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绘就“传媒法研究著作一览图”
在“中国传媒法研究的源流与前景”高峰论坛作主旨发言
杨林、周丽娜整理
在7月8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举行的“中国传媒法研究的源流与前景”高峰论坛上,国内著名传媒法学者魏永征教授应邀作了题为《传媒法研究著作一览图》,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版的传媒法学术专著为主线,梳理中国传媒法四十年来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魏永征教授通过power point制图(略),显示各部图书,从人格权、表达权和舆论监督、传媒法框架、广播影视法、网络传播、域外研究、法与道德七个方面,对传媒法的历史发展进行回顾和综述。
以下为魏永征的主旨发言内容:
很荣幸参加此次高峰论坛,我的发言卑之而无高论,就是摆一个图书架看看传媒法研究和发展。先做一个解释:新闻法、新闻传播法、传播法、传媒法、媒体法,这些称谓通用,不必深究。再有,现在传媒法研究中的传播,以前专指大众传播。如今,在网络空间,除了大众传播外,还有向公众传播(communication to the public)、社会化传播(social communication)等新形态;而这些传播形态的共同特点是具有社会影响,所以需要有法律规制。还要说明:传播是指信息流动的形态,而不区分信息的内容;诸如新闻、文艺、学术、娱乐等,那是以内容为区分的,任何内容在社会流动,都需要经过传播,从而也需要有一定传播媒介。我今天讲的传媒法或传播法,是调整所有具有社会影响的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传媒法研究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国家组织进行的《新闻法》立法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是传媒法研究的发源地,我国最早一批有关传媒法研究文章就发表在该所出版的《新闻法通讯》上,共出版20多期,70万字,涉及当时有关传媒法研究的主要问题,表达自由、诽谤、更正和答辩、注册制还是许可制等等问题,都有讨论。不过有人说,这是我国唯一的有关传媒法研究的专门刊物,这就不对了。请看:这是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策划出版的《传媒法与法制新闻研究》,自孙江担任院长以后,由原来的《法制新闻研究》改版,2016年以来每年出版一卷。这是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和政策研究中心推出的电子刊物《传媒法律与政策通讯》,双月刊,8年内共出版了48期,可惜到去年停刊。另外,近年还有陈绚先后与她的几位博士生编撰的传媒法年报,收集记载每年重要的传媒法事件。
关于已出版的传媒法研究的著作,为了介绍方便,按照形成先后,做了七块图。
这第一块,是关于传媒法中的人格权问题。这是传媒法在发展过程当中首先提出的问题。在名誉、肖像等人格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後,新闻报道与之发生冲突引发纠纷一度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热点。最初三本分别是《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与诉讼》和《新闻侵权法律词典》,均出版于1994年。次年,王利明、杨立新领衔出版《人格权与新闻侵权》。接下来,这方面的文章和著作可以说是大量的,突出的如徐迅领衔的《新闻(媒体)侵权新论》,收集了800个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一系列研究报告,并且还有一本60多个案例分析文集。再看中间:刘海涛、郑金雄的《中国新闻官司20年》,60多万字,新闻记者与法官合作,披露了若干内幕资料。这里还有:顾理平《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张鸿霞《大众传播活动侵害人格权的归责原则研究》、郑文明《诽谤的法律规制》、陈堂发《批评性报道法律问题研究》,林林总总,不胜枚举。究竟出版了多少?至少几十本,也许上百本。有关研究一直持续到现在,2020年初罗斌《传播侵权研究》一书,80万字,对各类传播侵权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另外,还可以提到三本研究新闻记者暗访问题的书,徐迅的《记者就在你身边》,顾理平《隐性采访论》,以及展江和郭镇之领衔的关于电视暗访问题的《守望社会》,可以说是代表了当时三种不同视角和观点。
这第二块,是表达权和舆论监督。从人格权和新闻的冲突当中,势必引申出表达自由或表达权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代表性的两本著作分别是甄树青的《论表达自由》和侯健的《表达自由的法理》。与之相关的研究,有的从新闻传播的权利冲突中来进行阐述,如阚敬侠《新闻传播中的法益冲突及其调整》,牛静《媒体权利的保障与约束研究》,此书原题就是“新闻自由权利的具体化”,两本都是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另一个重要议题就是舆论监督问题。展江从2001年开始到2012年,12年中连续组织举行了11次舆论监督研讨会,这里摆放的《舆论监督(紫皮书)》、《中国舆论监督年度报告(上下册)》,就是他主编的研讨会的论文集。再看下面:展江和张金玺合写的《新闻舆论监督与全球政治文明》、王强华主编的《新闻舆论监督—理论与实践》,这两部书分别从学者角度和主管官员角度探讨新闻舆论监督。还有林爱珺的《舆论监督与法律保障》、徐迅的《依法审判与舆论监督》、庹继光的《公正审判权视域下的传媒介入监督的研究》等。有关舆论监督的著作也是大量的。
