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神七”升空的广告收入归于谁?

“神七”顺利升空并且完成了航天员太空行走,标志着我国航天技术实现了一个新的飞跃,是我们国家勇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又一壮举。这个喜讯,将近来一些负面新闻所带来的压抑空气一扫而空,使奋发向上、高歌勇进的主旋律又占据了舆论的主导面。这自然是非常好的事情。

我却想到了一个与这个振奋人心的成就基本无关的问题,也许是出于“在媒言媒”的习惯吧,就是“神七”升空和太空行走都进行了电视直播,播放者只有一家,就是CCTV。那么电视台播放这些举世瞩目的画面有没有广告收益呢?这些广告收益应当归于谁呢?

我国电视直播航天飞船升空自2005年“神六”始(“神五”起先说要直播后来未能实行)。CCTV独家享有“神六”发射的直播权。一篇颇具权威性文章写道:“央视‘神六’发射独家直播优势吸引超过5亿观众的同时,广告收入5个多亿。央视广告部直播‘神六’的套播广告价格分别为5秒146万元、15秒266万元和30秒532万元。”(谢耘耕:《2005中国电视媒体竞争报告》,《现代传播》2005年第六期)

据CCTV网站记载,2005年它的全年收入是124亿元。也就是说,直播“神六”升空的广告收益占了它的全年收入的4%多。这是一个不小的比例。

“神七”自然也由CCTV独家直播,它是不是按照“神六”的“先例”照售广告时段呢?我不知道。如果还是如法炮制,那么收益肯定更高,因为除了飞船升空之外,还有一项史无前例的航天员太空行走,肯定会有更多的观众,比如我不看飞船升空,但是昨天下午4点就特为赶回家来看行走。

发射航天飞船是政府直接主持的尖端科研项目,CCTV独家直播是政府授权的行为。这不同于奥运新闻,CCTV获得中国境内奥运直播权是向奥组委支付了一大笔费用的,本身就是商业行为,CCTV有偿转让播放权以及出售广告时段获利是有理可据的(当然也可以问为什么只有CCTV可以获得中国境内直播权、国内电视台为什么只能向CCTV受让播放权,那是另外的问题了)。而航天飞船的升空信息是政府行为产生的公共资源,只是由于这项信息关系重大,不适宜让多家电视台参与直播,才授权国家电视台独家直播,而CCTV却要借政府授权发布信息的机会牟取商业利益,这说得过去吗?

我暂时不想套到什么法律问题上去;现在先说,这不合理。

现在中国媒介产业化从以前不让说的禁区变成了热门话题,甚至官方谈得比民间还要起劲。媒介产业化当然是必然趋势,是符合传播规律的;但是不要忘记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媒介、特别是新闻媒介,都直接或间接隶属于一定的党政机构,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等级。不同等级的新闻媒介享有的信息、受众和其他资源都存在很大的区别。中央媒体往往享有独家报道或者率先报道许多全国性重大新闻的特权,地方媒体就没有。而地方上较高等级的媒体则享有本地的较多资源,比起等级更低的媒体则又要优越得多。像CCTV直播航天飞船,还是一件有形的特权,至于无形的差别那就不胜枚举。这样,媒介在产业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产业制度的重要条件即平等的市场竞争,就打了非常大的折扣。这会对媒介产业化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我想,这也许可以立一个项目来进行研究的。

2 Responses to “直播“神七”升空的广告收入归于谁?”

  1. 央视1套应该走公共电视台的道路,这是我一贯的认为。

  2. 那么其他党报、政府台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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