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徐景安

我们曾经有数不清的因言获罪的个案。

 

其中,有些确属罪有应得;但是大多数早已被历史证明是冤案。

 

我们非常强调发表和传播那些不该发表和传播的言论(包括意见和信息)的危害性,这种危害有的确实存在;但是我们似乎并未想到压制那些应该发表和传播的言论同样具有危害性。

 

这种危害性也是现实的:错批一句话,多生3亿人,直至今天我们还在承担那次错批的后果。

 

请回顾一下50多年的历史,究竟是发表和传播那些不该发表和传播的言论造成的损害大呢,还是压制那些应该发表和传播的言论的损害更大?

 

发表和传播那些不该发表和传播的言论(包括意见和信息)造成损害的行为要受到惩罚,这不错;那么压制那些应该发表和传播的言论造成损害的行为,违背宪法,侵犯人权,要不要受罚呢?

 

今天依赖现代科技,民众有了更多的表达机会,但是主管部门还是一味限制而忽略保护,乃至集结上万大军,防范围堵,唯恐漏网一条异端。

 

你们凭什么判断你们所删除的一定是谬误而不是真理呢? 你们懂得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吗?你们听说过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马克思主义的名言吗?

 

你们为什么不肯吸取一点历史的教训呢?

 

可悲呀,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2007/4/4上载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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