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去“统一”两字如何?/我看《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第二次审议,删去了第一稿中不利于新闻报道的段落。如一审稿第45条曾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现在将“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删去,反映良好。但是我有些不知足,我以为前面“统一、准确、及时”这三个副词中的“统一”也应该一并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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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是不同的概念

(《新闻传播法教程》第二版修改札记之五)
《教程》第二版把“舆论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分作两段来写,意思就是说,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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