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正己 何以正人?/如此法庭秩序

为了学习写作法制报道,一批学生到一家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旁听几个案子,回来后各自写了报告。现在把报告中有些内容摘录于下,足见我们神圣法庭的秩序处于何种状态,而且又是发生在堂堂中级人民法院,拥有足以称得上气派的大楼和其他相应设施。我相信学生不会也没有必要造假,何况这又出自不同学生的笔下。

记得50年前,在“史无前例”的“前奏曲”开演前夜,张奚若老先生说过一句话“不能正己,何以正人?”深得伟大领袖的赞赏。所以后来他批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鄙视过去,迷信将来”,虽然大有冒犯,还可将功抵罪,幸免于祸。现在我也用张老先生的这句话来问问我们的法院:不能正己,何以正人?

庭上讲手机成风。#开庭之前,书记员声明法庭纪律,告知在场的人都要关机或者将手机调成无声的状态。然而在庭审过程之中听见手机的响声不下15次。而且不乏律师、审判员的手机。某一审判员在质问被告时手机铃声大作,他立即挂机,若无其事地继续问问题。可是问完问题之后,他匆匆离开法院现场,好久之后方才回来继续听审,然后又出去了,再回来。
讽刺的是,刚才还声色俱厉地宣布法庭纪律的审判员,在陈述案件的时候,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讲了一通电话后继续工作。 
#审判长在审讯进行时当众接听电话,后又大摇大摆的拿着手机离席,如此反复几次,颇不专业。   
#法庭里手机铃声一直此起彼伏的,其中一个审判员《QQ爱》的手机铃声就响了几次,更让人没眼看的是,公诉人在盘问被告的时候,手机响了,他就停下来接电话,一直说,所有人都等着他,法官只好为他圆场。一个如此不严肃、不专业的法庭真的能为人民主持公道吗,声张正义的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最让人感到滑稽和讽刺的是,当公诉人问被告人问题的时候,律师自己的手机铃声大作,他不慌不忙地接了电话,而且满脸堆笑,顿时不见了刚才审问被告时的严厉与正经,估计是他的甜心叫他今晚早点回家去喝汤之类的。刚才威武地警告打电话的市民的庭警没有干预,而法官,审判员也没有过问。该律师讲着讲着就打开门直接走出去了。

庭上看小人书、打瞌睡和抽烟。#女公诉人不是认真地听审,而是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玩弄她的手机。而另一名男公诉人,也是时不时地玩弄他的手指,心不在焉的。辩护人发言的时候,审判席上的一名审判员也是心不在焉地玩弄她的手指。
#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就没事做了,拿出手机发信息,后来还拿出一本小人书出来看。
#审判员居然昏昏欲睡,不,应该是说他睡着了。从开庭至结束,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也很少笔直抬头的坐着,更甚者,从10:20至10:49他一直埋头睡觉。如果把这个画面拍出来,公布到网上,不知道会招致多少网友的口水。
#法警穿着拖鞋、跷着二郎腿,玩着手机,自在地坐在法庭上。有一回审判长下令押下被告时,真是叫得不是时候,我们的法警叔叔刚点燃了一根烟,真是弃之可惜。最后法警叔叔还是一手拿着一根烟,一手拿钥匙去开被告凳子上的锁。
#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那种严肃公正的气氛,法官出去接电话、睡觉,检察长抽烟,法警喝茶聊天、穿拖鞋,把“司法严肃”演绎成一出小闹剧。

“大声质问”的审判员。#审判员提问很明显带有感情色彩,经常性地问假设性和引导性的问题。比如问:“为什么你们都带上枪,还穿着防弹衣去找受害人?”答:“因为我们害怕对方也有枪。”再问:“那就是说你们已经预计好会打起来的,是吧?那就是说你们其实是早有预谋的,是吧?”答:“呃,我们不知道。”疾声:“是不是!”慌,答:“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现代版的屈打成招。要是在翡翠台的电视剧里面,例如《1号皇庭》,辩护人律师就会立刻站起来,“Objection!反对假设性和引导性的问题!”可惜,在今天我们看到的法院里,没有任何的反抗。我不知道香港电视剧的激烈辩驳的法庭是不是只是肥皂剧用于吸引观众的一种超乎现实的美好的展现。
#法官如此怒斥被告:
“该怎么破案,不用你教。我们法院自有我们的方法。”
“你连干什么都不知道就跟着人家去了,你叫法庭怎样相信你的话!”
“今天庭审你们,并不是为了确认罪状,而是看你们的认罪态度。”

犹如演戏的庭审。#我留意到,在每个被告进来的时候,他们手中都拿着一个本子。控方与被告虽说是处于敌对的关系,但是询问环节却对答如流,反应迅速。因为被告回答问题之前总是先低头翻翻本子。然后我再次想起本港台的电视剧,律师和被告都商量好怎么回答问题,问的问题早就已经知道了。而且被告必须遵从辩护律师所说的回答。这样才能保障他的利益。整个庭审,为的只是向听审的“观众们”演出一场事先准备好的戏剧。审判长是导演,其他的围栏内的人都是演员。而围栏外的人就是观众。反看上文提及辩护律师不懂本地话如何审案的问题,又有了一点的解释:因为这是彩排好的,他即使听不懂,应该都知道那是在问什么。

开庭没有任何指示。#记得以前模拟法庭的时候都有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以及宣读法庭纪律这一过程。这里却什么都没有说就开始审理案件了,而且在审理整个过程,很多法定程序都给它省掉了。

“鼓励”使用本地方言的审判长。#在公诉人用普通话念完起诉书之后,审判长突然问:“大家都说本地话吗?”这时候,4个被告的3辩护律师中,有一个肤色较黑的律师举手提出,他是不懂本地话的,要求使用普通话进行。可是开始了没多久之后又不知不觉就恢复到了本地话之中,我们学生以及那个辩护律师彻底地变成了局外人。我们听不懂语言倒是没多大关系,但是关系被告切身利益的辩护律师,听不懂法院上审判长、审判员的问话以及被告的回答的话,不是很荒唐吗。这官司该怎么打下去?

7 Responses to “不能正己 何以正人?/如此法庭秩序”

  1. 实习期间旁听过的某中级法院 还好.

  2. 路过

  3. 所以,这正需要传媒去监督。

  4. 很开心看到老师的更新!

  5. 这就是我们“庄严、肃穆”的法庭!!

  6.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先生不久前辞世。看到当今中国法治面临的困局,不由得让人再次对先生提出的“法律必须被信仰”陷入深思,也更加惊叹于先生的睿智与深邃。

  7. 魏永征老师,看过您写的书,很敬仰您!
    我写过七本书,发行量还很大。我受到国家级某权威报的某记者的造谣诽谤,所述“事实”绝对没事实。我起诉

    该报侵犯我名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经济赔偿。
    上海某法庭历时一年运作,既没有对双方提供证据进行责证,也没进行法庭辨论,就宣判不支持我的主张。
    “对薄公堂”成了不对薄,法院不给说理的机会,我还能找谁?我只能找魏老师,也许还有点希望,希望您能给

    我出出主意。
    我也希望再上诉,可对方力大无比,我是弱势,我原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现在我真不知事实是不

    是依据,法律是不是准绳了。如果不是,我再上诉又有什么用?最寒心的是,法院不给辨的机会,以前有“莫须

    有”,现在成了“不需有”了。法院不让人说理,还开门干啥?
    魏老师,帮帮我,如可能,能帮我推荐一位律师吗?拜托!先谢谢您了!最后以生命保证对方所述事实都是捏造


    我的邮址是tzxgl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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