。比如,总署与商务部等4部门为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而联合制定了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去年有80家企业、90个项目得到总额达2000多万元的出口补贴。在“积极组织政府和民间力量拓展国际市场”这一“尚方宝剑”的指引下,今年总署还计划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协调,争取为积极参与“走出去”工作的新闻出版企业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帮助。针对日益活跃、担起出版“生力军”重任的民营企业和引领未来发展趋势的数字出版企业,总署也将努力制定更多优惠措施,鼓励他们在国际市场占有更多市场份额。据介绍,一些民营企业和数字出版企业已经开始与有关部门积极联系。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5

    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

     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着《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数字出版等非纸介质战略性新兴出版产业”的任务和“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推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措施,记者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

    迈向新闻出版强国的必然选择

    “推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是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发展新兴出版产业,是从出版大国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的必然选择。”张毅君说。在今年的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提出了“我国要用10年时间从新闻出版大国迈向新闻出版强国”的响亮口号。2009年,中国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已突破1万亿元,中国已当之无愧地进入到世界出版大国行列。“但是要实现从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的飞跃,传统新闻出版产业必须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张毅君从3个方面对此进行了解读。

     他认为,一是新闻出版产业与新技术、新知识的关系最为密切,谁能率先运用新技术,在创新方面占据优势,谁就能够掌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和制高点。二是经济总量不是衡量新闻出版强国的唯一标准,在互联网高速发展、普及的今天,发展新兴业态是提高传播力和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是实现新闻出版强国目标最快和最有效手段。三是新闻出版强国是衡量我们能够把文化资源和知识资源转化为国民素质和现实生产力的能力。而有没有这种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新闻出版来完成的。张毅君说,现在新技术提供了这种转化的可能性,关键是新闻出版工作者能否善于利用新技术完成这种转变。在互联网时代,新业态是传承文化、普及知识、推动产业发展最有效的手段。

    出版社要控制自己的命运

    “在内容产业上,传统出版社要了解自己的优势在哪。”张毅君说。他认为,发展新业态,对新闻出版行业来说,就是一手抓新介质的发展,进行新的业态探索;一手抓内容加工,使我们提供的内容符合新业态的要求和需求,让内容增值。张毅君说,一些大的、有实力的出版传媒集团可以进行新业态的研发和探索,可以和渠道商、技术商进行深层次合作。“目前,许多人认为,在传统出版业的转型过程中出版社是弱者,这不是因为你的内容不好,而是你的内容不适销对路,提供的只是没经过加工的内容。出版社要研究如何利用新技术、新传播方式,以适合他们的需求,满足并引导读者的阅读需求。”

    目前,传统出版社面对的挑战来自全新的定位、新的产业链、新的组织结构、经营的新思维以及找到新赢利模式。“传统出版社有内容优势,我们是建立内容‘菜市场’呢?还是通过对内容的深加工形成自己的内容‘超市’,让内容增值?”张毅君认为,在新的业态中,传统新闻出版单位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抓住内容市场,要认真研究各种新媒体对内容的需求,并根据市场的需求对拥有的内容进行加工,成为未来市场内容的主导者。

     “如何成为内容的主导者,是我们新闻出版业的优势所在,也是职责所在。”张毅君说,新闻出版人的职责是兼有事业和产业两个属性,要牢牢占据思想宣传阵地。张毅君认为,在新兴产业市场上,传统出版单位服务的对象已经变了,已不单单是读者,还有渠道商、技术商,我们要根据他们的需要,提供经过深加工的、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并能提高他们的产品价值和附加值、读者需要的内容,从而真正发挥内容价值,把我们的内容资源和优势,转换成生产力。

    政府大力推动新兴出版业态发展

    “发展数字出版等非纸介质战略性新兴出版产业”是《指导意见》重点任务之一。2009年,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动漫出版、网络游戏出版和数字印刷等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超过75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42%。新兴出版业的发展之快和政府大力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是有密切关系的。

    新闻出版总署已经批准的12家网游和动漫基地聚集了一批数字出版企业,繁荣和发展了我国的网游和动漫产业;11家版权贸易、保护示范基地的建设,吸引了大批创意产业公司落户,增强了文化创造力。目前,这些出版基地已经显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对整个出版产业的带动及示范作用。

