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新闻记者当选全国新闻学科权威期刊

近悉,经教育部高校新闻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有五家新闻传播学专业期刊被评为权威期刊,其中四家是高校和研究机构主办的:《国际新闻界》、《新闻大学》、《现代传播》、《新闻与传播研究》,一家则是传媒机构主办的,这就是隶属于上海文汇新民报业集团的《新闻记者》。据悉,在传媒机构的专业期刊中,最后有三家参与角逐,经过评委公平票选,《新闻记者》“击败”另两家在北京出版的“对手”,脱颖而出。

吕怡然主编和他的同事们,积8年之拼搏,把刊物提升到新高水平,值得庆贺。

《新闻记者》1983年创刊至今20余年,经历曲曲折折,它的最忠实历史记录就是这280多册印刷物,不用多说。

它有一条沿用已久的广告语:“《新闻记者》不仅仅给新闻记者读”(以前作“《新闻记者》不是只给新闻记者看”),这句话的创意固然缘于推销,同时也反映了这家刊物的特色和风格。它的内容历来不限于新闻记者的采写编业务,而是涵盖整个大传播圈,诸如与传播相关的经济、社会、法律、伦理、心理诸问题,无不涉及,以致对一些界外相关人士,也颇有吸引力。

人们都懂得传播媒介对受众(读者、听众、观众)的影响,如外国人发现议题设置,中国人强调舆论导向,等等。不过受众从来不是被动地接受传媒的传播的,他们对传媒也具有主动性,这也是传播学研究所证明了的。由于受众是在各种需求、期待、心态、情感支配下接触传媒的,所以传媒的传播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受到受众的制约,于是传媒行为也会自觉不自觉地不时受到受众的校正。这就是传、受双方的互动关系。传者影响受者,受者影响传者,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不过在媒言媒,怎样培育受众的良好传播意识,对于提高整个传媒界的水平,确实是一个实在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什么样的受众,也就会有什么样的传媒。例如在香港,针对有些市民对一些偷拍隐私的“八卦刊物”边骂边看、侵犯隐私内容屡责不绝的现象,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的首项措施就是向公众“推广传媒辨识教育”。这样看来,搞一些“不是只给传媒人看”的传媒书刊、节目、网站,向广大受众普及一些传播知识,也确有其必要性。

互联网颠覆了大众传播,传者和受者之间再也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在互联网上,受者同时又是传者。网络传播,发展之初,问题颇多,人们想得和说得最多的就是“管”。但是我以为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和提高网民的传播素养、传播意识、传播水平。在这方面,我们的专业性的传播媒介,可以做些什么吗?

这就是《新闻记者》这条广告语给我的新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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