第三块是传媒法的框架,也就是尝试给传媒法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最初做出体系探索的学者是《解放军报》编辑曹瑞林大校,这是他在1998年出版的《新闻法制学初论》。之后,一些学者也逐渐有关于这方面的著作,如顾理平写了两本:《新闻法学》和《新闻传播法学》;吴飞有《大众传播法论》;孙旭培有《新闻传播法学》,我本人和张鸿霞一起主编了《大众传播法学》,参加写作的,包括徐迅、匡敦校、徐明、王四新等,稍前我写有《新闻传播法教程》,目前我正在和周丽娜修订第7版。还有陈丽丹《新闻传播法概论》,萧燕雄《传播法》、雷润琴《传播法》、崔明伍《新闻传播法》、郑保卫《新闻法制学概论》等。这类书,我看到的也有20多部。
第四块是广播影视法。在这方面研究做得比较深入、比较长期的是涂昌波,他的《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已出三版。我同李丹林一起做过一本《影视法导论》。其他著作如李丹林《电视剧法律问题研究》、《广播电视法中的公共利益研究》;刘逸帆《中国广播电视产业资本运营制度研究》,以及王伟亮、刘逸帆合著的《未成年人保护——广播电视新闻责任论》;郑宁和韩新华两位合著的《律政影视节目研究》。
第五块是网络传播。网络现在已成为我们社会生活的一个基础设施,有关研究领域十分广泛。仅就网络传播这方面的研究,比较系统完整的是邵国松《网络传播法论》。王军《网络传播法律问题研究》、牛静《网络传播法制》是世纪初较早的传播法涉网著作。朱巍的《论互联网的精神》,是他有关互联网论述的文集,贴近现实,为互联网治理绘制了一幅相对完整的图画。还有陈堂发《新媒体环境下隐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网络公共性表达法治问题研究》,是今年获奖的两部作品,代表了相当的水平。目前若干学人集中于研究网络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这里有:张鸿霞和郑宁《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研究》、路鹃《新媒体传播中的隐私权问题研究》、李兵《IT时代隐私观念与隐私权保护研究》、申琦《中国网民网络信息隐私认知和隐私保护行为研究》等,都体现了对这方面的关注。基本上说,对于网络传播的法律研究,目前仍处于方兴未艾状态。
第六块是对域外传媒法的研究。较早有宋克明《英美新闻法制与管理》,作者90年代中期曾经去美国访学两年后出版此书,把英美新闻法制做了一个梳理。还有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吴飞《平衡与妥协——西方传媒法研究》,以及90年代末期我同张咏华、林琳合作的《西方传媒的法制、管理和自律》。值得一提是张金玺《美国公共诽谤法研究》,这本书可以说是学界公认对美国以沙利文案为代表的有关公共言论诽谤责任研究做得较系统的一本书。此外,还有白净《中国内地与香港媒体诽谤问题比较研究》、周丽娜《媒体与隐私–英国新闻报道侵犯隐私案例研究》、王伟亮《负责任报道与媒体特权免责的平衡》,以及新近出版的卢家银《群己权界新论》。还有李丹林《英国传媒规管制度》即将出版。
第七块就是法与道德。在新闻业界和学界,法和道德往往不分家,课程也叫新闻法规与道德,流行的南北两本教材:陈绚的《新闻道德与法规》,黄瑚的《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值得一提的是张西明的《张力与限制—新闻法治与自律的比较研究》,此书谈到新闻法治作用在于保护新闻传播,自律主要是来限制新闻传播的,懂得自律的新闻人才能享有自由。徐迅后来也出版一本书《探索第三种规范》,并且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徐迅、阴卫芝等人共同制定写作《媒体人新闻业务守则》,同时出版了一部释义。陈力丹主持出版了《中国新闻职业规范蓝本》。牛静在出版了《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以后,又推出了《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等书。最近出版的,值得注意有彭桂兵《新闻采集与法》,张文祥《传播法与伦理评析》。还要预告一下: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刘斌领衔,阴卫芝、朱巍等参加的新闻法与道德的教材已经进入编审程序。
以上七块图书封面,难免挂一漏百。还有已经完成而尚未问世的传媒法研究成果,如李丹林和陈堂发都有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已经结项,有待出版。林爱珺、顾理平等都有国家重大(重点)课题在研,至于有关的国家课题那就更多,不及列举。
通过浏览这些图书封面,有三个问题可以考虑。一是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在于实施,我们的研究需要更加关心已经制定法律规范的实施问题。二是传播科技发展很快,对新型传播法治建设的长期性要有足够估计,我们的研究也要紧紧跟上。三是对于如何构建新型传播工作者的行为规范需要给以足够的注意。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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