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告状的新闻为什么发不出?

周泽律师状告某大电讯公司每月收取服务费违法,已被法院受理。作为律师和新闻系教师的两栖人,自然想到可以报道,以引起社会关注。这事也确有新闻价值。但是“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周泽向我抱怨新闻报道都发不出来。有一家报纸的记者,采访了原告又采访被告方面,对方直率问道:要多少钱?记者说,不是要钱,是采访。但是写了新闻稿,一直不见发出来。问总编,说:人家把广告计划送来了。

周泽说:这不是另一种形式的“封口费”吗?

我说:这种事情倒是“自古有之”,并非中国特色。早期新闻自由主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报纸商业化,为广告商所支配。这才有寻求既不受政府权力控制、又不为商业利益左右的公共媒介的出现,才有新闻社会责任论的提出。不过,新闻报道如何摆脱广告商,始终是新闻伦理一个时刻要警惕的问题。

眼下时兴新闻产业化。官方津津乐道做大做强,占领社会主义文化高地。民间期待媒介有了经济实力,可以多少享有一点独立性、自主性,趋近新闻自由的梦想。我说,你们都别想得太美了。产业化一个直接的问题,就是如何维护新闻的客观公正,防止商业利益的纠缠?你们考虑过吗?

我说“防止”,那是过于轻巧了。中国媒介受到中国特色的“有偿新闻”困扰,已经20年。如今再加上国际特色的商业利益问题,那会是什么局面呢?

徐迅说,“央视女记者”收受别人20万,眼都不眨,令人吃惊。她的话使我想起陈立丹在他《舆论学》开头所说的,每个人都受到一种“无形观念”的包围,人们在表达和行动时必须考虑这种“无形观念”,避免与之发生过于明显的冲突。陈说,这种能够感觉到而个人难于把握的存在物就是“舆论”。“央视女记者”的行为,表明她处于怎样的“存在”当中,是不难想见的。

从这个意义上,我对央视大裤衩大火迟迟没有下文感到惊讶,对政协委员们在两会上强烈要求彻查大火内幕的呼吁表示极大的认同。

有消息说,政协委员的呼吁已经得到峰层的积极回应。

还是那句老话:“吾恐季孙之祸,不在颛顼,而在萧墙之内。”

5 Responses to “周泽告状的新闻为什么发不出?”

  1. 社会中总会有大众报刊和严肃报刊,如果媒体市场化和更加自由,相信应当有相应媒体来报道负面新闻。

  2. 大学同学实习回来都会炫耀谁谁谁拿了多少,指导老师拿了多少。风气因金钱而变。有时候在媒体和司法的关系当中,金钱也应该算是一个重要因素。

  3. 媒体在抱怨其独立性受到制约的同时,也在享受体制内特权的盛餐.有偿新闻、以为支付广告费、赞助费为对价达到杜绝负面暴光,甚至不报负面只颂赞歌等现象大量存在,而得不到有效制止就是例证. 在强调媒介独立空间的同时,如何避免媒介寻租现象,制衡媒介的不当作为,需要整体的考量。谁来监督媒介,应该是下一个不可或缺的话题。否则“加强舆论监督”的政治话语,会不会被媒介当作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

  4. 山西村民卖血死亡引封口费事件 官方未公布结论
    2009-04-04 04:13:53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跟贴 718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近日,香港《大公报》报道了山西曲沃一农民献血浆后死亡的事件。随后,相关血液制品公司在网上曝光,称《大公报》山西记者站记者曾“敲诈”并索要30万元版面费未遂。而《大公报》山西记者站随即回应,指称曲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参与贿赂记者未遂。

    中国青年报4月4日报道 近日,香港《大公报》报道了山西曲沃一农民献血浆后死亡的事件。随后,相关血液制品公司在网上曝光,称《大公报》山西记者站记者曾“敲诈”并索要30万元版面费未遂。而《大公报》山西记者站随即在网上高调回应,指称曲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参与贿赂记者未遂。双方在网上互曝对方短信内容,一场新的“封口费”事件使新闻界与宣传部门的潜规则两度浮出水面。

    3月18日,卫生部联合山西省卫生厅派出调查组调查此事。8天后,也就是3月26日,一篇题为《卫生部门通报曲沃康宝单采血浆站调查结果》的文章被各大网站转载,作者为新华网记者刘翔霄。

    吊诡的是,山西省卫生厅否认对此事作过通报。今天,山西省卫生厅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调查结论尚未作出,更未授权任何媒体刊登。

    是记者敲诈,还是宣传部副部长行贿?

    3月17日,香港《大公报》发表了一篇报道《晋血站问题多卖血农离奇亡》,署名为记者李鹏、实习记者曲子荣。报道称,今年46岁的山西省翼城县农民李建军在春节前一周死亡,家属称其在曲沃康宝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宝公司”)连续卖过3次血浆。李建军的主治医生孔国防指出,造成李建军死亡的是败血症、胸部积水导致呼吸系统衰竭。

    报道被海内外新闻媒体和网站广为转载。3月22日,《对香港大公报“晋血站问题多卖血农离奇亡”报道的回应》一文出现在天涯网上,称“大公报记者李鹏、晋瑛联手进行敲诈,不成后对曲沃康宝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进行了诬陷和不实报道。”

