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法学》导言(下)

(二)以法律位阶等级区分
不同的法律由于制定者权限的差异,其效力也存在差异,这称为法的位阶。法的位阶是法的不同渊源造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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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法学》导言(上)

魏永征、张鸿霞主编的《大众传播法学》已于日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系中国传媒大学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全书分上下两编,上编论述表达自由、信息公开和国家秘密、大众传播和司法、禁止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大众传播和人格权、商务信息披露、传媒和著作权、传媒产业等传播法基本问题;下编分别介绍出版、广播电视、电影、音像制品、互联网、广告等媒体的运行规范。各章作者还有徐迅、李丹林、林琳、王四新、匡敦校、涂昌波、赵浩、王军、徐明等。全书65万字。本文是本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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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可以拒绝记者采访吗?

我收到一位现在在某家医院工作的新闻传播学硕士的咨询函,他提了这样的问题:

 

“我们医院有个规定,记者进入医院以前必须先取得院办的许可(不管采访对象是病人还是医生),否则就会被保安拦在大门口,不准进入医院采访。我想问一下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医院是否有权力限制媒体采访住院的病人?医院有无权力命令职工拒绝采访?医院是否有义务对外公开信息?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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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徐景安

我们曾经有数不清的因言获罪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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