    张毅君认为,出版业的转企改制,为构建新的管理体制和对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推动产业发展新兴业态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批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和跨所有制的合作、联营、并购、重组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一些新兴产业基地的建设将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和孵化功能。而目前新闻出版总署正在进行的“中华字库”工程、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研发工程、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都在提升着行业整体的数字化水平。我们就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提高新闻出版内容的创新能力与水平,丰富新闻出版产业的生产方式和新闻出版产品的表现形式,在网络出版、移动网络、离线出版等新兴业态中,拓展新闻出版传播渠道。

    张毅君表示,目前,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对各种类型的数字出版的管理模式、经营模式以及赢利模式开展一系列的调研工作,以期准确掌握新兴业态的发展状况,为进一步服务产业打好基础。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6

    走市场化道路 实现业务整合

    新闻出版业“物流建设热”应在理智中升温

    在新闻出版总署推出《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后,书业发行界人士普遍认为,文件中关于“发展新闻出版流通、物流产业”方面的论述,对当今书业企业的“物流建设热”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它纠正了书业物流建设中的一些认识误区,有效地防止了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的发生。

    物流不能停留在仓储概念上

    物流是连锁经营的保障,在现代流通业不可或缺,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立伟如是认为。2009年,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14万平方米下沙物流基地正式运行,这标志着浙江新华多年追求的融教材物流、出版物流、中盘物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目标终于实现。让周立伟感到欣慰的是,下沙物流基地的建设完全符合《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打造“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现代新闻出版流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路。周立伟称,《指导意见》下发的非常准确、及时。

    作为中国书业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周立伟认为,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代物流的核心是节约、高效、低成本,其前提是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的两个概念分别是:总的物流通量和支持复杂业务的程度。但是在周立伟看来,现在书业的物流建设大多还停留在不讲通量而只讲土地多少、建筑面积多少上,还停留在仓储的概念上。周立伟认为,没有在连锁经营情况下建设的物流,仍是一种传统的农耕物流。现代物流必须是业务连接系统(ERP)、仓储管理系统(WMS)、仓储控制系统(WCS)三者之间非常顺畅地连接和运转。具备了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3大特征的流通,才能叫现代流通。

    书业物流须走市场化之路

    事实上,周立伟的担忧不是多余。在书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搞不清楚仓储和现代物流之间区别而盲目投资建设的现象普遍存在。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王晓光说,“物流建设热”在各省(区、市)展开没有错,关键是要搞清楚是建企业物流还是建物流企业?

    王晓光认为,《指导意见》中关于“发展新闻出版流通、物流产业”的表述,指明了书业物流建设必须走市场化之路的方向。他告诉记者,经过多方面的市场调研,安徽出版集团将于今年启动物流基地建设,其设想是建物流企业。因为物流企业属独立法人实体,可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而企业物流则是依附于企业内部资源,企业做什么就吃什么,依赖性太强,受企业束缚肯定发展不快。“实际上,市场经济形势发展也要求企业必须这么做。”王晓光强调。

    那么如何化解企业建了物流怕亏损、不建物流又怕丧失发展机遇的矛盾心理?王晓光提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供业界参考。其一,整合集团资源。集团物流的最大优势是:集团书业物流可以和下属其他业态物流资源整合,或者和其他相关的新兴业态结合。这样的益处是充分发挥物流的作用,支撑出版物物流因季节性特征而任务不饱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其二,走物流社会化道路,大家共同把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物流。王晓光认为,从理论上来讲,第三方物流的成本远远低于自建物流的投资额。而且从社会化分工的角度来看,专业物流企业做得更专业、更到位。

    “中盘物流”是实现书业大流通保障

    与浙江新华下沙物流基地一样,即将于2010年6月竣工的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第一期建设面积48268平方米、使用面积71500平方米的物流基地也是以“大物流”的角度来规划和定位的。

    据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副总经理徐曙初介绍,届时,湖北省店的物流基地将实现日处理收货6000个品次、日分拣1.2万种、日加工4.2万件、经营品种22.4万种(图书现货),日处理退货约8000件的生产能力。将彻底改变以往集团内部各个出版单位均建有或租有图书仓库、各有一套从事图书物流的人马、基本是人拉肩扛的农耕物流运作方式。

    徐曙初说,《指导意见》中关于“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区域新闻出版物流中心,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跨地区、跨国连锁经营”的内容,实际上是提出了“中盘物流”的概念。“中盘物流”是实现书业流通的保障,没有现代化的“中盘物流”支持,很难使图书连锁实现快速、准确、高效,更谈不上跨地区、跨国连锁经营的拓展。