    帖子称,2009年3月5日,曲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先转交给康宝公司负责人张江波一份传真,题目为《曲沃康宝降低标准采血浆甚忧》,一共4页。这份稿件是大公报记者晋瑛发来的,让王建先联系商量是否见报一事,若不想见报,需要在大公报做广告。

    帖子中还有晋瑛的名片扫描图,以及晋瑛给王建先的3条短信:“一个版十万元,让他和站上谈(指《大公报》山西记者站——记者注)”;“三个版”;“大公报和民主与法制时报一起发”。

    文章还直指报道没有证据证明李建军之死、接受采访的农民得病与献血浆有任何确定的因果关系。

    3月28日,同一个网友又发帖《〈山西血站问题多卖血农离奇亡〉是怎样出笼的?》,该帖内容也出现在康宝公司的网站上,讲述了更多当时的细节。

    文章称,“收到传真稿件和短信的这位负责同志,当即与公司经理张江波商量如何处理此事。张江波看到稿件中所列事实与公司现状完全不符,而且稿件是在没有采访公司任何人的情况下写成的,其敲诈是真,要钱是真,所以断然拒绝了晋瑛要30万元版面费便不发稿的要求。见血站不接受敲诈条件,晋瑛又降低了‘标准’,称‘可以将三个版面减至一个版面,给10万元就行。’”

    3月31日,大公网上发布了《大公报山西办事处严正声明》,称“去年,在揭露山西记者收取‘封口费’事件中,我报一直走在同行的前列,我们有理由相信我报记者不会收取所谓的‘封口费’。”

    声明称,“针对某些人和某些网站别有用心,有目的地截取我报记者晋瑛和曲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通讯组组长王建先的短信交谈记录,对我报记者进行污蔑的行为,我们深表愤慨。为正视听,我们决定公布晋瑛和王建先进行短信交谈的完整记录,相信大家看完后自会明白其中原委。”

    声明也附上短信截图,称曲沃宣传部副部长王建先要求审稿,贿赂记者遭到拒绝后,王建先开始“加码”;“小弟再叫他出一个算了,请考虑”;贿赂无效,王建先开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发了对方一块钱也不会出,你图个啥,请考虑”;声明还称王建先作为说客,拿了对方的“封口费”:“你看吧,如果不行我把钱给人家。”

    4月2日,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联系大公报山西办事处新闻部主任王宽义,王称前段时间请假,“没参与此事”,对此事采访及发表过程不知情。王确认晋瑛系该处记者,去年从民主与法制时报调来。

    记者随即联系曲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先,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宣传部的电话则长期处于占线状态。

    “卫生部门通报”是真是假?

    3月26日,新华网山西频道上出现一篇署名“新华网记者刘翔霄”的文章《卫生部通报曲沃康宝单采血浆站调查结果》,称卫生部与山西省卫生厅组成7人联合调查组,就《晋血站问题多卖血农离奇亡》报道情况赴当地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卫生部门调查核实,媒体有关报道与事实不相符。”

    新华网文章称,这些信息是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的,但没有具体指明卫生厅哪个部门、哪个人。文章通篇用“卫生部门调查结论表明”、“卫生部调查组结论称”展开叙述,详细列出了《晋血站问题多卖血农离奇亡》一文的多处失实。

    而《大公报》山西办事处在声明中指出,“某些网站上出现一篇盗用卫生部调查组名义杜撰的不实报道,混淆视听。实际上,在稿件刊发前,我办已将调查采访的情况知会山西省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责成山西省卫生厅进行深入调查。截至目前,山西省卫生厅并未向有关部门上报调查结果,我办也未接到这方面的信息”。

    今天,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卫生部新闻办,卫生部称此事主要由山西省卫生厅负责发布,并告诉记者有关人员电话。记者随即联系山西省卫生厅,工作人员称关于此事的调查结论会在卫生厅官方网站发布,此前的任何所谓的调查结论“都不一定是从我们这儿出去的,我们也没有授权任何人发布”。

    记者又致电新华网山西频道,一位被称为总编室“高主任”的负责人称,“前段时间出差了”,对曲沃血站一事“不知道”,但“可以保证我们记者一定是采访了权威的人,我们有严格的纪律,记者不可能根据道听途说发表一篇报道”。

    对于记者所说卫生厅否认发布调查结论一事,高主任称,刘翔霄应该是通过内部渠道获得的消息,“他既然发这个报道,肯定有他的渠道”。

    对于大公报在声明中称某些网站“盗用卫生部调查组名义”,高称如果大公报和卫生厅跟他们直接交涉,他们会出面回应。“目前只是有些媒体来打听,那我们可以说我们各自的采访渠道不同,你们可以根据你们采访卫生厅的结果发你们的稿子。”

    截至记者发稿前,山西省卫生厅官方网站没有出现任何关于曲沃血站的内容。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记者 王俊秀)

  5. 针对山西农民卖血的这个事件,我有几点疑问,请老师指教:
    1 如果该事件只是如血液制品公司所言,《大公报》敲诈不成而作不实报道诬陷该公司,那该公司为什么不采取司法手段来解决问题,而选择在网上曝光事件。
    2 如果事件中的媒体不是一个香港的媒体,而换成是大陆的或者是山西本地的媒体,那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或者说,党政对香港媒体在内地的监督具体有哪些限制。
    3 事件提到的新华网山西频道记者的报道是否与相关宣传部门有所联系。

    博主 对 slistc 的回复: 2009-04-04 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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