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立邦漆商业贿赂报道的评论
魏永征
2005年底至2006年初,我国媒体揭露了立邦漆公司对油漆工进行商业行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近年来媒体有关商业贿赂问题报道和评论中的一个有影响的个案,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功能。其积极效果,不仅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立邦漆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而且通过这一议题设置,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商业贿赂问题的关注,在立法层面上,则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6月通过刑法第六修正案,其中对《刑法》第163、164条作出修改,扩大了商业贿赂犯罪 的对象和主体范围,进一步健全了我国制裁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