    对此,周立伟深表赞同。他说,实现“中盘物流”的关键是实现业务整合。最好是将教材物流、出版物流、“中盘物流”集合于一座建筑物、一个电子商务系统内。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节约、高效、低成本。但是在中国书业,这样的物流并不多。如果这样的物流多起来,会减少书业物流普遍存在的任务不饱和、重复建设的浪费现象发生。

    根据浙江新华下沙物流基地建设的经验,周立伟建议,企业在建设物流时,应先有企业概念后有物流概念。因为物流毕竟是个成本系统,不直接产生效益。物流在运行中,如果没有大量的业务做保障,成本肯定会加大。实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实现任务饱和、发挥物流辐射力的最佳解决途径应是将企业物流最终定位在“中盘物流”上。“没有强大的‘中盘物流’支撑,中国书业实现现代流通是困难的。”周立伟说。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7

    移动出版异军突起 出版社如何“顺流而动”

    过去一年中,以手机出版、手持阅读器为代表的移动出版异军突起,被视为数字出版的重要拐点,产业前景为业界普遍看好。其中,颇值得玩味的一个显著变化是作为产业链上端、内容源头的出版社在思路、定位上开始有所转变,甚至表现出了“ 野心”。

    此前,出版社对数字出版的态度总因担忧显得有些推推搡搡、欲纳还拒,而数字出版也往往成了技术提供商、数字出版商的独角戏。如今,随着移动阅读市场浪潮的兴起,出版社正从战略构想层面的变观念、表决心转向对这一新的产业形态更为深入、实际的思考与探索。

    移动出版:“小荷才露尖尖角”

    刘成勇——“移动阅读是件好事,这意味着出版业正面临着巨大的变化与机遇。但是我们应理性地看到,目前的移动出版才刚刚启动,真正具有优质严谨内容的出版社并没有加入进来,产业变革的进程还是漫长的。”

    目前,对移动出版抱有热望的除数字出版商外,还有传统出版社,不过面对市场的汹涌,传统出版社的认识却冷静得多。

    作家出版社总编室主任刘方认为,无论是无线出版还是手机出版,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手机用户的群体虽然广泛,但目前熟悉网络、习惯进行‘屏幕’阅读的读者只是7.4亿人中的一部分,而且比例不大。”

    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成勇指出,以目前移动出版的产业规模来看,只能算是前发展阶段,现在还很难说对传统出版产生了革命性的冲击。

    作为国内最早关注数字出版业态的传统出版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社长陈昕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现在移动出版对传统出版的冲击并不是很明显。”不过,陈昕认为,随着移动终端的逐步完善,在3年~5年后,这种冲击将变得更加明显。

    传统出版:拒绝被“忽悠”

    刘方——“一个产业链之所以完整,是因为这个产业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了合理的回报。能够生存大家才会去做,作为内容提供商的传统出版社同样需要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把人逼到没有利润的境地,显然接下来的事情我就不会做了。”

    合作无疑是当下绝大多数数字出版商打出的战略牌,无论是产业的先锋军还是后进者都在努力争取与产业链上端的传统出版“攀上关系”,在手机出版中颇具强势的移动运营商也不例外。在市场正火的电子阅读器领域,硬件厂商更是向传统出版抛出了五五、三七甚至二八分成的橄榄枝。

    纵观国内目前与数字出版相关的论坛、会议中,数字出版商都是绝对的主角,而掌握产业发展核心内容资源的传统出版社则多为聆听者。业内某营销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发出如是感慨:在新兴的数字出版产业链中,由于对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及市场运作不熟悉,传统出版商常常被“忽悠”。“有的人把内容卖给别人就坐等分钱,根本不会去探究实际的市场状况,这种模式是否产生了利润?产生了多大利润?自己获得了多少?而实际上又应该获得多少?要知道传统出版与对方交换的可是家底儿。”

    不过近两年,随着数字出版产业逐步进入“深水区”,传统出版商对于自己在新兴业态中的位置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刘成勇说:“在移动出版这个产业链里,内容提供商与技术提供商、电信运营商、硬件生产商等之间怎样合作,才能形成一个和谐、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是个大问题。”他表示,传统出版人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应该去主动掌握话语权。

    陈昕则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这一问题。他指出:“现在移动阅读的内容存在着内容不成熟、边缘化等诸多问题,如果移动阅读不以健康文化为发展理念,只是片面追求流量,这样的业态注定会出现问题,移动阅读不和传统出版社合作也是没有前途的。”

    产业升级:必须“两手抓”

