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置之不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据《瞭望》周刊今年第29期报道,河南南阳有位叫王清的市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本市181个政府部门提交了7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申请,但是只有18个部门按时给予了答复,而且绝大部分是“无效”回复。有一份南阳市工商局宛城分局的回复称:

“关于您申请提出公开的几项政务信息,属于内部管理事务类信息,未列入政务公开范畴,暂不予公开。”

据《瞭望》报道,有这样的回复还算是好的,还有的是寄回一张空白的公开申请表,而更多的占90%的公开申请则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瞭望》记者说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看来像空架子”这样的“重话”。

我倒没有这样悲观。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和官员观念的根本变革。几千年来通行的是“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知之”的信条,哪里是靠颁布一个法规、一个早上就能颠倒过来的呢?这件个案又一次表明,制定和实施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规,都不是事情的结束,恰恰只是事情的开始,不合法的事情还会经常发生,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使这部法律或法规真正成为社会通行的制度;何况又是这样带有根本变革性质的法规。

这件个案还表明,现在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是低水平的信息公开。例如无论是在“条例”条文还是在实际操作上,其实是从来就没有实行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属(未列入)公开范围”,现在成为政府部门习以为常的拒绝公开理由。如果实行“不公开为例外”,那就根本不应当有“公开范围”这样的用语,“范围”就是划定的“例外”,在“范围”之外统统不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是一句说说的口号,而是一项制度,现在离这个制度还相当遥远。

我多次指出这一点,只是要提醒人们不要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不切实际的期待,而只能实事求是地承认现状,脚踏实地地推进落实现行“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至于“条例”里没有规定的,那就只能作为一个学术问题来讨论,作为未来的目标来憧憬,而不应强作解人,做没有根据的宣传。

河南南阳这样的情况,有官方媒体予以披露出来,这是好事,会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重视,逐步(而不可能是立即)来改变这种“空架子”的状态。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07/20/content_11737564.htm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7-20/1782205.shtml

11 Responses to “90%置之不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口号和制度差之千里,信息公开如此,表达自由(新闻自由)何尝不是如此?有宣示,但没有制度保障,或者制度不完善,大概就逃不出这种“空架子”或权利落空的结果吧。

  2. 90%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置之不理,一方面是因为信息公开立法所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使相应政府部门敢于或得以置之不理,因为申请人拿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奈何不得;另一方面,大概与我们制定的法律已近密如蛛网、法律意识却细若游丝的现状有关。不仅公众难以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手握公权力的政府部门更是不会自觉接受法律拘束,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下而行为,相反还是依循千年习惯之思维,把法律置于权力之下,当作手中面团为我所用。如此带头破坏法律而不是敬仰法律,怎么可能建立“一断于法”的法治图景?对本以捆政府手脚为旨归的信息公开法,更可以想象政府部门的本能反应了。权力是真格的权力,权利却常常虚无缥缈难以把握更不易实现。
    法治中国,太有意义了,也太难了。

  3. 我想河南官方应该会有回应,然而至今还没有。
    《信息公开条例》有举报的规定,《瞭望》是新华社的刊物,以报道这种形式来举报应该是有力量的,然而河南方面至今似乎无动于衷。

  4. 媒体本应发挥自己的watchdog功能,进一步追问,让权力者无处可逃,最终不能装孙子缄口不语,只能出来说话或担责。但在我们国家,媒体也分三六九等,中央媒体可以监督地方,省级媒体可以监督地市,地市媒体可以监督县区镇村,媒体不能监督同级党委,外地媒体还不能搞异地监督呢。所以,没法指望河南媒体会跳出来去完成这一使命,只能寄望《瞭望》这样的中央媒体能追问下去,前提是没有领导发话叫停,也不被地方公关封口;或者期望正在努力定位为“公共媒体”的南方报系等少数媒体冲破制度,搞异地监督。舍此,还有什么办法?大概只有互联网舆论能让政府感到点压力了。
    渠道尽管少,但毕竟是有,比没有强。我看,河南官方要无动于衷到底,也难。

  5. 如果看到下文贴到下面。

  6. 今天上午,搜索了大河网http://www.dahe.cn/,河南省政务网http://www.henan.gov.cn/,河南南阳网http://www.nynews.gov.cn/等河南权威网站,没看到一条与“河南农民王清181份信息公开申请无一完整回复”有关的后续消息。到目前为止,不仅是90%申请被置之不理,这条被媒体披露的典型事件也被置之不理,没有下文。
    倒是有一件事被“理”了,而且是被高调(提高到关系河南形象的高度)“理”的,这件事就是被媒体、网络热炒的张海超“开胸验肺”。
    今天(7月29日)河南日报头版头条刊发重头消息,河南各网站都显著位置转发,下面是河南日报的三行大标题:
    (肩题)河南省省委书记徐光春高度关注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向他表示深切慰问,先后四次作出重要批示表示
    (双行主题)如此草菅人命损害河南形象极端不负责任的事情 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必须严查决不允许再次发生
    (副题)省长郭庚茂批示指出这是一起对群众生命健康极端不负责任的典型案例,不可等闲视之 有关部门正在严查此事

