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还敢乱播广告吗?

黄挽澜 魏永征

我们不时可以看到观众对于电视节目乱插乱播广告的抱怨,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但是情况好象并没有根本改善。3月初发生在西安的一起侵权案件判决,却是给自我感觉良好的媒体巨人敲了一记不轻的警钟。

1999年6月,西安有线电视台播放电视连续剧《还珠格格》续集,插播了很多广告,其中有些还是宣传治疗性病的,引起普遍不满,观众王忠勤在交涉未果后,一纸状书将西安有线电视台告上了法庭。受理此案的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经调查和公开审理查明:原告王忠勤与被告西安有线电视台于1998年4月4日确立了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发给原告《有线电视用户使用证》,王忠勤也交纳了1998年度及1999年度电视收视费115元。从1999年6月28日开始,西安有线台在每晚8:05播放48集电视连续剧《还珠格格》续集时,常常中断节目插播广告包括治疗性病的广告。其中第14集共计插播广告70条,其中治疗性病广告一条。该集时间约70分钟,其中广告时间约27分钟。第15集共插播广告3条,其中治疗性病广告一条,该集时间为70分钟,其中广告时间约28分钟。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形成了电视收视服务的合同关系,并已实际履行。被告本应提供合格服务,却插播大量广告与播出治疗性病的广告,延长原告的收视时间,其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1997年2月29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第4条"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应保持播放电视节目的完整,不得随意中断节目插播广告"及第12条"广播电视节目宣传应健康文明,禁止播出治疗性病的广告"的规定,而且侵犯了原告的正常收视权,对其身心造成了一定损害,故一审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因此次诉讼造成的损失707.6元,赔偿其一个月的收视费17.8元。

这个被人们惊称为"中国首例"的收视纠纷案件,从法律层面分析,却是十分清晰与寻常的。西安有线电视台和王忠勤,两个本互不相干的主体,在有关收看西安有线台提供的电视节目这一事宜上达成一致时,双方之间就有了一种关系,这个关系在法律上就称为合同关系。西安有线台发给王忠勤的那张《有线电视用户使用证》,就是双方合同成立的依据。作为合同一方主体的西安有线台,它的义务就是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向合同另一方主体王忠勤提供事先约定的有线电视节目,同时享有因提供服务而获得收益或服务报酬的相应权利。相对人王忠勤则在享受对方提供服务的同时,向对方支付收视费用。在本案中,王忠勤交纳了一年的收视费用,表明自己作为合同当事人,其基本合同义务业已履行完毕,而西安有线台就必须依照事先约定,按时、足量(一年 )、保质地向对方提供电视节目服务,如有违反,比方说不按照时间表播放节目,无故取消或中断已经确定要播放的节目,或者原先承诺一天播放8小时、结果只播了4小时等等,都是不折不扣的违约。西安有线台在放电视剧时插播大量广告,甚至性病广告,影响了观众正常收看电视剧,显然属于的明显违约。西安有线台也许会振振有词辩解道:世上哪有不放广告的电视!我们对观众从来没有承诺过只播多少条广告!是的,在合同中,确实没有规定过节目和广告的比例,但是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早已就电视广告的播放作出了明确规定。除了法院判决中引用的原广电部1997年通知外,广电管理部门在1984年、1993年(两次)、1996年直至1999年曾经多次下达文件规范电视广告,西安有线电视台有规不依,当然构成对观众权益的非法侵害,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就叫做"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规定"。

此案判决的独到之处还在于法院是以侵权判令被告承担责任。因为如果依照合同法处理的话,原告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的维护,对于"财大气粗"的被告也难以有深刻的教训。依合同法理论,违约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不包括人身及精神损害赔偿。而我国与国际接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这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提供了明确的选择和依据。原告最后不仅得到了财产赔偿,还可以得到被告的金口道歉。

这类受众(读者、听众和观众)因为媒介服务或产品不到位而把媒介推上被告席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多起,而以法院判决方式支持受众的,本案可能是第一起。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案件审理中,媒介方面往往只承认违规,不承认侵权,只愿意接受上级行政处理,不愿意向自己的受众承担责任。究其潜在思想,还是某种居高临下的传统观念作怪,仿佛向受众认错致歉就会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本案判决郑重肯定,大众传播媒介同受众的关系乃是一种民事关系,一种服务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一种平等的、自愿的、等价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关系,这种关系已经纳入了法律调整的范围,大众传媒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果质量不好,受众有权请求司法救济。肯定这一点,比起本案几百元的赔偿标的来,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

刊《中华新闻报》2000年4月17日

One Response to “有线电视还敢乱播广告吗?”

  1. 收看深圳有限就是要受气,尤其是香港台的节目总是被插播什么整容、生福宝宝、什么男科、妇科的广告以及播了十几年的老公益广告,甚至影响节目播放,强奸民意!正府不是提倡文明有礼吗?自己却这么不敬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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