    陈昕——“我们将在今后的几年全面进入移动出版领域。继1月已推出的辞海阅读器外,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还将陆续推出3款阅读器,且产品的推出都已经有了具体的‘时间表’。其中2012年的阅读器将采用彩屏。”

    事实上,除了与产业链下端展开合作,传统出版商已经开始尝试自己“动手”。

    据刘成勇介绍,移动出版将是中国出版集团2010年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刘成勇说:“目前,非传统出版单位、非传统出版社都希望我们把自己定位在内容提供商上,即只做内容就行了,我觉得这样是不行的。传统出版社应该再往前走一步,自己尝试做数字出版商、信息服务商甚至更进一步,去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传统出版社在拥有内容的基础之上,如果再能结合技术、结合市场渠道,那么在数字化时代,在全新的产业链上,传统出版才能有立足之地。”他还表示,中国出版集团一直在做阅读器的调研,也将推出自己的品牌,同时正在搭建中国数字出版网希望能与电子书资源直接对接。“在移动出版领域,我们后续的产品会很多。”

    无独有偶,针对移动出版,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也在硬件和内容上“两手抓”,目前已推出了辞海手持阅读器。据悉,该产品依托增值服务平台“辞海天下”,读者可下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旗下18家出版社、44种期刊、5种报纸的优秀书籍、刊物及其他出版社的资源,共计两万余本图书。陈昕认为,从长远来看,在大众阅读和教育领域,移动出版具有相当大的市场,而上海世纪将在今后几年全面进入移动出版领域。

      与此同时,刘方也向记者透露,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正在注册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推出自己品牌的手持阅读器也在计划之中。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11. good idea!I will come back.

  12. 某BBS里挂本人的QQ,转让手机一部。今天某人加偶后就问:“你的JJ还在麽?” 大怒答:“我的JJ一直都在!”

  13. 柳斌杰主持召开总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0年02月21日 09:09:00 冯文礼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10年是新闻出版总署党组确定的体制改革决胜之年,也是我国迈向新闻出版强国的关键之年。2月11日上午,新闻出版总署党组书记、署长、总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柳斌杰主持召开了新闻出版总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柳斌杰在讲话中强调,必须准确把握当前改革面临的形势,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卫平传达了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的主要精神,汇报了2009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并对2010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作了说明。

    柳斌杰指出,2009年是总署党组确定的改革攻坚年,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高校出版社和地方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社改革  任务正在顺利推进,1069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或登记为企业法人,人民出版社等公益性出版单位内部的改革力度也进一步加大。这些重要的改革成果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2010年取得改革决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柳斌杰强调,2010年是改革决胜之年,任务十分艰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坚定不移地加大力度、加快进展,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在谈到2010年改革的工作重点时,柳斌杰指出,一是全面完成经营性出版发行单位的转企改制任务;二是推动重点企业和集团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大力实施“三个一批”,打造中国新闻出版业的“航空母舰”;三是尽快拿出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和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四是加大公益性出版单位内部的改革力度,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五是加快市场要素的建设,建立完善产权交易、无形资产评估、版权质押等政策措施;六是进一步深化流通领域改革,打通市场,形成真正的物流体系;七是着眼于支持新闻出版产业加快发展,优化资源配置,落实优惠政策,提供经营支持,支持上市融资。

    柳斌杰要求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改革办公室人员,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尤其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各单位各部门和地方出版单位改革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开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新局面,使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

    蒋建国在讲话中说,2010年要全部完成经营性出版单位改革、全面启动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全面推动“三个一批”,可以说改革任务十分繁重。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任务书”,在总署党组的领导下,坚定不移抓改革,围绕发展推进改革,在抓落实上下工夫,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新闻出版总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改革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14. 中国文化系统2010年体制改革将围绕六大重点

    2010年02月20日 09:26:00 来源:新华网

    中国文化部日前公布2010年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六大重点。

    一是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促进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入推进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深入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大力发展演艺、动漫、文化娱乐、游戏、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重点文化产业。

    二是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着力培育演艺领域新型市场主体。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推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志愿者到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演艺服务,探索建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群众的文化援助机制。

    三是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着力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推动全国副省级及副省级以下城市整合现有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行政执法队伍,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做好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推动公共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服务合同外包、社会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化、社会化。

    五是积极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结合起来,创新思路、途径和办法,大力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文化“走出去”。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设立全国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库、文化贸易产品信息库,搭建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平台。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体系,调整充实文化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全国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工作体系。

    来源 :新华网

  15. 李毅中称相关部门正研究实施手机网络实名制2010年02月22日13: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22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召开干部大会。会上,部党组书记、部长李毅中作了主题为《当前经济形势的几个热点问题》的经济形势报告。

