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闵行倒楼事故说拓展新闻舆论监督的空间

6月27日上海闵行区发生“莲花河畔景苑”13层在建楼房整体倒覆事故,全市震动。市委、市府极为重视,迅即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和组织调查,不到一周即查明原因予以公布。今天(7月29日)市府又公布处理情况:除对开发商、总包方等处以最高罚款外,闵行区副区长受行政警告,梅陇镇党委书记被停职,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张志琴等6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我想起事故发生初上海报纸的一些相关报道。

《东方早报》6月29日就披露,记者通过查询2003年上海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获知,倒塌楼盘的土地系梅陇镇26号地块,开发商梅都公司在2003年以总价4600万元获让,出让方式是“邀请中标”,据计算,土地楼板价格每平方米不到604元,仅占目前房价4.2%。而记者查到同期临近地区以公开招标形式出让的一幅地块,楼板价每平方米为1929元。那么这家获得如此优惠的开发商有什么背景呢?报道说,据相关媒体报道有多名购房者指出梅都就是梅陇镇镇属企业,但是“这一说法目前尚未证实”。

6月30日《东方早报》后续消息:“开发商第二大股东是梅陇镇镇长助理。”记者查阅工商资料,披露了梅都公司的来龙去脉。这位名叫阙敬德的镇长助理,长期担任成立于1995年梅陇镇镇办企业梅都地产的法人代表,2001年梅都地产完成企业改制成为私营企业,第一大股东名叫张志琴,担任法人代表、董事长,而阙敬德是第二大股东,担任董事。不过,记者发现在工商资料中开列股东或董事名单时,都把阙排第一、张列第二。梅陇镇副镇长对媒体说,张不是梅陇镇的公务员,阙曾协助镇政府进行动拆迁,“被‘封’镇长助理则是最近一两年的事情”。

同一天的《新闻晨报》也有同样的报道:梅都房产第二大股东和梅陇镇镇长助理“同姓名”。记者查到闵行区党务公开网2月11日《关于成立梅陇镇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总指挥部的通知》中显示阙敬德为“镇长助理、资产公司总经理”,而在梅都房产股东名单中,也发现了第二大股东名叫阙敬德的人。为弄清这两处一样的姓名是否出于偶然,记者多次向梅陇镇政府等部门核对,但都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但此后这两家报纸即不再提及阙敬德等人。《新闻晨报》在7月1日只报道闵行区领导对有无公务员入股“梅都”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调查结果将向媒体及时公布。

7月4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一条 “独家获悉”的消息:对于开发商梅都公司部分股东系政府公职人员之事,7月2日,梅陇镇政府镇长施宝其正式回应称,确实存在此事。同时证实梅都公司第二大股东阙敬德确实担任“镇长助理”一职,该职主要是负责梅陇镇动拆迁指挥工作。对此,消息人士称,政府方面的调查仍在进行。

今天市府发布的处理情况表明以上报道完全准确。阙敬德确是梅陇镇镇长助理,但不是公务员,市府调查表明:梅都公司18名股东都不是公务员。而这个不是公务员的阙敬德是党委书记违规任命的,这是他停职检查的主要原因。阙本人也有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决定立案调查。

这就要说到新闻舆论监督问题。我说过,舆论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是不同的,后者是专指新闻媒介开展的舆论监督。由于我们新闻媒介的性质,它同普通老百姓随便发表一些意见(例如在互联网上发个帖子)是不一样的。有些媒介朋友总是说舆论监督难,我想难不难要看你从什么角度看。就是西方新闻媒介“贵”为“第四权”,它要揭露丑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媒介不是“第四权”,舆论监督必须在宣传纪律下进行,有一些众所周知的底线,还有一些雷区。这些引人注目的报道触及了什么没有呢?没有。

报道提及的只是镇政府的个别官员,这离宣传纪律规定需要审批的底线还差得远。虽然也许有些富有想象力的读者会想到别的什么,但是那是他们想的,与报道无关。

经常听见有些朋友抱怨采访难,最好有一个“不准拒绝舆论监督”的规定。这些新闻事实的来源只是公开的工商资料,甚至政府网上公告,人人不难查到,关键是看你是不是想得到,谁能拒绝你呢?

新闻是用事实说话的。这些新闻全部只是事实,没有提出什么疑问,没有任何推测,更没有什么耸人听闻的话语,甚至谨慎地只说股东与镇长助理同名,尽管在一个镇上如此姓名相同的机率之低可想而知。

最后,报纸只到发表报道为止,没有提出什么“要求”、“呼吁”之类,也没有什么“深挖”报道。这本来就不需要报纸越俎代庖,有关政府部门看见了,自会调查。既然市委、市府说了,不管涉及到什么问题和什么人,要一查到底,给社会和老百姓一个明确的交代。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答案,相信新闻中提出的问题还会有进一步的披露。

以上种种处理,都体现了媒体对舆论监督的一种“拿捏”。说难吗,报道这些新闻并没有什么阻碍和风波;说不难吗,这里有记者编辑的一番苦心。除了宣传纪律之外,其他一些做法世界上一些严肃媒体也是很讲究的,这就叫做专业水准。

这组新闻体现了我们报纸专业水准的提升,这也意味着新闻舆论监督空间的拓展。

One Response to “从上海闵行倒楼事故说拓展新闻舆论监督的空间”

  1. 这段时间,经过媒体报道,让上海出名的事可不少。
    同是闵行区,城管暴力执法殴人致残事件,从事件被披露到责任人被追究责任,并引发全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展开大规模自查,大概更是先生所言“新闻舆论监督空间拓展”之典型例证吧。
    城管执法本来就处在权力和权利冲突的火山口,其执法行为久已被人诟病,连行政法学界也甚为关注,这组报道对即将举办世博会的上海形象或许不利,但希望能成为媒体新闻舆论监督的一个正面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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