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沉思之二

有人建议列明公职人员拒绝采访的“正当理由”,我觉得有些难度。

有些事项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许公开的,比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如果记者采访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当然都是拒绝采访的正当理由。

有人说,这个范围很大了。我说如果仅限于此,那范围就太小了。

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制度和负责本机关信息发布的工作机构,在此之外的公职人员以自身不属于信息发布工作机构、没有披露信息的职权的理由拒绝采访自然是正当的。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要由统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的政府部门统一发布,这两个“统一”自然也是不在“统一”职权范围内的公职人员拒绝采访的很正当的理由。

再有,对于某些突发的、敏感事件的采访,官方一贯做法是区别对待,有规定说是支持省级以上新闻单位采访(或监督),对小报小刊则要加强管理。任何新闻同行都知道,有的事件只限于接受很少几家媒体记者采访。如果有此外的媒体记者要求采访遭到拒绝,还要问“正当理由”?问为什么接待他而不接待我?

法庭审判也是很有可操作性的,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公开审判(依法不公开除外)的原则,但是有的审判庭,坐上两三位记者旁听席就满了,别的记者进不去,说是座位没了本院地方小哎呀真的很抱歉,这样温柔的拒绝,还能质疑它的正当性吗?

有些国家机关,对所属人员接触媒体是有特别规定的。如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建立法院发言人制度,规定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接受采访,那么法官等以未经批准拒绝接受采访,法院拒绝批准法官接受采访,“正当”吗?

新闻舆论监督是讲等级的,正式规定是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遑论上级,所以海外学者有“上级媒体监督下级官员”之说,下级媒体的记者硬要采访上级部门官员,碰了钉子,哪里还可以问理由呢?

采访有条条块块之分,叫做不得异地监督,西南(比方说,不是真的)出了事故,拒绝东北的记者,沿海出了丑闻,拒绝西部的记者,理由正当,岂容置疑。

还有一串很长的、若要进行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审核批准的清单,在此范围之内,只消问你经过批准吗?哪里批准的?也就可以知难而退了。

我们的公职人员大多数是中共党员,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其中有重要一条是内外有别,凡属党内不许对外公开的事情(这自然比国家秘密范围更大),不准向党外传布;还有党员行使批评、揭发等民主权利时,也是不许随意扩散、传播的。记者采访的目的就是传播,“公职人员”在党内揭发了或者知道别人揭发了某些事项,对记者还是必须或只能以党的纪律挡驾,违纪?当然绝对不可以。

说到底,就是以“我不知道”的理由不接受采访,也不一定不是正当理由,因为可能是真的不知道,有道是不该知道的事情不要乱打听,你怎么断定我一定知道?要证明这不是正当理由,就必须证明对方明明是知道的,不过如果能够知道对方知道而说不知道,那么这位记者通过其他途径知道他想知道的事情恐怕也不遥远了。

如果证明了对方确实知道而说不知道,构成“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采访”,那又能怎么样呢?

One Response to ““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沉思之二”

  1. 李东东等建议设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09年3月10日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联名于永湛、石峰等新闻出版界41位委员提出了“设立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提案,建议每年由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提案发起人李东东。
      李东东认为,新闻出版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年来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新闻出版业发展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与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与我国的国际地位不相适应,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李东东表示,我国新闻出版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国家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一定程度的扶持。她说,我国新闻出版单位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的突出问题,能担当战略投资者角色的很少,能同发达国家同业展开竞争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几乎没有。因此,选择一批规模大、成长性好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进行扶持,对其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项目,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甚至跨国资源整合,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对此,李东东进一步说明了原因:其一,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产业同构化现象严重,布局分散,市场分割,资源无法合理流动并得到有效开发利用,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和集约化经营效益,因而亟待提高出版产业集约化程度。其二,数字化、网络化出版已成为信息化时代出版产业发展的大趋势,积极推动新闻出版产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和推动文化内容资源借助数字网络技术和平台进行整合后在多种传播手段中加以复合应用,推动开发手机报、手机刊、手机游戏等新型传播媒体,以打破发达国家的技术领先优势,抢占技术发展的制高点,显得更为紧迫。
      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尚未见底的严峻形势,李东东说,历史经验表明,每次经济波动都是产业的一次重新洗牌,一次大的危机就预示着产业格局一次大的洗牌。美国、日本、韩国正是抓住了经济危机之后的机遇,取得了文化产业的大发展。2008年9月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也可能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提供历史性的机遇。
      她表示,应对金融危机,按照中央提出的“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引导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结构合理布局,急需国家设立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扶持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就此她与41位委员联名建议:设立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由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重点支持体制改革到位的国有新闻出版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兼并重组,对其重大项目的开发予以资金补助。二是对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范围内的新闻出版单位予以贴息、补助、奖励。三是重点支持数字出版、数字印刷、数字报业、出版物流基地等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的建设。四是支持新闻出版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新闻出版生产方式,培育新闻出版新业态;重点支持传统出版单位的数字化改造,网络出版、电子纸等移动阅读终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手机报、电子报、电子书的发展,数字印刷、按需印刷技术的推广,电子商务、现代出版物物流技术在出版物发行中的推广应用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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