      李毅中在报告中指出,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保障安全是第一责任。李毅中表示,网络安全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实施手机、网络实名制。

      李毅中在报告中,就干部职工当前关注的经济形势热点问题,从8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其中,第七点指出,加快发展信息化同时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当前,我们面临着信息产业更新换代、迅猛发展的新形势,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软件服务走向深入,电子制造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加速发展信息产业是国际大趋势,要加快实施“核高基”等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加快三网的改造提升,促进三网融合,发展宽带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化广播电视网。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保障安全是第一责任。为此,中央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成立信息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出台《加强新时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意见》、《国产关键软硬件推广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互联网管理,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等等。当然,网络安全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实施手机、网络实名制。

  16. 记者证换发工作3月底结束 商业网站无新闻采访权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答《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问

    2010年02月22日 13:44:00 晋雅芬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新闻出版总署从2009年2月25日在全国统一换发新版记者证,目前换发工作何时截止?全国有多少新闻记者领取了新闻记者证?对于冒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应该如何处理?带着以上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负责人。

    集中换发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

    记者: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换发新版记者证的情况怎么样?目前进展如何?

    新闻报刊司:新闻出版总署自2009年2月开始组织部署全国新闻单位统一换发第四版新闻记者证工作。本次换发记者证涉及报纸、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等新闻单位,不仅数量较多,而且所有的新闻记者证均需要通过中国记者网统一申报,由于相对集中,数量较大,我们采取了分批组织申报的方式进行。目前,已有6000多个新闻单位提出了20多万个记者证申请,其中报纸、期刊、通讯社和中央的广播电视新闻单位的记者证换发基本完成,一些地方广电新闻单位的记者证换发工作仍在继续。截至目前,全国新闻单位已经领取13万多个新版新闻记者证。我们还在全力组织推进最后的换发工作,预计3月31日前全部完成集中换发工作。此后就转入正常工作,各新闻单位新增记者按照正常程序申领记者证。

    记者:有些新闻单位为行政人员、经营人员甚至上级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申领了新闻记者证,对此总署如何处理?有些新闻单位未按规定对拟申领新闻记者证进行公示,是否能领到记者证?

    新闻报刊司:记者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神圣职业,各个国家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我国是以新闻单位管理为主的制度,新闻单位是本单位新闻记者证审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哪位工作人员在哪个岗位工作,是由新闻单位决定的,因此,新闻单位当然承担第一审核工作。但在管理中,我们发现个别新闻单位缺少基本的管理责任,岗位责任不清,无视新闻记者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向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虚假材料,为非采编人员发放记者证,甚至将记者证作为礼物送给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为防止非采编岗位人员领取新闻记者证,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了管理。首先,要求新闻单位在申报记者证时必须在媒体上公示拟领取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名单,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经公示的新闻单位,我们将不予发放新闻记者证;其次,要求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记者证管理承诺书,规定新闻单位不得为非采编岗位人员申领记者证;此外,我们还将组织专项检查,对部分省区新闻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去年以来,我们通过群众举报查处了几十家新闻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暂停了部分新闻单位记者证核发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将适时通过媒体公开通报,对公务员和党政领导干部违规领取记者证的除公开通报外,同时将建议其上级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

    2009年度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均需年检

    记者: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今年是新版记者证换发后的第一年,新闻出版总署今年是否组织开展记者证年检?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新闻报刊司:按照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从1月至3月统一开展全国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目前我们已经组织部署开展2009年度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中央在京新闻单位记者证年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闻单位和报刊记者站的记者证年检工作。

    对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证年检,我们要求新闻单位在单位内部主动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2009年度新闻记者证自查报告,报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于3月15日前到新闻出版总署免费领取2010年核验标签;其中中央报刊记者站(分社)负责人按照记者站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年度核验要求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免费领取2010年核验标签。

    记者:各新闻单位如何进行自查自纠?如果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已经申领了新闻记者证,应该如何处理?

    新闻报刊司:刚才我们谈到,新闻单位是本单位记者的直接管理人,对记者在本单位的岗位变化、奖罚情况最清楚,因此,新闻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应重点放在对本单位记者2009年以来的职务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并对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核本单位每一位记者是否仍具备新闻记者证的持证条件,对调离本新闻单位或者新闻采编岗位的人员,对本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记者,应及时通过中国记者网注销其新闻记者证;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记者,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及时向新闻出版总署书面报告,问题严重的要吊销违法违规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

    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访权

    记者:近年来网络新闻传播速度、效率不断提高,在新闻信息传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什么商业网站没有资格申领记者证?国外的情况如何?