  7. 可见,跑会记者在大会小会材料里处处可见的“党委政府重视”并不是一句可有可无的空话套话啊。有“党委政府重视”,问题才能提到某高度,并被一抓到底,迅速解决;要是没被重视,纵有媒体披露、公众热议,也等于是个零。
    但愿“重视”完“开胸验肺”,就能轮上“重视”这桩信息公开申请被置之不理的事情。这应该同样关系政府形象,板子更应该打在政府部门身上吧。但体制内的权力自体监督,总免不了随机性和不可预期性。有没有下文,是谁也吃不准的事。

  8. 徐光春是新华社的老上司,这事有点难了。

  9. 属于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的《河南商报》今天(8月3日)刊发报道,说南阳小伙向181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被误认为间谍。
    该报道标题为:《王清:我不是间谍 只想知道纳税人的钱政府都花哪了》
    具体内容参见:http://newpaper.dahe.cn/hnsb/html/2009-08/03/content_206684.htm

  10. 这个王清确实了不起,让人佩服!在这篇专访(写得也不错)中,王清说了他向181个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中遇到的种种情形,有的单位认为他是无理取闹,有的单位领导则匪夷所思地斥为:“球信息公开,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甚至还被怀疑为间谍,家门口有了来回转悠的神秘人等。这些情形,是没经见过具体部门的具体情形,所难以想象的。
    通过申请、行政复议、起诉等种种途径要求信息公开,王清考虑的一些理论和社会问题是很深刻的,甚至包括先生论及的《信息公开条例》与《保密法》修订等问题。
    社会进步,就需要王清这样的奇人!

  11. 监督公款消费不是钻牛角尖(人民时评)

    姜泓冰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部门只有自觉走向公开透明,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款出国、公款吃喝、公车滥用等问题,才能避免一次次“被人揭短”的尴尬

      河南南阳,有个“80后”青年王清,最近想以一人之力推动政府落实信息公开的规定。

      去年底,27岁的王清向181个行政部门提交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在规定期限里,只有不足1/10的单位有回音,他却反被某些部门质疑为收集情报的间谍。这位不屈不挠的年轻人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途径,终于在半年后拿到了所有政府部门的回复,只是其中竟没有一份完整回复他申请公开的信息。

      名字仅半字之差,由“王清”很容易联想到“王海”。十多年前,机灵的山东农民王海第一次出现在北京大商场内,利用新颁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矛头瞄准了假冒伪劣商品,一举成名。

      从王海打击伪劣商品,到王清较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公务人员的“三公”消费问题,确是一种进步。媒体镜头前的王清,并不因“招惹”了政府而心慌躲闪:“我不是钻牛角尖,是在推动社会进步。”

      王清有理由这般自信。这位“80后”的逻辑是:“我做的不是坏事,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如果连我做这样的事都容不下,这个社会就有问题了。”

      这样的言行,让我们看见了时代的变化,社会的进步,公民素养的提高。

      不仅仅是王清。这两年来,对于公务人员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费出国等“三公”问题的监督风暴,几乎都始于以监督政府行为为己任、又善察蛛丝马迹的平民百姓——比如南京某区房产局长的“天价烟”,江西等地公务人员借“考察”公款出国旅游、洗脚按摩的账单……正义和廉洁的实现,实在需要为王清式普通公民的积极努力记上一笔。

      相比之下,某些基层政府公务人员的观念和素质却仍然停留在“特权”状态,跟不上百姓监督意识和舆论环境的变化。

      “越是级别低的单位,申请信息公开越难”,是王清的体会。他上门送申请,某些接待官员的回答可以为证:“这里没有什么信息可公开。”至于某些部门视“三公”开销为机密,把申请信息公开的公民疑为间谍的可笑反应,更见其行政观念的落后。

      “三公”消费丑闻迭曝,足见这一顽疾已到了必须下狠心根治的地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部门只有自觉走向公开透明,在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款出国、公款吃喝、公车滥用等问题,才能避免一次次“被人揭短”的尴尬。

      愿我们的基层政府部门少些无知无畏,公务人员少些“你替谁说话”式的官腔官态。通往公平、公正、公开、廉洁行政的改革路上,且须快马加鞭。

      《 人民日报 》( 2009年8月6日 06 版)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