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防腐的重要制度:采编与经营分开

 魏永征    贾  楠 2014年是我国严打新闻腐败的一年。一年之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简称“总局”)就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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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立法三问:可否传播的界限不是已经有了吗?

据说对新闻传播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划定传播内容合法和非法的界线,边界不明、底线不清,媒体就不好把握。以法律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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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采访对象看稿改稿有什么不可以?

没有想到,新华社记者请她所采访的陈道明看稿改稿一事,竟然引起如此强烈的吐槽,而且罪名不小:“很丢脸”,“自我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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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上海越剧院的名誉权案与服务商责任

实施“网络人身权纠纷司法解释”的一个难点 虽然《侵权责任法》第36条已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侵权纠纷中的责任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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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权益“克减”论可以休矣

北大孔庆东教授常在网上爆出粗口,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节目中以“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为题进行评论,被孔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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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持采编和经营两分开的制度

马年岁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查处《中国产经新闻》等媒体违法违规案件发布通报,这是去年4月以来总局的第五次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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