    新闻报刊司: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在中国的全面普及,中国网民已达到3.84亿人,数量居世界各国之首,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网络技术的进一步普及,中国网民的数量还将有很大的提高空间,网络已经成为而且将更加成为新闻信息的主要传播渠道。我们也非常重视研究新闻的网络传播问题,为扶持我国重点媒体进一步扩大网络传播,我们支持国家重点媒体所办的新闻网站依托传统媒体申领新闻记者证,开展新闻采编工作,扩大国家的新闻传播能力。也就是说,如果条件具备,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可以依托其传统媒体申领新闻记者证。而商业网站不是新闻单位,由于其没有合法采访和首发新闻的资质,经批准的也只有转发新闻的职能,没有自采新闻职能,因此这类网站一律不发放新闻记者证,目前,群众举报的所谓“网络记者”都是非法的。从国际上看,外国的新闻网站也都是依托于传统媒体发展起来的,大部分国家都没有把网站列为新闻媒体,而主要是传统媒体向互联网的延伸;此外,历届奥运会、历届世博会和重大国际活动也都没有把网站列为新闻媒体,也不给网站发放采访证件,但允许有偿转播转发传统媒体的资讯。

    记者:随着博客、播客、微博客等新的交流沟通方式的出现,网民参与新闻报道的情况越来越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好保障公民知情权与媒体记者采访权的关系?

    新闻报刊司:为充分发挥新闻记者职责、保障公民知情权,我们有必要厘清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知情权的关系,以利充分保障双方权益。

    一是正确区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与公民的知情权。记者的采访权是公民知情权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国家授权新闻机构代表最广大的人民利益行使公民知情权的具体实现方式,是新闻机构赋予新闻记者的一种职务权利。给新闻记者颁发记者证,根本目的是让新闻工作者能够更便捷地履行其职务行为,更快速地使公众的知情权在最为广泛的范围内实现。

    二是正确区分新闻记者的报道权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权。记者的报道权不仅是言论自由权的延伸,也是新闻机构赋予记者的公共权利,是向公众传播真实信息的公共职权,所以这同公民个人的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一样的。因此新闻记者在履行自己职务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循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党的宣传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执行所在新闻单位提出的新闻报道要求,依法持证从事采访报道活动,这是由新闻工作的公务性质决定的。所以必须分清新闻记者的公务性质,而不能把新闻记者的新闻报道等同于普通公民的日常言论,这也是为什么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为新闻记者采访活动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的根本原因。

    新闻记者行使的采访权和报道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代表了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代表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记者:目前有人成立所谓的内参网、反腐网,擅自进行采访报道,并以曝光相要挟实施新闻敲诈,对此新闻出版总署如何加强处理?

    新闻报刊司:近年来,互联网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网络和传统媒体的互动成为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躲猫猫”事件、邓玉娇事件等案件的发生、发展及处理结果就充分显示了网络和传统媒体的这种力量。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社会人员创办了所谓的“内参网”、“反腐网”、“舆论监督网”等,他们利用群众上访的迫切心情,以帮助群众办事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危害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新闻采访秩序。如我们配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破获的“中国法制观察网”案件,就是此类网站的典型代表。据调查,有人开设的“中国法制观察网”总部设在北京,在海南、山西、河南、云南、江苏等地建有分站,网站设有编辑部、维权部、广告部等,他们不仅利用“中国法制观察网”制作虚假新闻记者证,还假冒记者身份利用新闻舆论监督实施敲诈勒索,最终此案被公安部门破获处理。

    针对此类新情况,我们在2009年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增加了进一步规范新闻采访活动的规定,明确提出持新闻记者证开展新闻采访的要求,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假借新闻机构或者假冒新闻记者进行新闻采访活动,同时对假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设定了处罚措施。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各级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这项工作,坚决打击各类利用新闻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活动。在此,我们再次提醒社会公众:记者的身份可以登陆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核查;所有以“网络记者”名义进行的新闻采访活动,都是非法的,大家可以拒绝其采访,也可以拨打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举报其违法活动。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

  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本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18. 2001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该法自2010年7月1日施行,其中第六十二条涉及媒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宣传教育,激发公民的爱国热情,鼓励公民踊跃参战支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拥军优属和慰问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抚恤优待工作。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网络传媒等单位,应当按照国防动员的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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